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新伟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州新伟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金茂源(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泰州新 (略)
基本情况:泰州新 (略) 拟投资*元, (略) 滨江镇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新建五金配件及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项目租用泰州 (略) 2200平方米厂房,设立危废暂存间、废气塔、化学品暂存间等生产设施,建设滚镀铜镍铬(代铬)线1条、滚镀铜镍线1条(含线下预处理)、挂镀铜镍铬线1条,共计3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电子元件,五金零部件等5611吨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2024年7月16日至7月2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收集、处理处置方案。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其他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接管至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相应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部分回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至护场河。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本项目含氰废气收集至“二级碱喷淋(氢氧化钠、次氯酸钠)”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他酸性废气收集至二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一并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涂生产线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采用环保型的电镀液配方,强化废气收集,加强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含镍过滤槽渣、含氰镀铜槽渣、中和槽槽液、退挂槽液、钝化槽液、除油槽废液、油水分离槽浮油和废渣、活化槽废液、含锡钴废渣、焦铜槽渣、酸铜槽渣、封闭废液、漆渣、报废电镀槽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滤芯、危化品废包装桶(袋)、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噪声 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金茂源(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泰州新 (略)
基本情况:泰州新 (略) 拟投资*元, (略) 滨江镇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新建五金配件及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项目租用泰州 (略) 2200平方米厂房,设立危废暂存间、废气塔、化学品暂存间等生产设施,建设滚镀铜镍铬(代铬)线1条、滚镀铜镍线1条(含线下预处理)、挂镀铜镍铬线1条,共计3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电子元件,五金零部件等5611吨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2024年7月16日至7月2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收集、处理处置方案。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其他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接管至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相应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部分回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至护场河。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本项目含氰废气收集至“二级碱喷淋(氢氧化钠、次氯酸钠)”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他酸性废气收集至二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一并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涂生产线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采用环保型的电镀液配方,强化废气收集,加强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含镍过滤槽渣、含氰镀铜槽渣、中和槽槽液、退挂槽液、钝化槽液、除油槽废液、油水分离槽浮油和废渣、活化槽废液、含锡钴废渣、焦铜槽渣、酸铜槽渣、封闭废液、漆渣、报废电镀槽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滤芯、危化品废包装桶(袋)、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噪声 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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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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