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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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4〕1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水防涝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6-*-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 (略) 设施条件, (略) 基础设施“短板”, (略) 排水防涝体系, (略) 安全运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略) 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新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 (略) 及雨水提升泵站等, (略) 施工建设过 (略) 面及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1.排 (略) 。新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水防涝雨水主管道4229m(管径D800-D2400),新砌雨水检查井90座,其中:4800mmx4000mm雨水检查井4座,3600mmx3000mm雨水检查井18座,2800mmx2400mm雨水检查井7座,36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22座,26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6座,22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8座,19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5座,14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20座; (略) 面恢复5.*㎡。

2.雨水泵站。泵站位于威镇湖南侧空地区,为地上1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9.2m,建筑面积1018.6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5.44㎡,地下建筑面积383.16㎡。

3.截流池。新建截流池为局部地上1层,地下1层,总建筑高度为3.9m,建筑面积2013.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地下建筑面积1996.44 ㎡。

(二)工程设计

1.雨水管道设计。本次金属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为10m/s,非金属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为5m/s,重力流雨水管渠的设计最小流速应满足自清要求,街道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为300mm;城市街道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为400mm。本次设计雨水主管采用D500mm-D2000mm 的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最小坡度采用0.3%。

2.泵站设计。雨水泵站设计远期雨水规模约Q=20m3/s,近期雨水规模约10m3/s,土建设计按照远期规模考虑,雨水泵站内设置格栅间、泵房、配电室及值班控制室。雨水泵站地下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部分为框架结构,雨水泵站设雨水格栅,雨水格栅设于格栅间内,格栅间配栅渣槽,雨水格栅设置两台,均为机械格栅。泵房内设置雨水的轴流潜水泵共6台,后段雨水经提升排至威镇湖。雨水水泵型号:1000HQ-50C(+4°),设计参数:Q=*m3/h,H=9m,P=500kw 配套器控制柜,近期安装3台,远期再安装3台。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5年8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402.*元,其中:工程费用8220.*元,其他费用*,预备费273.*元。

资金来源为: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元,县级配套资金2331.*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4〕1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水防涝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6-*-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 (略) 设施条件, (略) 基础设施“短板”, (略) 排水防涝体系, (略) 安全运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略) 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新城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新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 (略) 及雨水提升泵站等, (略) 施工建设过 (略) 面及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1.排 (略) 。新建山水大道(翰林大街-威镇湖)段排水防涝雨水主管道4229m(管径D800-D2400),新砌雨水检查井90座,其中:4800mmx4000mm雨水检查井4座,3600mmx3000mm雨水检查井18座,2800mmx2400mm雨水检查井7座,36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22座,26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6座,22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8座,19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5座,1400mmx1100mm雨水检查井20座; (略) 面恢复5.*㎡。

2.雨水泵站。泵站位于威镇湖南侧空地区,为地上1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9.2m,建筑面积1018.6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5.44㎡,地下建筑面积383.16㎡。

3.截流池。新建截流池为局部地上1层,地下1层,总建筑高度为3.9m,建筑面积2013.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地下建筑面积1996.44 ㎡。

(二)工程设计

1.雨水管道设计。本次金属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为10m/s,非金属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为5m/s,重力流雨水管渠的设计最小流速应满足自清要求,街道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为300mm;城市街道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为400mm。本次设计雨水主管采用D500mm-D2000mm 的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最小坡度采用0.3%。

2.泵站设计。雨水泵站设计远期雨水规模约Q=20m3/s,近期雨水规模约10m3/s,土建设计按照远期规模考虑,雨水泵站内设置格栅间、泵房、配电室及值班控制室。雨水泵站地下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部分为框架结构,雨水泵站设雨水格栅,雨水格栅设于格栅间内,格栅间配栅渣槽,雨水格栅设置两台,均为机械格栅。泵房内设置雨水的轴流潜水泵共6台,后段雨水经提升排至威镇湖。雨水水泵型号:1000HQ-50C(+4°),设计参数:Q=*m3/h,H=9m,P=500kw 配套器控制柜,近期安装3台,远期再安装3台。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5年8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402.*元,其中:工程费用8220.*元,其他费用*,预备费273.*元。

资金来源为: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元,县级配套资金2331.*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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