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银杉矿业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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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银杉矿业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略) (略) 地块 (略) 东区银江镇密地村民委员会三社三组,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1.*°,北纬26.*°,地块占地面积为*.73m2(约31.4亩)。该地块历史 (略) (略) 的生产用地,具体为原料堆场、下料斗及粗破区、粗破车间、中破及细破车间、球磨磁选车间、螺旋选钛车间、钛精矿仓、铁精矿仓、尾矿沉淀池、尾矿仓、尾矿堆场、沉淀池、循环水池及清水池等。该地块于2006年之前无其他工业生产活动设施,地块大部分为荒地。200 (略) (略) 与政府签订租用合同,在地块上开展生产,以原矿为原料采用球磨、磁选等工艺生产铁精矿和钛精矿。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17年9月停产,之后一直闲置至今。目前地块内设施设备及厂房均已拆除,根据《 (略) 东区银江镇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地块未来规划为采矿用地(属于*中的第二类用地)。

2020年10月,四川省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初步采样、分析测试工作。 (略) (略) 地块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通过分析测试,1E01(位于原废水处理区西南侧下游)钒土壤环境质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有关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258号)文,该地块应纳入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后续工作。

2022年,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省天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四川省天 (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调查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6月至9月期间进行了详细调查采样工作,根据样品检测结果编制了《 (略) (略)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详调风评报告”),详调风评报告于2022年12月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1)。详调风评报告结论显示:地块土壤中存在镉、钴、钒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情况,其中镉超标样品数为1个,超标倍数为0.006倍;钴超标样品数为29个,最大超标倍数为0.957倍;钒超标样品数为6个,最大超标倍数为0.190倍。根据污染风险表征计算结果,钴、钒的风险水平均不可接受,对人体易产生不良或有害的健康效应,需要进行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详调风评报告显示地块内需修复的污染土壤总量为3190.70m3

为确保地块土壤的环境质量满足后续开发要求,2024年5月,攀 (略) (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委托四川多克特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修复/风险管控工作,四川多克特 (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详调风评报告”以及实地踏勘编制了《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并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2),技术方案通过技术筛选和比选,确定0~2.0m污染土壤采用原地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处理方量为1043.96m3;2.0~8.0m污染土壤采用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处理方量为2146.74m3;地块内遗留的Ⅰ类一般固废(182m3)及修复/风险管控达标后的原地异位土壤填入地块内做好的防渗基坑内。

技术方案评审通过后,业主单位委托四川多克特 (略) (以下简称“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单位”)开展地块内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工作,委托四川优 (略) (以下简称“环境监理单位”)对土壤修复/风险管控工作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单位于2024年5月16日向环境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环境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开工令(附件3)。2024年5月16日本项目正式开工,于2024年8月24日完成全部施工工作。期间采用异位固化/稳定化方式处理完成了0-2.0m污染土壤,合计处理污染方量为1486.38m3(含19.73m3石块);原位异位固化/稳定化方式处理完成了2.0-8.0m污染土壤,合计处理方量为2552.63m3;并将异位处理后的土壤及场内遗留的Ⅰ类一般固废(182m3)转移填埋至新建的填埋区内。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施工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施工总结报告”)。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2号),“治理与修复工程完工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编制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因此,业主单位委托四川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的效果评估工作。我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搜集了施工期间相关资料,并前往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根据该地块污染土壤的类型、 (略) 线,同时结合地块未来规划,开展了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及背景下,依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要求,并结合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编制了《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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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地块 (略) 东区银江镇密地村民委员会三社三组,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1.*°,北纬26.*°,地块占地面积为*.73m2(约31.4亩)。该地块历史 (略) (略) 的生产用地,具体为原料堆场、下料斗及粗破区、粗破车间、中破及细破车间、球磨磁选车间、螺旋选钛车间、钛精矿仓、铁精矿仓、尾矿沉淀池、尾矿仓、尾矿堆场、沉淀池、循环水池及清水池等。该地块于2006年之前无其他工业生产活动设施,地块大部分为荒地。200 (略) (略) 与政府签订租用合同,在地块上开展生产,以原矿为原料采用球磨、磁选等工艺生产铁精矿和钛精矿。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17年9月停产,之后一直闲置至今。目前地块内设施设备及厂房均已拆除,根据《 (略) 东区银江镇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地块未来规划为采矿用地(属于*中的第二类用地)。

2020年10月,四川省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初步采样、分析测试工作。 (略) (略) 地块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通过分析测试,1E01(位于原废水处理区西南侧下游)钒土壤环境质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有关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258号)文,该地块应纳入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后续工作。

2022年,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省天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四川省天 (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调查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6月至9月期间进行了详细调查采样工作,根据样品检测结果编制了《 (略) (略)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详调风评报告”),详调风评报告于2022年12月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1)。详调风评报告结论显示:地块土壤中存在镉、钴、钒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情况,其中镉超标样品数为1个,超标倍数为0.006倍;钴超标样品数为29个,最大超标倍数为0.957倍;钒超标样品数为6个,最大超标倍数为0.190倍。根据污染风险表征计算结果,钴、钒的风险水平均不可接受,对人体易产生不良或有害的健康效应,需要进行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详调风评报告显示地块内需修复的污染土壤总量为3190.70m3

为确保地块土壤的环境质量满足后续开发要求,2024年5月,攀 (略) (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委托四川多克特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修复/风险管控工作,四川多克特 (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详调风评报告”以及实地踏勘编制了《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并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2),技术方案通过技术筛选和比选,确定0~2.0m污染土壤采用原地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处理方量为1043.96m3;2.0~8.0m污染土壤采用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处理方量为2146.74m3;地块内遗留的Ⅰ类一般固废(182m3)及修复/风险管控达标后的原地异位土壤填入地块内做好的防渗基坑内。

技术方案评审通过后,业主单位委托四川多克特 (略) (以下简称“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单位”)开展地块内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工作,委托四川优 (略) (以下简称“环境监理单位”)对土壤修复/风险管控工作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单位于2024年5月16日向环境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环境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开工令(附件3)。2024年5月16日本项目正式开工,于2024年8月24日完成全部施工工作。期间采用异位固化/稳定化方式处理完成了0-2.0m污染土壤,合计处理污染方量为1486.38m3(含19.73m3石块);原位异位固化/稳定化方式处理完成了2.0-8.0m污染土壤,合计处理方量为2552.63m3;并将异位处理后的土壤及场内遗留的Ⅰ类一般固废(182m3)转移填埋至新建的填埋区内。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施工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施工总结报告”)。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2号),“治理与修复工程完工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编制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因此,业主单位委托四川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的效果评估工作。我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搜集了施工期间相关资料,并前往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根据该地块污染土壤的类型、 (略) 线,同时结合地块未来规划,开展了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及背景下,依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要求,并结合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编制了《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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