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片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口服片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科技 (略) 29号1幢
公示时间:2024-09-22
受理时间:2024-09-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普通片剂生产车间粉碎间粉碎机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筛粉间、混料间、制粒间、包衣间产尘设备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房间负压系统收集后分别进入对应的除尘装置,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汇入1根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碱液喷淋+活性炭除臭”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5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质检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3和DA004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15m。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纯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质检器具低浓度清洗废水一起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昌平区城区水务服务中心(昌平污水处理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的降噪措施。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产生后集中存放于厂区北侧现有的一处一般固废暂存场内;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二期厂房一层北侧),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杨云峰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科技 (略) 29号1幢
公示时间:2024-09-22
受理时间:2024-09-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普通片剂生产车间粉碎间粉碎机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筛粉间、混料间、制粒间、包衣间产尘设备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房间负压系统收集后分别进入对应的除尘装置,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汇入1根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碱液喷淋+活性炭除臭”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5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质检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3和DA004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15m。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纯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质检器具低浓度清洗废水一起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昌平区城区水务服务中心(昌平污水处理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的降噪措施。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产生后集中存放于厂区北侧现有的一处一般固废暂存场内;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二期厂房一层北侧),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杨云峰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