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墙头镇雷港村村庄规划》批前公告
《象山县墙头镇雷港村村庄规划》批前公告
为了科学指导村庄建设,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完成了《象山县墙头镇雷港村村庄规划(2024-2035)》草案编制。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现将本规划草案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13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规划草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在公告结束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们汇总和整理。
联系地址:象山县墙头 (略) 28号(墙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远志
联系电话:*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规划简介
象山县墙头镇雷港村村庄紧邻象西线,村庄北部为西沪港。根据《象山县墙头镇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村庄为基层村,主要规划情况为:
1.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涵盖雷港村整个行政管理范围,包含沈山岙、玉山、励家洋、戴港四个自然村,总面积约为 356.15
公顷。
规划期限:本次雷港村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近期:2024-2027 年;远期:2027-2035 年。
2. 人口与用地规模
常住人口:现状为 1090 人,至3035年,雷港村常住人口规模为1123人。
户籍人口:现状为 887 人,至3035年,雷港村户籍人口规模为914人。
用地规模:现状全村建设用地规模为32.69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13.91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27.57平方米(按常住人口计)。至3035年,全村建设用地规模为33.42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14.17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26.19平方米(按常住人口计)。
3. 规划定位
规划雷港村发展愿景为:最美港湾乡村?乐享滨海旅居。
依托优越的生态资源及西沪港湾与交通入口门户的区位优,通过挖掘自身旅游禀赋、民宿升级融入西沪港全域旅游建设,打造以生态旅游、农业观光、休闲度假为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宜养乡村。
4. 村域总体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四区”村域空间结构。
一带:村庄发展带
四区:海洋发展区、山林户外区、综合服务区、休闲农业区
5.用地布局
村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6.15公顷,农用地52.47公顷,占总用地的14.73%;生态用地269.69公顷,占总用地的75.72%;建设用地33.42公顷,占总用地的9.38%;其他用地0.56公顷,占总用地的0.16%。
其中村庄建设用地14.17公顷,包括农村宅基地11.61公顷,占总用地的3.26%;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8公顷,占总用地的0.05%;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9公顷,占总用地的0.05%;农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6公顷,,占总用地的0.02%; (略) 用地1.98公顷,占总用地的0.56%。
为了科学指导村庄建设,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完成了《象山县墙头镇雷港村村庄规划(2024-2035)》草案编制。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现将本规划草案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13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规划草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在公告结束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们汇总和整理。
联系地址:象山县墙头 (略) 28号(墙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远志
联系电话:*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规划简介
象山县墙头镇雷港村村庄紧邻象西线,村庄北部为西沪港。根据《象山县墙头镇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村庄为基层村,主要规划情况为:
1.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涵盖雷港村整个行政管理范围,包含沈山岙、玉山、励家洋、戴港四个自然村,总面积约为 356.15
公顷。
规划期限:本次雷港村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近期:2024-2027 年;远期:2027-2035 年。
2. 人口与用地规模
常住人口:现状为 1090 人,至3035年,雷港村常住人口规模为1123人。
户籍人口:现状为 887 人,至3035年,雷港村户籍人口规模为914人。
用地规模:现状全村建设用地规模为32.69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13.91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27.57平方米(按常住人口计)。至3035年,全村建设用地规模为33.42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14.17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26.19平方米(按常住人口计)。
3. 规划定位
规划雷港村发展愿景为:最美港湾乡村?乐享滨海旅居。
依托优越的生态资源及西沪港湾与交通入口门户的区位优,通过挖掘自身旅游禀赋、民宿升级融入西沪港全域旅游建设,打造以生态旅游、农业观光、休闲度假为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宜养乡村。
4. 村域总体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四区”村域空间结构。
一带:村庄发展带
四区:海洋发展区、山林户外区、综合服务区、休闲农业区
5.用地布局
村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6.15公顷,农用地52.47公顷,占总用地的14.73%;生态用地269.69公顷,占总用地的75.72%;建设用地33.42公顷,占总用地的9.38%;其他用地0.56公顷,占总用地的0.16%。
其中村庄建设用地14.17公顷,包括农村宅基地11.61公顷,占总用地的3.26%;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8公顷,占总用地的0.05%;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9公顷,占总用地的0.05%;农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6公顷,,占总用地的0.02%; (略) 用地1.98公顷,占总用地的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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