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中心建设
检验中心建设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 (略) 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博强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 | ||||||||||||||||||
地理坐标 | (东经 117 度 32 分 35.129 秒,北纬 39 度 44 分 31.463 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M7452检测服务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补办)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选填) |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
总投资(万元) | 16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9 | ||||||||||||||||
环保投资占比(%) | 1.19 | 施工工期 | /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已完成建设,在手续完善前暂停检测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无新增用地,现有厂区现有检测中心楼内建设,建筑面积441.83m2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大气: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本项目新增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略) (略) ,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涉及废水直接排放,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地下水: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无需设置地下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本项目新增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合计Q值为0.*,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生态:本项 (略) (略) ,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 米范围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 海洋: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 ||||||||||||||||||
规划情况 | 1、规划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3 年)》;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天津南港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3 年)及有关专项规划的批复》(津政函[2009]154 号)。 2、规划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 年)》;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 年)的批复》(津政函[2009]155 号)。 3、《 (略) 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 年)》;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人民政 (略) 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 年)的批复》(津政函[2022]56号)。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环境保护局滨海新区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和文号:《关于对报审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环保滨监函[2009]4 号)。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202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环境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和文号:《关于对报审天津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环保滨函[2010]139 号)。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略) 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滨海新区 (略) 容管理局; 审查文件名称和文号:《 (略) 容 (略) 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滨环容函[2015] 14 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南港工业区规划范围为:东至规划B03 路,西 (略) ,南至青静黄排水河左治导线,北至独流减河右治导线,总面积约200 平方公里。其中,现有*域38 平方公里,围海造*124 平方公里,港池航道水域38 平方公里。要加强统一规划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集聚发展,合理安排基础设施,整体形成“一区、一带、四园”的空间结构。“一区”指南港工业区世界级重、化产业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一带”指在南港工业区西侧, (略) 建设宽约1 公里的生态绿化防护隔离带,形成南港工业区和大港油田城区之间的绿色生态屏障;“四园”指石化产业园、冶金装备制造园、综合产业园、港口物流园。其中,石化产业园由多个职能不同的组团组成,包括基础炼化组团、石油战略储备组团、有机新材料组团、精细化工组团、精细化工用地和公用工程配套组团。 南港工业区重点发展石化产业、冶金及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物流产业。一是石化产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聚酯化纤、精细化工和能量综合利用四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30 条产品链,打造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原油、成品油国家战略储备库和商业储备库,储备能力达到2000 万吨;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和10 个百万吨级通用树脂、工程塑料项目。二是冶金及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重型通用装备制造、成套设备制造和光仪电设备制造三条产业链,打造国家级现代装备制造基地。三是现代物流业,近期建设工业港区,发展业主码头和专业码头,服务重大产业项目;远期建设综合性港区,承接天津港散货物流功能,形成集疏运便捷的现代化国际港口物流体系。 本项目位于南港工业区规划石化产业用地内,为天津 (略) 成品油库区配套检验中心项目,用于成品油质量检测,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治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略) (略) ,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厂界达标;固体废物分类明确,去向合理;检验中心内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符合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与《 (略) 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 年)》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与工业布局规划符合性分析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天津 (略) 成品油库区配套检验中心项目,用于成品油质量检测,天津 (略) 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企业,检验中心项目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中“九、科学研究、开发和产品、技术服务业 485.