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胶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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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胶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胶 (略) 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电 话:*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6日

项目名称: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胶 (略)

建设地点: (略) 烈山区烈山镇新蔡工业 (略) 21号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地面硬化、道路、环保工程等工程,所用原料主要为聚*烯、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等,设置电加热螺杆挤出机、流延机、吹膜机、造粒机等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料、挤出、定型、流延、冷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PE聚*烯薄膜*平方米、TPU流延薄膜*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制;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冷却废水接管进入淮 (略) 进一步处理,部分作为平山电厂冷却循环水,剩余部分排入萧濉新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熔融废气。

挤出废气、熔融废气采取车间封闭“加装软帘+集气设施收集(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经DA001(15m)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相关标准。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定期收集,回用于生产线,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的噪声量。营运期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件(代码:2406-*-04-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胶 (略) 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电 话:*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6日

项目名称: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胶 (略)

建设地点: (略) 烈山区烈山镇新蔡工业 (略) 21号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地面硬化、道路、环保工程等工程,所用原料主要为聚*烯、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等,设置电加热螺杆挤出机、流延机、吹膜机、造粒机等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料、挤出、定型、流延、冷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PE聚*烯薄膜*平方米、TPU流延薄膜*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制;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冷却废水接管进入淮 (略) 进一步处理,部分作为平山电厂冷却循环水,剩余部分排入萧濉新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熔融废气。

挤出废气、熔融废气采取车间封闭“加装软帘+集气设施收集(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经DA001(15m)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相关标准。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定期收集,回用于生产线,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的噪声量。营运期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件(代码:2406-*-04-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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