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城区老城区利宁街西侧、明珠路南侧老五星建材城旧城更新地块04-A街区4-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利通城区老城区利宁街西侧、明珠路南侧老五星建材城旧城更新地块04-A街区4-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监测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用地地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二)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三)用途拟变更为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储存用地或者农用地的;(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拟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的;(五)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关停搬迁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略) 自然资源 (略) (略) 对利通城区老城区利宁街西侧、明珠路南侧老五星建材城旧城更新地块(04-A街区4-1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地块名称:利通城区老城区利宁街西侧、明珠路南侧老五星建材城旧城更新地块(04-A街区4-11#地块)。

占地面积:31733.33m2。地理位置: (略) 利宁南街西侧、明珠西路南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规划:城镇住宅区。

二、调查结论:

本次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对利通城区老城区利宁街西侧、明珠路南侧老五星建材城旧城更新地块(04-A街区4-1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到结论如下:

(1)调查地块位于利宁南街西侧、明珠西路南侧,总占地面积31733.33平方米。

(2)调查地块原为五星装饰材料城, (略) 自然资源局计划将调查地块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规划建设为住宅区,目前调查地块内商户已搬离,厂房闲置,其他工程暂未动工。

(3)根据访谈该地块周边工作人员、附近居民以及相关的政府单位,调查地块2005年以前为耕地,主要种植玉米等农作物,2005年建设五星装饰材料城,共有200家商户,主要经营范围为:外售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卫生洁具、五金交电、水暖配件等,不涉及加工、喷漆等工序。地面已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无危险废物及工业固废产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017年-2021年商户相继搬离,2021年至今闲置。调查地块无居民住宅,不存在工业企业,不存在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不存在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不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废气排放,不存在工业废水产生,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不曾存在过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4)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从历史沿革来看,周边相邻地块主要污染来源为南侧70m处加油站。根据现场调查和访谈,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南侧70m处存在吴忠开元加油站,调查地块与加油站之间以祥和大厦为相隔。开元加油站成立于2002年,主要经营汽油,加油站于2018年进行双层罐改造,并于2020年9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加油站建设危废暂存间,收集危险废物;地面已采取硬化措施;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管网;加油站储油罐属于地埋式储罐,采用3DFF双层油罐,底部及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油罐采取浸没式卸油方式,并安装卸油油气回收装置;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根据该加油站验收检测数据可知,加油站无泄漏情况;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为西南向东北,且调查地块位于加油站的侧游方向,因此加油站对调查地块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周边相邻地块不存在其他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原为五星装饰材料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相邻地块未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活动结束。

通讯地址: (略) (略) (友谊西路1020#)

联系电话:0953-*

邮箱:*@*q.com

,老城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监测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用地地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二)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三)用途拟变更为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储存用地或者农用地的;(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拟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的;(五)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关停搬迁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略) 自然资源 (略) (略) 对利通城区老城区利宁街西侧、明珠路南侧老五星建材城旧城更新地块(04-A街区4-1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地块名称:利通城区老城区利宁街西侧、明珠路南侧老五星建材城旧城更新地块(04-A街区4-11#地块)。

占地面积:31733.33m2。地理位置: (略) 利宁南街西侧、明珠西路南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规划:城镇住宅区。

二、调查结论:

本次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对利通城区老城区利宁街西侧、明珠路南侧老五星建材城旧城更新地块(04-A街区4-1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到结论如下:

(1)调查地块位于利宁南街西侧、明珠西路南侧,总占地面积31733.33平方米。

(2)调查地块原为五星装饰材料城, (略) 自然资源局计划将调查地块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规划建设为住宅区,目前调查地块内商户已搬离,厂房闲置,其他工程暂未动工。

(3)根据访谈该地块周边工作人员、附近居民以及相关的政府单位,调查地块2005年以前为耕地,主要种植玉米等农作物,2005年建设五星装饰材料城,共有200家商户,主要经营范围为:外售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卫生洁具、五金交电、水暖配件等,不涉及加工、喷漆等工序。地面已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无危险废物及工业固废产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017年-2021年商户相继搬离,2021年至今闲置。调查地块无居民住宅,不存在工业企业,不存在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不存在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不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废气排放,不存在工业废水产生,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不曾存在过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4)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从历史沿革来看,周边相邻地块主要污染来源为南侧70m处加油站。根据现场调查和访谈,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南侧70m处存在吴忠开元加油站,调查地块与加油站之间以祥和大厦为相隔。开元加油站成立于2002年,主要经营汽油,加油站于2018年进行双层罐改造,并于2020年9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加油站建设危废暂存间,收集危险废物;地面已采取硬化措施;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管网;加油站储油罐属于地埋式储罐,采用3DFF双层油罐,底部及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油罐采取浸没式卸油方式,并安装卸油油气回收装置;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根据该加油站验收检测数据可知,加油站无泄漏情况;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为西南向东北,且调查地块位于加油站的侧游方向,因此加油站对调查地块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周边相邻地块不存在其他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原为五星装饰材料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相邻地块未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活动结束。

通讯地址: (略) (略) (友谊西路1020#)

联系电话:0953-*

邮箱:*@*q.com

,老城区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