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 年版)》中项目,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2、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全市划定*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平方公里,占天津*域国土面积的10%;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219.79平方公里,占天津管辖海域面积的10.24%;划定自然岸线合计18.63公里,占天津岸线的12.12%; (略) 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基本格局为“三区一带多点”:“三区”为北部蓟州的山地丘陵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湿地区和南部团泊洼-北大港湿地区;“一带”为海岸带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多点”为市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和其他各类保护地。 本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团泊-北大港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距离约2.07km,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本项目符合“ (略)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本项目与生态红线相对位置关系示意见附图5。 3、其他说明 该项目符合产业园区规划总体定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再开展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背景 天津 (略) 注册成立于2012年4月, (略) 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主要进行成品油仓储、销售,厂区占地面积*.5m2,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南 (略) ,西侧为仓盛街,东侧为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 企业2012年6月投资建设“壳牌华北南港工业区成品油油库项目”(津开环评书[2012]017号),2017年1月完成第一阶段(即一期工程)验收(津南港环验[2017]1号),二期工程不再建设;2018年5月投资建设“天津 (略) *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改造项目”(津南港环评[2018]1号),2019年9月完成第一阶段废气、废水、噪声自主验收,2019年11月通过第一阶段固废验收(津开环验[2019]60号),2020年9月通过第二阶段工程自主验收。 现有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储罐16座,包括10座汽油储罐(4个6000m3内浮顶罐、2个2500m3内浮顶罐、4个2000m3内浮顶罐)、2座*醇储罐(2个2000m3内浮顶罐)、2座柴油储罐(2个9500m3内浮顶罐)、2个燃油宝(即重石脑油)储罐(2个10m3固定顶罐),合计库容*立方米,配套建设输送管线、汽车装卸栈台、油气回收装置等,年中转*醇汽油*吨、柴油*吨。 天津 (略) 厂区内办公楼北侧现有1处一层辅助备用建筑(现称检验中心楼),建筑面积441.83m2,为“壳牌华北南港工业区成品油油库项目”中建设,原计划作为库区配套油品指标检验用房,“壳牌华北南港工业区成品油油库项目”环评中仅分析了建筑物的建设,未评价检验活动产排污和环境影响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购置和安装检测设备,企业油品检测工作原为委外检测。后期发展过程中,为节约委外检测周期时长和成本,天津 (略) 自2020年9月开始*续采购油品检测仪器,建设“检验中心建设项目”,截止到2023年12月,项目总投资*元人民币,主要工程内容为:在现有检验中心楼内建设8个分析室、配套样品间和气瓶间等,检验项目覆盖车用汽油GB*、组分汽油GB*、车用*醇汽油GB*、车用柴油GB*、变性燃料*醇GB*中所列全部项目,检验中心建成后承担企业自身油品质量检测的同时,具备承接第三方委托检测项目能力,检测能力为柴油/汽油油品及变性燃料*醇指标全检1090次/年、汽油/柴油指标快检3.*次/年,不涉及生物安全实验,现按照相关要求针对检验中心进行补办相关环保手续,手续完善前暂停检测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类别中“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主要工程组成 本项目总投资*元人民币,主要工程内容包括8个分析室和配套样品间、气瓶间,检测项目覆盖车用汽油GB*、组分汽油GB*、车用*醇汽油GB*、车用柴油GB*、变性燃料*醇GB*中所列全部项目,检测能力为柴油/汽油油品及变性燃料*醇指标全检1090次/年、汽油/柴油指标快检3.*次/年。 具体项目组成如下: 表2-1 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项目组成表
三、项目主体工程构筑物及功能分区 企业厂区占地面积*.5m2,建筑面积3507.47m2,厂院内已建成完善的 (略) (略) ,可依托现有供水、供电、排污、排雨水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位于已建成检验中心楼内,厂区构筑物情况见表2-2,检验中心楼内功能分区情况见表2-3。 表2-2 本项目厂区内建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表2-3 本项目构筑物分区情况一览表
四、主要检测能力及检测量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针对汽油、柴油油品及变性燃料*醇指标进行检测,检测能力覆盖车用汽油GB*、组分汽油GB*、车用*醇汽油GB*、车用柴油 GB*、变性燃料*醇GB*中所列项目及汽油中硅含量指标(企业内控指标),服务对象包括企业自身和外部委托机构,检测能力为柴油/汽油油品及变性燃料*醇指标全检1090次/年(每个批次油品取样量为1.5L)、汽油/柴油指标快检3.*次/年(每次油品取样量为0.1L)。 表2-4 本项目检测能力一览表
表2-5 本项目检测内涵盖项目一览表
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及参数 表2-6 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六、主要药剂消耗 本项目主要药剂及样品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2-7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药剂及样品消耗一览表
注*:(1)本项目硫醇检测使用博士试剂在实验室通风橱内自行配制,配置过程为:将25g三水合*酸铅溶解于200mL水中,过滤并将滤液加到溶有60g氢氧化钠的100mL水溶液中。在沸水浴中加热此混合溶液30min,冷却后用水稀释到1000mL。 (2)本项目离子色谱仪淋洗液在实验室通风橱内自行配制,其中稀硫酸溶液浓度为5‰,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淋洗液配制方式为0.3g碳酸钠和0.042g氢氧化钠溶于水后定容于1000mL。 表2-8 本项目主要试剂理化性质表
