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裕达集团有限公司裕达天悦城·嘉禾华庭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关于广西裕达集团有限公司裕达天悦城·嘉禾华庭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 (略) 裕达天悦城·嘉禾华庭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块内。
二、调整理由
优化地块设计。
三、主要调整内容
1.总平面图: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地下室配电房调整为地面室外箱变。地面增加3个室外箱式变电站,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位置调整(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98辆调整为8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位置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780辆调整为807辆),单体重新核算面积(1#楼、2#楼、3#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15#楼、16#楼)。
2.地下室平面图:地下室取消配电房位置调整为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880辆调整为89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980辆调整为950辆),地下室面积为*.35㎡保持不变。
3.单体建筑:单体重新核算面积(1#楼、2#楼、3#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15#楼、16#楼),13#楼屋顶层平面图女儿墙位置调整(不影响13#楼面积),完善1#楼~16#楼立面(立面颜色修改和补充地下室地面疏散楼梯、风井、商业排烟井、厨房排烟道)。
4.总建筑面积由*.86㎡调整为*.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51㎡调整为*.40㎡(计容建筑面积由*.51㎡调整为*.3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37㎡调整为*.36㎡;商业建筑面积由5824.05㎡调整为5819.65㎡;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由1508.09㎡调整为1534.34㎡),架空面积(不计容)289.05㎡;地下建筑面积为*.35㎡保持不变。建筑占地面积由*.13㎡调整为*.69㎡,建筑密度由28.43%调整为28.19%,容积率2.5,绿地面积由*.38㎡调整为*.38㎡,绿地率由36.29%调整为35.01%,机动车停车位978辆数量不变位置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原来1760辆调整为1757辆、位置调整。
其他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 (略) 站、项目现场。
五、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9月25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政务服 (略) 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附件3 新旧方案对比图
附件4 地下室修改对比图
附件5 塔、板楼立面颜色对比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 (略) 裕达天悦城·嘉禾华庭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块内。
二、调整理由
优化地块设计。
三、主要调整内容
1.总平面图: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地下室配电房调整为地面室外箱变。地面增加3个室外箱式变电站,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位置调整(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98辆调整为8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位置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780辆调整为807辆),单体重新核算面积(1#楼、2#楼、3#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15#楼、16#楼)。
2.地下室平面图:地下室取消配电房位置调整为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880辆调整为89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980辆调整为950辆),地下室面积为*.35㎡保持不变。
3.单体建筑:单体重新核算面积(1#楼、2#楼、3#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15#楼、16#楼),13#楼屋顶层平面图女儿墙位置调整(不影响13#楼面积),完善1#楼~16#楼立面(立面颜色修改和补充地下室地面疏散楼梯、风井、商业排烟井、厨房排烟道)。
4.总建筑面积由*.86㎡调整为*.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51㎡调整为*.40㎡(计容建筑面积由*.51㎡调整为*.3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37㎡调整为*.36㎡;商业建筑面积由5824.05㎡调整为5819.65㎡;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由1508.09㎡调整为1534.34㎡),架空面积(不计容)289.05㎡;地下建筑面积为*.35㎡保持不变。建筑占地面积由*.13㎡调整为*.69㎡,建筑密度由28.43%调整为28.19%,容积率2.5,绿地面积由*.38㎡调整为*.38㎡,绿地率由36.29%调整为35.01%,机动车停车位978辆数量不变位置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原来1760辆调整为1757辆、位置调整。
其他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 (略) 站、项目现场。
五、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9月25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政务服 (略) 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附件3 新旧方案对比图
附件4 地下室修改对比图
附件5 塔、板楼立面颜色对比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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