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4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锐钛型钛白粉产品品质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4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锐钛型钛白粉产品品质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锐钛型钛白粉产品品质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锐钛型钛白粉产品品质提升技改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徐州 (略) 厂区内 |
建 设 单 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9月14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元建设锐钛型钛白粉产品品质提升技改项目,本项目通过砂磨、分级、沉降、表面预处理、干燥、粉碎等方式将现有普通锐钛型钛白粉转化为高电阻率超细锐钛型钛白粉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化纤领域,简称化纤钛),本项目的建设将大大 (略) 场竞争力,有助于化纤钛白系列产品的开发和升级,增加企业效益。 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4日取得江苏徐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备案证》(徐园管备[2023]146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G1干燥废气、G2粉碎粉尘、G3冷却、包装粉尘。 ①G1干燥废气 本项目设置2套干燥系统,年处理物料约*吨(不含水),则干燥废气粉尘的产生量为3000 t/a,本项目干燥设备为全密闭结构,前端设入料口、末端段设出料口和排气口,本项目采用密闭管线直接与排气口连接,每套干燥设备配套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9.8%计,经收集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的经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②G2粉碎粉尘 本项目设置2套气流粉碎,年处理物料约*吨,则G2粉碎粉尘中颗粒物的产生量为300 t/a,本项目气流粉碎设备为全密闭结构,前端设入料口、末端段设出料口和排气口,本项目采用密闭管线直接与排气口连接,每套气流粉碎设备配套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9.8%计,经收集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的经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③G3冷却、包装粉尘 本项目设置2套包装机,年处理物料约*吨,则冷却、包装粉尘中颗粒物的产生量为60 t/a,本项目采用半密闭围挡的方式对包装过程中的粉尘进行收集,每套包装机配套风机风量为2500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8%计,经收集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经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后不新增职工人员,在厂区内进行调剂,生活污水产生情况及排放情况不变。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新增的净水站反冲洗废水、W1沉降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W1沉降废水依托现有1200吨/天三洗水回用BOO项目进行预处理,再和新增的净水站反冲洗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项目产生的W1沉降废水依托现有1200吨/天三洗水回用BOO项目进行预处理,再和新增的净水站反冲洗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厂区现有污水处理工艺为(石灰石+石灰)两级中和+曝气+全隔膜压滤机过滤,处理规模 650m3/h,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排入厂内尾水监控池,经监测合格后,由专设管道直接经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排入“尾水导流”工程,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离心机、粉碎机、鼓风机、空压机、氮气机组、废气处理风机等,其噪声值在80~95dB(A),主要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源强噪声级可衰减15~25dB。 为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噪声影响,针对本项目特点,建设单位采取了不同的噪声防治措施,首先是先从声源上进行有效控制,其次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等控制措施,厂区已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a.从声源上控制,加工设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生产设备均采用性能好、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动力设备采用钢砼隔振基础,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 b.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远离厂界,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c.加强管理:平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d.在设计及安装中根据不同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经过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噪声可降低5~10dB(A);车间墙体隔声可达到10~15dB(A)的隔声量。 e.消声、减振措施:主要噪声设备还应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对车间排气筒的室外风机采取消声器降噪,一般可以降低20dB左右。对水泵电动机安装消声器,水泵采取隔振和消声措施,可以降低噪声贡献10-19dB(A)。 本项目距敏感点较远,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夜间噪声值小于5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预处理定期更换的废塑料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废品回收站。钛石膏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仍作为生产建筑石膏粉的原料使用,处理方式不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的直接回用于本项目生产。除尘器定期更换的滤芯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锐钛型钛白粉产品品质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锐钛型钛白粉产品品质提升技改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徐州 (略) 厂区内 |
建 设 单 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9月14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元建设锐钛型钛白粉产品品质提升技改项目,本项目通过砂磨、分级、沉降、表面预处理、干燥、粉碎等方式将现有普通锐钛型钛白粉转化为高电阻率超细锐钛型钛白粉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化纤领域,简称化纤钛),本项目的建设将大大 (略) 场竞争力,有助于化纤钛白系列产品的开发和升级,增加企业效益。 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4日取得江苏徐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备案证》(徐园管备[2023]146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G1干燥废气、G2粉碎粉尘、G3冷却、包装粉尘。 ①G1干燥废气 本项目设置2套干燥系统,年处理物料约*吨(不含水),则干燥废气粉尘的产生量为3000 t/a,本项目干燥设备为全密闭结构,前端设入料口、末端段设出料口和排气口,本项目采用密闭管线直接与排气口连接,每套干燥设备配套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9.8%计,经收集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的经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②G2粉碎粉尘 本项目设置2套气流粉碎,年处理物料约*吨,则G2粉碎粉尘中颗粒物的产生量为300 t/a,本项目气流粉碎设备为全密闭结构,前端设入料口、末端段设出料口和排气口,本项目采用密闭管线直接与排气口连接,每套气流粉碎设备配套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9.8%计,经收集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的经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③G3冷却、包装粉尘 本项目设置2套包装机,年处理物料约*吨,则冷却、包装粉尘中颗粒物的产生量为60 t/a,本项目采用半密闭围挡的方式对包装过程中的粉尘进行收集,每套包装机配套风机风量为2500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8%计,经收集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经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后不新增职工人员,在厂区内进行调剂,生活污水产生情况及排放情况不变。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新增的净水站反冲洗废水、W1沉降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W1沉降废水依托现有1200吨/天三洗水回用BOO项目进行预处理,再和新增的净水站反冲洗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项目产生的W1沉降废水依托现有1200吨/天三洗水回用BOO项目进行预处理,再和新增的净水站反冲洗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厂区现有污水处理工艺为(石灰石+石灰)两级中和+曝气+全隔膜压滤机过滤,处理规模 650m3/h,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排入厂内尾水监控池,经监测合格后,由专设管道直接经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排入“尾水导流”工程,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离心机、粉碎机、鼓风机、空压机、氮气机组、废气处理风机等,其噪声值在80~95dB(A),主要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源强噪声级可衰减15~25dB。 为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噪声影响,针对本项目特点,建设单位采取了不同的噪声防治措施,首先是先从声源上进行有效控制,其次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等控制措施,厂区已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a.从声源上控制,加工设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生产设备均采用性能好、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动力设备采用钢砼隔振基础,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 b.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远离厂界,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c.加强管理:平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d.在设计及安装中根据不同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经过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噪声可降低5~10dB(A);车间墙体隔声可达到10~15dB(A)的隔声量。 e.消声、减振措施:主要噪声设备还应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对车间排气筒的室外风机采取消声器降噪,一般可以降低20dB左右。对水泵电动机安装消声器,水泵采取隔振和消声措施,可以降低噪声贡献10-19dB(A)。 本项目距敏感点较远,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夜间噪声值小于5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预处理定期更换的废塑料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废品回收站。钛石膏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仍作为生产建筑石膏粉的原料使用,处理方式不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的直接回用于本项目生产。除尘器定期更换的滤芯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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