七、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无新增职工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项,营运期用水项包括检测用水、样品瓶清洗用水、实验仪器清洗用水和实验室地面清洗用水,其中样品瓶初期清洗和地面清洗采用自来水,检测用水、样品瓶后期清洗和实验仪器清洗采用纯水,通过纯水机制备。本项目纯水制备能力为0.2m3/h,制备工艺为超滤+反渗透,出水率为60%。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纯水使用量约0.201m3/d,自来水消耗量为0.335m3/d。检测用纯水量为0.001m3/d,采样瓶后期清洗和实验仪器清洗用纯水量为0.2m3/d,采样瓶初期清洗使用自来水量为0.2m3/d,实验室地面清洗使用自来水量为0.1m3/d。 综上,本项目总用水量约 0.635m3/d(合231.775m3/a)。 (2)排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纯水机排放浓水。运营期油样样品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及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进入现有隔油池集中处理后外排,纯水机排放浓水经化粪池停留沉淀后外排,厂区内 (略) (略) 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见表 2-9,水平衡图见图2-1,本项目建成后全程水平衡图见图2-2。 表2-9 本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表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图2-2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 单位m3/d (3)供电 本项目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系统,厂区供电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用电要求。 (4)供热制冷 本项目供热制冷均依托现有设施,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均采用电力空调。 八、现有工程依托可行性 (1)废水处理 企业现有隔油池容积为90m3,本项目新增含油废水量为0.22m3/d,根据日常运行过程中无初期雨水排放,雨季罐区初期雨水产生量预计190m3/次,可短时暂存于围堰内,分批次进入隔油池进行处理,隔油池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2)危废暂存 企业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最大暂存能力约为15t,现有工程危废最大暂存量为6t,危废间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容器(200L铁桶、50L铁桶、20L铁桶、玻璃瓶)、沾染废物(棉纱、抹布)、废过滤袋、含油沙土、废滤芯、废活性炭、隔油池污油等,与本工程新增的危险废物性质相容。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一般贮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为两个月,最大贮存量约为4.5t,危险废物均采用密闭贮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剩余贮存能力能够满足本工程危废暂存要求。 九、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企业现有职工定员52人,其中生产部门41人,管理部门11人。生产部门采用四班二运转工作制,每班12小时,每天操作24小时,年操作时间365天;管理部门采用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33天。 检验中心内配备共配备职工8人,其中管理人员3名,实验操作人员5名,均由内部调配解决,不涉及新增职工定员,工作制度保持不变,即管理岗采用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33天,实验操作岗采用四班二运转工作制,每班12小时,每天操作24小时,年操作时间365天,其中油品称取和加样时间约300h/a,烷值机等产生燃油废气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1600h/a,实际胶质测定等有机废气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000h/a,涉及浓硫酸使用的氯含量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50h/a,涉及*苯使用的柴油润滑性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5h/a,涉及*基异*基酮使用的原子吸收光谱仪检测项目取样、加样工作时间约20h/a,样品单项指标检测时间5min至一天半不等,中红外快检一体设备单次检测时间为1min。 十、通风系统 本项目烷值机运行产生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排放,各化验室内配设通风橱和集气罩,油品、药剂量取以及小型可移动仪器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其他产生废气环节配设集气罩,检测过程中采用强制换风,危化品柜配设引风系统,其他区域无废气排放时自然通风。 十一、平面布置 本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天津 (略) 现有厂区内,厂区南 (略) ,西侧为仓盛街,东侧为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本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 本项目位于办公楼北侧,检验中心内部根据项目检测要求设置样品间、各类分析室、气瓶间等,各功能区通过走廊联通,烷值机设备配设专用密闭排风系统,分析室内配设通风橱或集气罩,小型可移动产生废气仪器操作过程在通风橱内进行,不可移动产生废气仪器操作过程中关闭所在化验室门窗、开启通风橱和集气罩,保证检测中废气收集,整个布局分区明确,功能清晰。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建成,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检测能力覆盖车用汽油GB*、组分汽油GB*、车用*醇汽油GB*、车用柴油 GB*、变性燃料*醇GB*中所列项目,检测工艺按照污染物排放情况分类说明: 表2-10 本项目检测项目排污情况汇总表
(1) 排放燃油废气检测项目(以汽油辛烷值指标检测为例) 图2-3 汽油辛烷值指标检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A、标油配制及称取 采用自动质量配样器将高检标油和低检标油按仪器设定比例混合配制符合要求的标准燃料500mL,高检标油、低检标油原料桶直接放入自动质量配样器内,油品通过密闭管道直接按比例抽取泵入标油容器内。标油配制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 B、样品称取 根据仪器运行要求,从待检油品中称取500mL油品,样品称取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 C、辛烷值调试、预热 设定辛烷值运行参数,检查辛烷值机内机油、蒸馏水、制冷机冷却液液面,液面低于设备运行标准时进行对应液体添加;然后将异辛烷(预热燃料)加入设备,检查设备开关,并针对设备涡轮涡杆等点位点加润滑油后点火预热。异辛烷添加过程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异辛烷燃烧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无其他污染物产生。 D、样品测定及数据读取 开启仪器依次进行标油和样品油自动测定并读取检测结果,仪器根据油品燃烧情况判定其辛烷值。辛烷值机工作原理为通过在实验室中模拟发动机的工作状态,研究汽油在燃烧过程中的性能表现。具体流程包括:试样压缩、混合气制备、燃烧分析、数据采集及处理等,通过测量样品的电介质特性,与已知的存在内存里的参数相比较,从而测定出结果。标油、样品添加过程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标油和样品燃烧过程中会有实验燃油废气G2产生。 E、仪器验证 按照样品测试程序测定*标油品辛烷值,测试结果在±0.3之内,则符合测试标准,仪器检测结果可信。*标油品燃烧过程中会有实验燃油废气G2产生。 F、检测结束 检测结束后将仪器油品容器中的剩余油品归入废油S1倒入废油容器,然后进行油品容器和称量仪器清洗,废油S1、油样瓶和仪器初期清洗废水 S2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理,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W1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外排。 