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08-07地块公开招拍挂出让的申请函
关于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08-07地块公开招拍挂出让的申请函
浦东新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
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08-07地块现申请公开挂牌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略) , (略) , (略) ,北至08-05、08-06地块。根据《 (略) 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8、12街坊实施深化》,地块编号为08-07,用地性质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与商业服务业混合用地(RcC2),其中Rc≥60%,C2≤40%,用地面积约1.51公顷(以最终定界为准)。
二、前期手续办理进展情况
1. 储备供地批文已批复,文号为沪浦府土〔2023〕631号;
2. 该地块内动迁已完成,无房产登记信息,已形成净地;
3. 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调查评估工作推进中;
4. 地块不涉及水系平衡;
5. 出让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情况:东 (略) ,已建成;南 (略) ,已建成;西 (略) ,已建成;北侧为08-05、08-06地块,部分建成。
三、混合用地比例和配套设施情况
根据区领导圈阅的《关于张江镇孙桥社区08-07地块邻里中心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在出让阶段明确该地块混合用地比例和配套设施要求,具体如下:
1. 混合用地比例由Rc≥60%,C2≤40%明确为Rc=70%,C2=30%。
2. 根据关于同意《 (略) 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沪府规〔2018〕228号),该地块配套设施应当包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老年康体活动室(健身点)、养育托管点、社区学校、室内菜场、生活服务点和社区食堂,运动场。根据专报,拟在土地出让征询回复中明确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要求。
上述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我镇,托底单位为张江集团。
特此申请。
附件:1. 控规批复及附图
2. 沪浦府土〔2023〕631号文《关于批准张江镇孙桥社区单元08-07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供应土地的通知》
3. 关于张江镇孙桥社区08-07地块邻里中心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略) 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浦东新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
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08-07地块现申请公开挂牌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略) , (略) , (略) ,北至08-05、08-06地块。根据《 (略) 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8、12街坊实施深化》,地块编号为08-07,用地性质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与商业服务业混合用地(RcC2),其中Rc≥60%,C2≤40%,用地面积约1.51公顷(以最终定界为准)。
二、前期手续办理进展情况
1. 储备供地批文已批复,文号为沪浦府土〔2023〕631号;
2. 该地块内动迁已完成,无房产登记信息,已形成净地;
3. 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调查评估工作推进中;
4. 地块不涉及水系平衡;
5. 出让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情况:东 (略) ,已建成;南 (略) ,已建成;西 (略) ,已建成;北侧为08-05、08-06地块,部分建成。
三、混合用地比例和配套设施情况
根据区领导圈阅的《关于张江镇孙桥社区08-07地块邻里中心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在出让阶段明确该地块混合用地比例和配套设施要求,具体如下:
1. 混合用地比例由Rc≥60%,C2≤40%明确为Rc=70%,C2=30%。
2. 根据关于同意《 (略) 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沪府规〔2018〕228号),该地块配套设施应当包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老年康体活动室(健身点)、养育托管点、社区学校、室内菜场、生活服务点和社区食堂,运动场。根据专报,拟在土地出让征询回复中明确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要求。
上述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我镇,托底单位为张江集团。
特此申请。
附件:1. 控规批复及附图
2. 沪浦府土〔2023〕631号文《关于批准张江镇孙桥社区单元08-07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供应土地的通知》
3. 关于张江镇孙桥社区08-07地块邻里中心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略) 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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