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休交字〔2024〕58 号)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
二、建设单位: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三、建设地点: (略) 休宁县。
四、建设规模及标准:项目起点位于休宁县齐云山镇兰渡村,起点桩号K0+000,项目终点位于休宁县鹤城乡右龙村,与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交界处,顺接江西省S205,终点桩号K136+790,全长136.79公里,分为主线和循环线两个部分,涉及齐云山镇、渭桥乡、月潭湖镇、溪口镇、汪村镇、流口镇、鹤城乡等7个乡镇。本次建设在 (略) 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对路面、路域环境及服务设施等进行提升改造。
五、主要建设内容: (略) 面结构性养护修复59.48 公里,功能性养护修复37.5公里; (略) 面“白加黑”6.16公里;土路肩硬化*平方米,路基边坡防护10.206公里(双侧); (略) 面排水修复37.874公里;桥梁维修28座;涵洞修复27道;安防设施修复养护136.79公里;网红打卡点4处;观景台改造提升13处;古树公园6处;道班改造6处;配套旅游服务点4处;公交停靠站改造提升134处(双侧);文化节点2处;标识系统29套等。
六、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约2.63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3亿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七、建设工期: 12 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同时按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附件:“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专家组评审意见。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6日
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休交字〔2024〕58 号)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
二、建设单位: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三、建设地点: (略) 休宁县。
四、建设规模及标准:项目起点位于休宁县齐云山镇兰渡村,起点桩号K0+000,项目终点位于休宁县鹤城乡右龙村,与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交界处,顺接江西省S205,终点桩号K136+790,全长136.79公里,分为主线和循环线两个部分,涉及齐云山镇、渭桥乡、月潭湖镇、溪口镇、汪村镇、流口镇、鹤城乡等7个乡镇。本次建设在 (略) 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对路面、路域环境及服务设施等进行提升改造。
五、主要建设内容: (略) 面结构性养护修复59.48 公里,功能性养护修复37.5公里; (略) 面“白加黑”6.16公里;土路肩硬化*平方米,路基边坡防护10.206公里(双侧); (略) 面排水修复37.874公里;桥梁维修28座;涵洞修复27道;安防设施修复养护136.79公里;网红打卡点4处;观景台改造提升13处;古树公园6处;道班改造6处;配套旅游服务点4处;公交停靠站改造提升134处(双侧);文化节点2处;标识系统29套等。
六、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约2.63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3亿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七、建设工期: 12 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同时按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附件:“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专家组评审意见。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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