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9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兴吉晟肉牛养殖产业化项目(二期) | 岩市上杭县湖洋镇三田 (略) 15号 | 福建兴 (略) | (略) (略) | 福建兴 (略) 兴吉晟肉牛养殖产业化项 (略) 上杭县湖洋镇三田 (略) 15号,分3期建设。一期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3年8月经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098),建设规模为年存栏肉牛300头,现已建成投运。本次为二期工程,较已建工程不新增占地,新增肉牛存栏1700头/年,依托现有已建牛舍、隔离舍、饲料加工车间、综合楼等主体工程及其辅助工程和供水供电系统、污染治理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在预留空地新建堆粪棚、化尸池、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设施等。 |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接触氧化+二沉池+储液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暂存于高位储液池,全部用于周边象草种植区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象草种植区浇灌。配套浇灌区应根据地势特征修建防洪排水沟、雨水导流沟等,减少雨水冲刷影响。浇灌区外排尾水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和C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在线监控与视频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通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科学设计日粮、控制养殖密度、控制舍内温湿度和通风量、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清粪、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牛粪堆肥废气经负压收集+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严格控制饲料加工及投喂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按照报告书要求,本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牛舍(不含隔离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外100m范围,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垫料、饲料残渣、格栅渣和废水处理污泥随牛粪一起清运至堆粪棚发酵后外售有机肥厂,堆肥场应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南》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满足防雨、防渗、防溢流要求;布袋收集粉尘全部作为饲料回用于肉牛养殖;病死牛采用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饲料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废药品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牛舍、堆肥区、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池、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化尸池等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测计划,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动物疫病防护工作,场内应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兴吉晟肉牛养殖产业化项目(二期) | 岩市上杭县湖洋镇三田 (略) 15号 | 福建兴 (略) | (略) (略) | 福建兴 (略) 兴吉晟肉牛养殖产业化项 (略) 上杭县湖洋镇三田 (略) 15号,分3期建设。一期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3年8月经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098),建设规模为年存栏肉牛300头,现已建成投运。本次为二期工程,较已建工程不新增占地,新增肉牛存栏1700头/年,依托现有已建牛舍、隔离舍、饲料加工车间、综合楼等主体工程及其辅助工程和供水供电系统、污染治理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在预留空地新建堆粪棚、化尸池、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设施等。 |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接触氧化+二沉池+储液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暂存于高位储液池,全部用于周边象草种植区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象草种植区浇灌。配套浇灌区应根据地势特征修建防洪排水沟、雨水导流沟等,减少雨水冲刷影响。浇灌区外排尾水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和C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在线监控与视频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通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科学设计日粮、控制养殖密度、控制舍内温湿度和通风量、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清粪、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牛粪堆肥废气经负压收集+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严格控制饲料加工及投喂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按照报告书要求,本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牛舍(不含隔离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外100m范围,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垫料、饲料残渣、格栅渣和废水处理污泥随牛粪一起清运至堆粪棚发酵后外售有机肥厂,堆肥场应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南》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满足防雨、防渗、防溢流要求;布袋收集粉尘全部作为饲料回用于肉牛养殖;病死牛采用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饲料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废药品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牛舍、堆肥区、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池、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化尸池等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测计划,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动物疫病防护工作,场内应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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