检测过程中关闭烷值机室门窗、开启通风橱,检测过程中油品称取和加样环节时间较短,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量较小,经通风橱收集后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烷值机燃烧系统配设专用管道,实验燃油废气G2通过专用管道汇入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排放燃油废气及硫酸雾检测项目(汽油中氯含量指标检测) 图2-4 汽油中氯含量指标检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A、药剂添加 根据仪器运行要求,向设备洗气瓶中添加20mL浓硫酸,并更换电解液瓶中的75%冰醋酸电解液和参考电极填充液(饱和氯化钾),浓硫酸添加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硫酸雾G2产生。 B、连接电极、参数设定 依次连接仪器电极参考电极R、指示电极I及阳极A,并进行仪器运行参数设定。 C、仪器校准 使用浓度为2mmol/L的NaCl进行仪器校准,等待基线稳定在-0.5-0.5 之间且仪器温度指示正常后即可开始分析。 D、添加样品 量取100uL检测油品加入仪器,取样及加样过程中产生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E、样品测定、数据读取 开启仪器开始检测,并读取数据。 检测原理为:待检油品在高温下燃烧,使其中的氯转化为氯化氢,通过硫酸涤气器过滤,使用库仑法进行测量,即可得到总氯的含量。油品燃烧过程中会有实验燃油废气G2产生,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F、检测结束 检测结束后放出浓硫酸(归废检测液),并进行油品容器和称量仪器清洗。浓硫酸放出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硫酸雾G2产生,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样瓶和仪器初期清洗废水 S2、废检测液S3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理,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W1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外排。 另外,实验室内会使用到少量浓度为5‰的稀硫酸,采用浓硫酸在通风橱内进行,稀硫酸配置过程产生少量硫酸雾G2,经通风橱集气系统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排放有机废气检测项目(以汽油实际胶质指标检测为例) 图2-5 汽油实际胶质指标检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A、样品称取 根据仪器运行要求,使用清洁、恒重的胶质杯从待检油品中称取50mL油品,样品称取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B、热空气吹扫 将盛有油样的胶质杯及配衡烧杯放入胶质测定器空气浴中,在规定温度下(165℃)、规定空气流的条件下吹扫胶质杯30min,吹扫过程中油品挥发产生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C、洗前胶质称重 热空气水扫结束后,胶质杯中的残渣即为洗前胶质,通过称重获取洗前胶质量。 D、正庚烷抽提 将25mL正庚烷溶剂加入胶质杯中对残渣进行清洗,部分残渣溶于溶剂内,溶剂倾倒后剩余残渣为洗后胶质。抽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倾倒废液归入废检测液S3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理。 E、洗后胶质称重 通过称重获取洗后胶质量。 F、检测结束 检测结束后进行胶质杯清洗,油样瓶和仪器初期清洗废水 S2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理,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W1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外排。 (4)油品指标快检项目 本项目柴油、汽油产品指标快检使用中红外快检一体设备进行,该设备属于检测设备中较为特殊的1台汽、柴油一体设备,基于油品吸收红外辐射的特性,根据油品的吸收特性来计算油品的质量,可全自动快速一次分析多项汽油或柴油产品指标。检测时选定检测项目后,将设备进样管放入油品采样瓶中,排油管放入废油收集瓶内,启动设备后便可以自动进行、电子屏显示结果、自动排油。检测取用油品量为100mL,整个检测过程中除进样、排油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计入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废气,其他环节无废气排放。 本项目油样瓶和仪器粘附物质主要为汽油/柴油油品,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清洗过程首先采用家庭用洗洁精加水(油样瓶采用自来水,仪器采用纯水)进行初期清洗,油样瓶和仪器初期清洗废水S2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后期清洗采用纯水清洗,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W1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外排。 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环节及污染因子如下表所示: 表2-11 实验过程污染物产排环节一览表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天津 (略) 注册成立于2012年4月, (略) 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主要进行成品油仓储、销售,厂区占地面积*.5m2,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南 (略) ,西侧为仓盛街,东侧为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 一、现有工程环评手续履行情况 企业2012年6月投资建设“壳牌华北南港工业区成品油油库项目”(津开环评书[2012]017号),2017年1月完成第一阶段验收(津南港环验[2017]1号),第一阶段验收时未建设工程不再建设;2018年5月投资建设“天津 (略) *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改造项目”(津南港环评[2018]1号),2019年9月完成第一阶段废气、废水、噪声自主验收,2019年11月通过第一阶段固废验收(津开环验[2019]60号),2020年9月通过第二阶段工程自主验收。 现有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储罐16座,包括10座汽油储罐(4个6000m3内浮顶罐、2个2500m3内浮顶罐、4个2000m3内浮顶罐)、2座*醇储罐(2个2000m3内浮顶罐)、2座柴油储罐(2个9500m3内浮顶罐)、2个燃油宝(即重石脑油)储罐(2个10m3固定顶罐),合计库容*立方米,配套建设输送管线、汽车装卸栈台、油气回收装置等,年中转*醇汽油*吨、柴油*吨。 各期项目工程内容及对应环评、手续履行情况如下: 表2-11 企业现有工程内容及对应环评、手续履行情况表
企业现有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表2-12 企业现有工程主要内容组成表
