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江华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2024年江华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K0002-0702-2024-266
江发改审〔2024〕150号
关于2024年江 (略) 交通标线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交通秩序、 (略) 建设水平,原则上同意实施2024年江 (略) 交通标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04-01-*。 ?????????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沱 (略) 、 (略) 等主次干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清除原有不规范不清晰标线3439.4m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8723m2,增设小车停车位729个、摩托车停车位730个,施划摩托车位线213.45m2,箭头标志254个,标牌69块。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江华县财政统筹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招标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
K0002-0702-2024-266
江发改审〔2024〕150号
关于2024年江 (略) 交通标线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交通秩序、 (略) 建设水平,原则上同意实施2024年江 (略) 交通标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04-01-*。 ?????????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沱 (略) 、 (略) 等主次干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清除原有不规范不清晰标线3439.4m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8723m2,增设小车停车位729个、摩托车停车位730个,施划摩托车位线213.45m2,箭头标志254个,标牌69块。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江华县财政统筹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招标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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