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勇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平勇锋光伏玻璃高纯砂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福建省勇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平勇锋光伏玻璃高纯砂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 福建省勇 (略)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延平区南山镇坑仔源地段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杨嘉 |
项目名称 | 南平勇锋光伏玻璃高纯砂生产项目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南平勇锋光伏玻璃高纯砂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福建省勇 (略) (4)行业分类: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5)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南山镇坑仔源地段 (6)项目投资:*万元 (7)建设规模:新建一条年产*吨光伏玻璃石英砂生产线。包括建设破碎车间、磁选车间、酸洗车间、尾砂过滤车间等主体生产车间,并新建配电室、地磅房、值班室、成品车间、锅炉房、生物质出料仓库等公用辅助生产设施,购置光伏玻璃高纯砂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 (8)辐射源情况:建设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辐射源使用项。 (9)依托情况:建设项目各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均为新建,设备均为新购置。生产人员为新招收,不存在利旧、依托情况。 |
技术服务 项目组人员 | 曹欣竑、李山泉、苏标志、魏强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 生产性粉尘:矽尘、木粉尘(硬)、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絮凝剂粉尘); ② 化学因素:化学有害因素:氟化氢(以F计)、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以MnO2计)、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草酸、氨、硫化氢; 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 预计接触水平: 根据类比检测结果,结合拟建项目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拟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预测拟建项目其他各评价单元的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能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4. 建议建设单位在职业卫生监护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建,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5.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 补充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引用; 2. 完善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 3、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评价与建议。 |
建设单位 | 福建省勇 (略)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延平区南山镇坑仔源地段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杨嘉 |
项目名称 | 南平勇锋光伏玻璃高纯砂生产项目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南平勇锋光伏玻璃高纯砂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福建省勇 (略) (4)行业分类: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5)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南山镇坑仔源地段 (6)项目投资:*万元 (7)建设规模:新建一条年产*吨光伏玻璃石英砂生产线。包括建设破碎车间、磁选车间、酸洗车间、尾砂过滤车间等主体生产车间,并新建配电室、地磅房、值班室、成品车间、锅炉房、生物质出料仓库等公用辅助生产设施,购置光伏玻璃高纯砂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 (8)辐射源情况:建设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辐射源使用项。 (9)依托情况:建设项目各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均为新建,设备均为新购置。生产人员为新招收,不存在利旧、依托情况。 |
技术服务 项目组人员 | 曹欣竑、李山泉、苏标志、魏强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 生产性粉尘:矽尘、木粉尘(硬)、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絮凝剂粉尘); ② 化学因素:化学有害因素:氟化氢(以F计)、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以MnO2计)、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草酸、氨、硫化氢; 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 预计接触水平: 根据类比检测结果,结合拟建项目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拟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预测拟建项目其他各评价单元的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能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4. 建议建设单位在职业卫生监护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建,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5.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 补充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引用; 2. 完善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 3、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评价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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