二、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图2-5 企业库区*醇汽油储运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6 企业库区柴油储运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6 企业油气回收系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根据企业例行监测报告统计数据,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表2-13 企业现有工程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上表,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及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效率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非*烷总烃≤25mg/m3,油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95%)。 表2-14 企业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企业厂界处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mg/m3)。 根据《天津 (略) 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报告(2024年下半年)》中数据,油气回收系统密封点泄漏检测值最大值为334.20μmol/mol,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 μmol/mol)。 (2)废水 企业厂区储罐冲洗水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现有污水排放量为1060m3/a(不包括罐区初期雨水),外排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罐区初期雨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进入隔油池隔油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经厂区废 (略) (略) 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厂区现有1处450m3初期雨水池,1处90m3隔油池。 根据企业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水质例行监测报告结果,废水排放情况如下: 表2-15 企业厂区总排口水污染物监测结果
根据上表,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低于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废水达标排放。 根据企业雨水排放口监测报告结果,雨水水质情况如下: 表2-16 企业厂区雨水排口水污染物监测结果
(3)噪声 企业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输送泵、油气回收装置等,隔声降噪措施包括减振及厂房隔声。 根据企业例行监测中数据,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17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四侧厂界处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根据对现场调查和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容器(200L铁桶、50L铁桶、20L铁桶、玻璃瓶)、沾染废物(棉纱、抹布)、废过滤袋、含油沙土、废滤芯、废活性炭、清罐底泥、清罐废水、隔油池污油、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包装容器(200L铁桶、50L铁桶、20L铁桶、玻璃瓶)、沾染废物(棉纱、抹布)、废过滤袋、含油沙土、废滤芯、废活性炭、隔油池污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罐底泥、清罐废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 (略) 管理部门清运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主要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见表2-18、2-19。 表2-18 企业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表2-19 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四、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项目 (略) 环保局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在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存放地设置了标识牌,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及标识设置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2-7 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及标识设置情况 五、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该企业涉及国家总量控制排放总量的污染物有CODcr、氨氮、VOCs等,各项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指标情况如下表。 表2-19 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表 t/a
注:*企业建设时间较早,环评批复未对总磷、总氮、VOCs总量统计; **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通过废水量1060m3/a和废水总排口监测数据COD 25mg/L、氨氮2.78mg/L、总磷0.41mg/L、总氮5.20mg/L核算;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通过DA001排气筒非*烷总烃监测数据0.124g/m3和油气回收装置设计风量800m3/h核算。 现有运行中工程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总量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六、现有项目排污许可证情况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天津 (略) 属于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要求编制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书编号为:*44F001U,排污许可证及23年度执行报告见附件。 七、现有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天津 (略) 已针对厂区内现有工程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最新修订版本为2022年修订版,已于2022年8月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2022-155-M,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较大[较大-大气(Q2-M1-E1)+较大-水(Q2-M1-E3)]”。 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为: (1)罐区:①罐区采用稳高压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和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②罐区自控系统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自控系统可实时显示罐区液位、温度、体积、质量等参数,反映储罐的进、出、存物料情况,并有自检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可进行自动报警;③罐区液位测量选用雷达液位计,高液位联锁选用电容液位开关;④变性燃料*醇罐和柴油罐为双层罐底,并且在两层罐底间设置泄漏检测孔;⑤罐区周围设置摄像头监视器,实时监测罐区状况;⑥制定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罐区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⑦罐区四周设有防火堤,防火堤内四周有边沟,能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液的收集;⑧组分汽油、变性燃料*醇、柴油罐区防火堤外围设有雨水、污水截止阀,正常状况下,雨水截止阀关闭,污水截止阀开启,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液进 (略) ;⑨ 