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节能五峰南岭风电场工程项目石门段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情况的公示
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节能五峰南岭风电场工程项目石门段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43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管理的通知》(常自然资办发〔2019〕25号)等法规政策和文件要求,中节能五峰南岭风电场工程项目(石门段)临时用地已按要求完成了复垦工作,现将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该项目临时用地位于位于石门县太平镇上马墩村、白果树村、犀牛坪村、子良镇北界村,临时用地批复面积1.5428公顷(实际占用1.3665公顷),土地损毁情况为压占损毁,复垦后地类面积1.3665公顷。2024年8月17日-18日、9月2日,石门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踏勘查验,认为该项目已达到了复垦验收条件,认定该复垦项目验收合格,拟通过验收。
主体责任单位:中节能(五峰) (略)
监管责任单位:石门县自然资源局
以上复垦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反馈。(监督电话:0736-*;联系地址:石门 (略) 68号)
石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43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管理的通知》(常自然资办发〔2019〕25号)等法规政策和文件要求,中节能五峰南岭风电场工程项目(石门段)临时用地已按要求完成了复垦工作,现将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该项目临时用地位于位于石门县太平镇上马墩村、白果树村、犀牛坪村、子良镇北界村,临时用地批复面积1.5428公顷(实际占用1.3665公顷),土地损毁情况为压占损毁,复垦后地类面积1.3665公顷。2024年8月17日-18日、9月2日,石门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踏勘查验,认为该项目已达到了复垦验收条件,认定该复垦项目验收合格,拟通过验收。
主体责任单位:中节能(五峰) (略)
监管责任单位:石门县自然资源局
以上复垦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反馈。(监督电话:0736-*;联系地址:石门 (略) 68号)
石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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