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秀水花苑商住小区二期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淄博文昌湖秀水花苑商住小区二期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淄博文昌湖秀水花苑商住小区(二期)配套项目地 (略) 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文昌湖区界以东、秀水河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占地面积1066.00平方米,原用地类型为果园和其他草地。目前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确保彻底消除环境风险,保障该区域土地后期用地安全,淄 (略) (略) 委托山东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山东 (略) 迅速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小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 号)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安排工作组人员对项目地块的历史影像等资料进行收集、并对地块附近村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国土部门进行人员访谈,并对项目地块周围1km的范围进行了调查,即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土地用途单一,历史上及目前一直为果园和其他草地,果园主要种植苹果、梨、桃等树木,地块内未发生过生产性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地下无相关化学品输送管道,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等情况,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来看,地块内目前为草地,地块内不涉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的使用、生产和贮存。地块内及周边土壤色泽、气味等感官无异常,地表植被长势良好。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正常使用,未见异常。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迹象。
地块1公里范围内以农用地及居民区为主,周边无生产性企业,周边肉鸭养殖大棚、文昌湖萌宠动物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铜、铅等微量重金属,因产生量较少,且不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上游,通过土壤和地下水迁移到本地块的可能性较小,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通过对地块内污染物、周边企业污染物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探结合现场快检结果可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淄博文昌湖秀水花苑商住小区(二期)配套项目地 (略) 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文昌湖区界以东、秀水河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占地面积1066.00平方米,原用地类型为果园和其他草地。目前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确保彻底消除环境风险,保障该区域土地后期用地安全,淄 (略) (略) 委托山东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山东 (略) 迅速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小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 号)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安排工作组人员对项目地块的历史影像等资料进行收集、并对地块附近村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国土部门进行人员访谈,并对项目地块周围1km的范围进行了调查,即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土地用途单一,历史上及目前一直为果园和其他草地,果园主要种植苹果、梨、桃等树木,地块内未发生过生产性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地下无相关化学品输送管道,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等情况,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来看,地块内目前为草地,地块内不涉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的使用、生产和贮存。地块内及周边土壤色泽、气味等感官无异常,地表植被长势良好。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正常使用,未见异常。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迹象。
地块1公里范围内以农用地及居民区为主,周边无生产性企业,周边肉鸭养殖大棚、文昌湖萌宠动物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铜、铅等微量重金属,因产生量较少,且不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上游,通过土壤和地下水迁移到本地块的可能性较小,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通过对地块内污染物、周边企业污染物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探结合现场快检结果可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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