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辛109废弃井地热开发利用工程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辛109废弃井地热开发利用工程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辛109废弃井地热开发利用工程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东辛采油厂辛19区域井场内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集团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石化(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4日 至 2024年9月23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东辛采油厂辛19区域井场内,总占地面积8768平方米,临时占地*平方米。项目建设2口开采井、2口回灌井、1座地热站以及配套地热水管线3130m,用于周边居民冬季取暖及油田用热,总供暖热负荷7470kW。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8.*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扬尘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措施;施工过程使用品质合格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等。运营期地热水开采过程中会有微量伴生气产生,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氮气,经气液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正式运行前进行试采,试采过程须对伴生气组分进行检测,伴生气若含有可燃气体,则经地热气液分离器分离后就近并入井场附近的油田集输管线,不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周 (略) (略) ;钻井废水、钻井固废及洗井废水委托 (略) 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雨水边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热尾水、软化水装置反渗透浓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地热尾水经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化水装置反渗透浓水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厂区总排口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对地热站、采水井、回灌井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减小振动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现场配备泥浆循环罐,钻井泥浆、钻井岩屑收集后 (略) 处理;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焊接废料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除砂器过滤砂石外售至混凝土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外售至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转移、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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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辛109废弃井地热开发利用工程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东辛采油厂辛19区域井场内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集团胜 (略) 新能源开发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石化(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4日 至 2024年9月23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东辛采油厂辛19区域井场内,总占地面积8768平方米,临时占地*平方米。项目建设2口开采井、2口回灌井、1座地热站以及配套地热水管线3130m,用于周边居民冬季取暖及油田用热,总供暖热负荷7470kW。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8.*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扬尘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措施;施工过程使用品质合格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等。运营期地热水开采过程中会有微量伴生气产生,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氮气,经气液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正式运行前进行试采,试采过程须对伴生气组分进行检测,伴生气若含有可燃气体,则经地热气液分离器分离后就近并入井场附近的油田集输管线,不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周 (略) (略) ;钻井废水、钻井固废及洗井废水委托 (略) 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雨水边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热尾水、软化水装置反渗透浓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地热尾水经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化水装置反渗透浓水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厂区总排口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对地热站、采水井、回灌井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减小振动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现场配备泥浆循环罐,钻井泥浆、钻井岩屑收集后 (略) 处理;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焊接废料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除砂器过滤砂石外售至混凝土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外售至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转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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