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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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第二次信息公示

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要求,山东省交 (略) (略) 中标“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 (略) 线起自沂源县悦庄镇东的临临高速,利用临临高速向南,于高庄镇北转向西南新建,经岱崮镇南、旧寨乡西、蒙阴县城东,于桃墟镇北与京沪高速交叉后转向西,过联城镇南、蒙山西,于平邑县保太镇东北与新台高速交叉,经保太镇北、仲村镇南,过平邑县城西于平邑县城西南与日兰高速交叉,于城前镇北转向西,经张庄镇南,止于邹城香城镇西北的京台高速交叉处。

本项目新建段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路线全长177.5公里(新建段137.5公里、利用段40.0公里),新建段设特大桥3座、大桥45座、中桥22座、隧道4座;互通立交13座、分离立交31座、天桥73座;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3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桥隧养护管理站1处、桥隧监控通信站1处,匝道收费站7处。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96.6亿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

本项目建设对完善全 (略) 网布局,改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 (略) 服务水平,促进沿线经济社会、乡村振兴和旅游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社会团体、村民房屋动迁和安置补偿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

6、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略) 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 (略) (略)

地址: (略) 高 (略) 2177号 邮编:*

联系人:张璇

电话:0531-*

电子邮箱:*@*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

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要求,山东省交 (略) (略) 中标“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 (略) 线起自沂源县悦庄镇东的临临高速,利用临临高速向南,于高庄镇北转向西南新建,经岱崮镇南、旧寨乡西、蒙阴县城东,于桃墟镇北与京沪高速交叉后转向西,过联城镇南、蒙山西,于平邑县保太镇东北与新台高速交叉,经保太镇北、仲村镇南,过平邑县城西于平邑县城西南与日兰高速交叉,于城前镇北转向西,经张庄镇南,止于邹城香城镇西北的京台高速交叉处。

本项目新建段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路线全长177.5公里(新建段137.5公里、利用段40.0公里),新建段设特大桥3座、大桥45座、中桥22座、隧道4座;互通立交13座、分离立交31座、天桥73座;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3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桥隧养护管理站1处、桥隧监控通信站1处,匝道收费站7处。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96.6亿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

本项目建设对完善全 (略) 网布局,改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 (略) 服务水平,促进沿线经济社会、乡村振兴和旅游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社会团体、村民房屋动迁和安置补偿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

6、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略) 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 (略) (略)

地址: (略) 高 (略) 2177号 邮编:*

联系人:张璇

电话:0531-*

电子邮箱:*@*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潍坊至邹 (略) 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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