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县城小学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平罗县县城小学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平罗县县城小学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请示》(平教体发〔2024〕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县城小学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美化学校环境,提高平罗县城小学整体形象,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关第一小学、城关第五小学、城关第六小学、城关第七小学、城关第八小学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城关第一小学。更换教学楼地 (略) 。
2.城关第五小学。重做多功能厅屋顶防水410㎡,教室地面重新铺贴瓷砖640㎡,更换教学楼教室门81樘。
3.城关第六小学。清除原有破损面包砖面层,重新铺设彩色混凝土面层5100㎡。
4.城关第七小学。拆除萃华楼三楼男女卫生间原有地面面层,重做防水并贴砖,重新粉刷顶棚;更换教学楼供暖立管,清理回水管道;德润楼清理并更换,更换排水管50m,增加污水井2座;教学楼办公室铺设上下水管道,室外开沟回填40m;新建拖布池6个。
5.城关第八小学。拆除学生阅览室及创客教室隔墙,改造窗户6个,重刷室内墙面;南校区新建劳动基地1处,其中:绿化换土4480㎡,安装混凝土道牙1044m,铺设面包砖388㎡,铺设pe50给水管250m;拆除并重新铺设面包砖6000㎡。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8月-2024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65.*元,其中:工程费243.*元,其他费用13.*元;预备费7.*元。
资金来源:各学校公用经费265.*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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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平罗县县城小学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请示》(平教体发〔2024〕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县城小学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美化学校环境,提高平罗县城小学整体形象,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关第一小学、城关第五小学、城关第六小学、城关第七小学、城关第八小学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城关第一小学。更换教学楼地 (略) 。
2.城关第五小学。重做多功能厅屋顶防水410㎡,教室地面重新铺贴瓷砖640㎡,更换教学楼教室门81樘。
3.城关第六小学。清除原有破损面包砖面层,重新铺设彩色混凝土面层5100㎡。
4.城关第七小学。拆除萃华楼三楼男女卫生间原有地面面层,重做防水并贴砖,重新粉刷顶棚;更换教学楼供暖立管,清理回水管道;德润楼清理并更换,更换排水管50m,增加污水井2座;教学楼办公室铺设上下水管道,室外开沟回填40m;新建拖布池6个。
5.城关第八小学。拆除学生阅览室及创客教室隔墙,改造窗户6个,重刷室内墙面;南校区新建劳动基地1处,其中:绿化换土4480㎡,安装混凝土道牙1044m,铺设面包砖388㎡,铺设pe50给水管250m;拆除并重新铺设面包砖6000㎡。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8月-2024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65.*元,其中:工程费243.*元,其他费用13.*元;预备费7.*元。
资金来源:各学校公用经费265.*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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