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城关镇农村人饮安全饮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平罗县城关镇农村人饮安全饮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城关镇农村人饮安全饮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农发〔2024〕1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城关镇农村人饮安全饮水保障工程
(项目代码:2408-*-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保障我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消除供水安全隐患,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更好的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智能供水公共服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关镇三闸村、高庄乡威镇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铺设De75PE给水管(1.0Mpa开槽施工)1180m,De63PE给水管(1.0Mpa开槽施工)518m,De63PE给水管(1.0Mpa拉管施工)1856m,De50PE给水管(1.0Mpa开槽施工)1920m,De50PE给水管(1.0Mpa拉管施工)4488m,De40PE给水管(1.0Mpa拉管施工)4046m,De25PE给水管(1.0Mpa入户拉管)*m;新建矩形混凝土水表井69座(每座1500*1500);安装DN20水表552套,De40分水器69个,DN闸阀69个。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5年8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1.*元,其中:工程费用306.*元,其他费用21.*元,预备费3.*元。
资金来源: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元,自筹资金31.*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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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城关镇农村人饮安全饮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农发〔2024〕1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城关镇农村人饮安全饮水保障工程
(项目代码:2408-*-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保障我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消除供水安全隐患,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更好的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智能供水公共服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关镇三闸村、高庄乡威镇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铺设De75PE给水管(1.0Mpa开槽施工)1180m,De63PE给水管(1.0Mpa开槽施工)518m,De63PE给水管(1.0Mpa拉管施工)1856m,De50PE给水管(1.0Mpa开槽施工)1920m,De50PE给水管(1.0Mpa拉管施工)4488m,De40PE给水管(1.0Mpa拉管施工)4046m,De25PE给水管(1.0Mpa入户拉管)*m;新建矩形混凝土水表井69座(每座1500*1500);安装DN20水表552套,De40分水器69个,DN闸阀69个。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5年8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1.*元,其中:工程费用306.*元,其他费用21.*元,预备费3.*元。
资金来源: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元,自筹资金31.*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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