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智嘉迪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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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江苏智嘉迪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金茂源(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江 (略)

基本情况:江 (略) 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租用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104#厂房3层,总面积6000平方米,建设3条阳极氧化线、1条钝化清洗线,共计4条生产线,形成年加工汽车冲压件8700吨、汽车型材加工件4800吨、汽车紧固件3600吨、汽车压铸件6700吨、航空件450吨、医疗零部件1800吨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2024年7月16日至7月2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收集、处理处置方案。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其他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接管至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相应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部分回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外排。

2. 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阳极氧化A线产生的酸碱雾废气收集至“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阳极氧化B线、阳极氧化C线和钝化清洗D线产生的酸碱废气一并收集至“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前处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设备自带废气装置处理后一并收集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强化废气收集,加强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 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含铬废液(渣)、含镍废液、酸性废液、含氟废液、废滤材、清槽废渣、废包装桶(袋)、废油脂、废反渗透膜、废滤器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 噪声 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金茂源(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江 (略)

基本情况:江 (略) 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租用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104#厂房3层,总面积6000平方米,建设3条阳极氧化线、1条钝化清洗线,共计4条生产线,形成年加工汽车冲压件8700吨、汽车型材加工件4800吨、汽车紧固件3600吨、汽车压铸件6700吨、航空件450吨、医疗零部件1800吨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2024年7月16日至7月2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收集、处理处置方案。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其他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接管至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相应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部分回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外排。

2. 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阳极氧化A线产生的酸碱雾废气收集至“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阳极氧化B线、阳极氧化C线和钝化清洗D线产生的酸碱废气一并收集至“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前处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设备自带废气装置处理后一并收集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强化废气收集,加强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 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含铬废液(渣)、含镍废液、酸性废液、含氟废液、废滤材、清槽废渣、废包装桶(袋)、废油脂、废反渗透膜、废滤器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 噪声 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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