清净剂罐 (略) 和栈台处边沟相连,借助栈台处雨污水截止阀进行有效截断;⑩罐区周围设有消防箱、应急箱,以便事故发生时能立即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2)泵区:①泵区设有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信号引至控制系统集中显示、报警;②泵区周围设有摄像头监视器,实时监测泵区状况;③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泵区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④泵区四周设有防火堤,能对事故状态下废液进行有效收集;⑤组分汽油泵区、柴油泵区分别设置有雨水、污水截止阀,防止事故状态 (略) (略) ,清净剂泵 (略) 与栈台处边沟相连;⑥泵区周围设有消防箱、应急箱,以便事故发生时能立即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3)栈台:①栈台处设有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②栈台周围设有摄像头监视器,实时监测栈台状况;③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栈台处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④栈台四周设有边沟,能对事故状态下废液进行导流和有效收集;⑤栈台处设置有雨水、污水截止阀,防止事故状态 (略) (略) ;⑥栈台周围设有消防箱、应急箱,以便事故发生时能立即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4)油气回收装置的地埋式气液分离罐:①气液分离罐所在的防渗罐池用C35防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中掺入防渗外加剂;垫层采用C20混凝土,渗标号为P6,抗冻等级F200;②防渗罐池已进行防腐处理,与土壤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已刷环氧沥青涂层;③气液分离罐设有液位计,可随时观察其液位变化,若气液分离罐液面超过50%,则启动潜油泵将油品抽入油罐;④日常维护检查制度,系统正常工作后操作员每天巡视一遍现场,做好工作记录。⑤气液分离罐为地埋罐,设有防渗罐池,罐体上方填满沙土,一旦发生泄漏,防渗罐池能对事故状态下废液进行有效收集,不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事故结束后对沙土进行更换即可,带有油品的沙土作为危废处理。 (5)危废暂存间:①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危废暂存间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②危废暂存间内风险物质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桶内残余液体泄漏,应急人员使用消防沙、吸油棉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消防沙、吸油棉作危废。 (6)污水处理间(隔油间):①污水总排口处设有COD在线监测仪,实时关注排放污水的COD值变化;②日常维护检查制度,设备运转时,每两小时巡视一次设备的运行情况;③控制室人员一旦发现COD在线监测数值异常,则立即关闭污水总排口处截止阀;污水暂存在事故水收集系统处,待隔油间恢复正常使用后再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7)油气回收装置:①油气回收装置能实时测量装置压力及温度信号,具有压力、温度报警连锁停车功能,能够实时测量并显示装置液位,并具有高低液位报警及连锁停车功能、自动调节液位功能;②日常维护检查制度,系统正常工作后操作员每天巡视一遍现场,做好工作记录;③控制室人员和巡检人员一旦发现油气回收装置出现异常,则立即停止*醇汽油的装车,疏散周围人群,加大通风,技术人员戴好呼吸器对设备进行抢修。 (8)化验室:①化验室地面已做防渗处理;②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试剂柜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③试剂柜内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风险物质泄漏,应急人员使用砂土、吸油棉等吸附材料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砂土、吸油棉等作危废。 (9)事故水池、初期雨水容纳 ①设置1处地下事故水池,尺寸为13m×12m×5m,有效容积为730m3,事故水池位于全厂最低点,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通过管道靠重力流入事故水池中;②设置1处污水池地下池体,尺寸为12m×9m×3.9m,有效容积为400m3,包括1个40m3的事故水池,1个90m3的含油污水池,1个270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管道进入到含油污水池,然后通过溢流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池,用污水提升泵进入到污水处理间内处理。 (10)厂区雨污水截止 ①全厂雨水总排放口共计有2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及西侧;全厂雨水截止阀总共12个,主要分布在罐区、事故水池和污水池等通过调节雨水截止阀关闭,用于收集风险单元的事故废水;②全厂污水总排放口共计有1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全厂污水截止阀总共13个,主要分布在罐区、办公楼、化验室、污水池、污水处理间等。 在落实现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公司自投产以来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故现有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八、现有环境管理情况 企业已设 (略) 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环保档案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厂内环保管理人员均为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参加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考核。 企业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①执行厂内主管领导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指令,并接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的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有关环境数据,为区域整体环境管理服务。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略) 、区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做好企业环保工作;④组织制定和修订厂内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制定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⑤按有关规定制定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⑥对各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签订,对厂内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等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⑦建立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⑧做好对技术工人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 九、日常监测履行情况 现有工程日常监测履行情况如下: 表2-20 现有工程日常监测履行情况
