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18日拟对桐庐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桐政工出14号桐庐县瑶琳镇元川村号工业地块桐庐县绿色交通建材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关于2024年9月18日拟对桐庐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桐政工出14号桐庐县瑶琳镇元川村号工业地块桐庐县绿色交通建材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9月1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桐庐 (略) 在桐庐县瑶琳镇元川村*号工业地块实施绿色交通建材项目,年产*吨沥青混凝土。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
(一)废气:沥青废气经水喷淋+高压静电+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规定的标准限值等,粉尘、烘干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定期清运。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你单位应当在全国排 (略) 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自主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落实环保设施等安全生产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设计,确保环保设施等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9月1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桐庐 (略) 在桐庐县瑶琳镇元川村*号工业地块实施绿色交通建材项目,年产*吨沥青混凝土。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
(一)废气:沥青废气经水喷淋+高压静电+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规定的标准限值等,粉尘、烘干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定期清运。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你单位应当在全国排 (略) 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自主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落实环保设施等安全生产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设计,确保环保设施等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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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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