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中博国能平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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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中博国能平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址

建设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公示 日期

1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略) 小寺沟镇姚杖子村、南三家村

中博国能平 (略)

项 (略) 经济开发区98号( (略) 小寺沟镇姚杖子村、南三家村),一期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49%。项目一期项目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线1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质颗粒生产厂房1座、原料库房1座、成品库房1座、消防泵站及消防水池1座、配电室2座,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通过原料粉碎、干燥、成型等工艺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吨。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料仓入料口、下料口设置集气罩设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2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封闭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外运,不外排。

噪声:项目通过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废: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厂区内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进一步保护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为厂区露天地面、 (略) 、办公区,一般水泥地面硬化。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址

建设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公示 日期

1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略) 小寺沟镇姚杖子村、南三家村

中博国能平 (略)

项 (略) 经济开发区98号( (略) 小寺沟镇姚杖子村、南三家村),一期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49%。项目一期项目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线1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质颗粒生产厂房1座、原料库房1座、成品库房1座、消防泵站及消防水池1座、配电室2座,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通过原料粉碎、干燥、成型等工艺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吨。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料仓入料口、下料口设置集气罩设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2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封闭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外运,不外排。

噪声:项目通过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废: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厂区内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进一步保护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为厂区露天地面、 (略) 、办公区,一般水泥地面硬化。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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