十、现有环境问题 企业现有工程中油品仓储工程已履行环保手续,取得排污许可证,通过了环保验收,企业运行至今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但检验中心后期扩建未履行环保手续。 现有环境问题为:检验中心后期扩建未履行环保手续。 解决方案:现按照相关要求针对检验中心进行补办相关环保手续。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大气环境 (1)常规因子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滨海新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O3)的监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3-1 2023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单位:μg/m3
由上表可知,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根据《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号),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蓝天保卫战行动,全市空气质量全面改善,PM2.5 浓度持续下降,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通过节能、改造等工作,可有效减少细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的产生。同时明确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主要目标, (略) 到2025年,全市PM2.5 浓度控制在38 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全市及各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NOX和VOCs 排放总量均下降12%以上。 (略) 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逐步推进和区域建设逐渐饱和,本项目选址区域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项目所在区域将得到改善。 (2)特征因子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特征因子为非*烷总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km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中石化石油工 (略) 的特征污染物非*烷总烃的监测数据,用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报告编号:H*a),具体监测信息见下表。 表3-2 监测信息情况表
根据上表知,本项目引用监测点位及引用点位的监测时间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相关要求。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见下图。 图3-1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图 非*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值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3-3 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上表可看出,非*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参考值(2.0mg/m3)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声, 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选址为《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适用区,本项目厂界四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内,经现场实地踏勘,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调查。 3. 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无新增地下设备,检测油品样品及使用药剂均暂存于样品间试剂柜内,检测中心各功能区均已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本项目油样样品瓶清洗废水、纯水机排放浓水依托厂区内现 (略) 进入隔油池集中处理后外排,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直接排放,外排废水最终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在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废水无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 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该项目属于污染影响类项目,不再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内,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类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依托现有厂区生产,不涉及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检测过程中非*烷总烃、TR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SO2、NOx、颗粒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异味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具体标准值如下: 表3-4 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注*:由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高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TRVOC相应限值,故本评价不再单独分析*醇物质。 表3-5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注*:本项目新建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为厂区内办公楼,高度9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满足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要求。 表3-6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标准值见下表。 表3-9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表3-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纯水机滤膜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单位处理,由设备供应商更换后直接带走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单位,厂内无暂存设施。 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减量替代工作的通知》(津环水[2020]115号)、《202 (略) 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差异化替代要求》、《 (略)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办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VOCs(取TRVOC核算结果)、NOx;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 同时对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废水中的总氮、总磷进行排放量计算。