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联合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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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联合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复

联合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尤溪县联合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尤联政综〔2024〕49号)已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尤溪县联合镇惠州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修编》,同意将农用地0.0080公顷(耕地0.00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使用尤溪县联合镇惠州村农用地0.0080公顷(耕地0.00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5公顷),合计使用联合镇惠州村集体土地0.0080公顷,作为你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应按照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同意呈报的使用土地方案。你镇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用地,落实耕地补充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做好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

  四、该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及供地的具体手续,由你镇依法办理。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附件下载:

联合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尤溪县联合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尤联政综〔2024〕49号)已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尤溪县联合镇惠州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修编》,同意将农用地0.0080公顷(耕地0.00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使用尤溪县联合镇惠州村农用地0.0080公顷(耕地0.00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5公顷),合计使用联合镇惠州村集体土地0.0080公顷,作为你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应按照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同意呈报的使用土地方案。你镇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用地,落实耕地补充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做好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

  四、该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及供地的具体手续,由你镇依法办理。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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