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 ①预测排放总量: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VOCs预测产生量: 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46.2kg/a+油品检测过程(268.23kg/a+ 155.66kg/a + 13.746kg/a)≈0.484t/a。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VOCs预测排放量:0.484×(1-60%)≈0.194t/a。 氮氧化物预测排放量:0.018 t/a。 颗粒物预测排放量:0.001 t/a。 二氧化硫预测排放量:0.0009 t/a。 ②按标准排放浓度计算总量: 本项目VOCs按排放速率标准核算量为1.8kg/h×3900h×10-3=7.02t/a 本项目VOCs按排放浓度标准核算量为60mg/m3×*m3/h×3900h× 10-9= 3.51t/a 本项目氮氧化物按排放速率标准核算量为0.77kg/h×1600h×10-3=1.232t/a 本项目氮氧化物按排放浓度标准核算量为240mg/m3×*m3/h×1600h ×10-9=5.76t/a 本项目颗粒物按排放速率标准核算量为3.5kg/h×1600h×10-3=5.6t/a 本项目颗粒物按排放浓度标准核算量为120mg/m3×*m3/h×1600h ×10-9=2.88t/a 本项目二氧化硫按排放速率标准核算量为2.6kg/h×1600h×10-3=4.16t/a 本项目二氧化硫按排放浓度标准核算量为550mg/m3×*m3/h×1600h ×10-9=13.2t/a (2)废水 废水总量指标核算过程 ①预测排放总量: COD排放量:109.865m3/a×73.15mg/L÷106=0.008t/a NH3-N排放量:109.865m3/a×6.64mg/L÷106=0.0007t/a 总磷排放量:109.865m3/a×0.66mg/L÷106=0.0001t/a 总氮排放量:109.865m3/a×13.29mg/L÷106=0.001t/a ②按标准排放浓度计算总量: 废水污染物中COD、NH3-N标准核算排放量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CODcr=500mg/L,NH3-N=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为依据,计算过程如下: COD:109.865m3/a×500mg/L÷106=0.055t/a NH3-N:109.865m3/a×45mg/L÷106=0.005t/a 总磷:109.865m3/a×8mg/L÷106=0.0009t/a 总氮:109.865m3/a×70mg/L÷106=0.008t/a ③排入外环境的量 本项目废水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厂出水排放标准执行DB12/599-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其CODcr 30mg/L、氨氮1.5(3.0)mg/L(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共151天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总氮10mg/L、总磷0.3mg/L。 COD:109.865m3/a×30mg/L÷106=0.003t/a NH3-N:3.0mg/L×5/12×109.865m3/a×10-6+1.5mg/L×7/12×109.865m3/a×10-6 =0.0002t/a 总磷:109.865m3/a×0.3mg/L÷106=0.*t/a 总氮:109.865m3/a×10mg/L÷106=0.001t/a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 表3-9 全厂污染物总量一览表
注:*企业建设时间较早,环评批复未对VOCs总量统计。 根据《202 (略) 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差异化替代要求》,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总量指标进行2倍削减替代。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 0.194t/a、氮氧化物0.018t/a,COD和氨氮未超出环评批复量,建议以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保部门对本项目排污水平进行考核、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建成,不再对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影响进行评价。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1、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1)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 检验中心内烷值机室、高温室、天平室、常规分析室内均设置通风橱,油品、药剂量取以及小型可移动仪器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烷值机设备配设专用密闭排风系统,其他检测过程中产生废气的不可移动仪器配设固定集气罩或万向集气罩,天平室内由于分析天平仪器灵敏度要求在通风橱外使用,称量过程中关闭所在化验室门窗、开启通风橱,以保证废气收集。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包括油品称取、加样及实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基异*基酮、TRVOC、非*烷总烃、硫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臭气浓度。检测活动开始前首先启动通风橱及集气罩引风系统,排风系统为风量为*m3/h,检验中心化验室、样品间区域面积为274.17m2,层高5.7m,排风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可实现化验室、样品间区域内换风次数达9.6次/h,可保证化验室及样品间内处于微负压状态,废气集气效率为100%,有机废气净化效率按保守值60%计,其他污染物不考虑净化效果。 库区油品取样过程挥发油气属于油库运转过程中产生,计入库区废气排放,本评价仅分析检验中心内废气排放。 A、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产生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检测过程中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中挥发量较小,约占检测油品量的1%,均通过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 本项目油品检测量为4361.15kg/a,标油使用量259kg/a,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为46.2kg/a,本项目检验中心油品称取和加样时间约300h/a,则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46.2kg/a,产生速率为0.154kg/h。 B、油品检测过程产生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b 本项目检测过程中有机溶剂和油品会有一定量挥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检测过程中油品消耗主要环节为烷值机内燃烧消耗,其他检测项目中油品大部分排入废油接收瓶,少量挥发进入大气环境,检测过程中挥发油品约占油品指标全检油品量的20%。 参照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26),根据其对实验室有机废气排放量调查结果,实验室有机溶剂约30%挥发进入大气中。其中*基异*基酮除取样、加样时少量挥发外,其他均在原子吸收光谱仪内燃烧消耗,该物质挥发率与油品称取、加样一致,按照1%估算。 本项目油品指标全检油品量为1341.15kg/a,检测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为268.23kg/a,排放有机废气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000h/a,则油品挥发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268.23kg/a,产生速率为0.134kg/h。 本项目有机类原料使用量约518.855kg,其中*苯使用量为1.74kg,*基异*基酮使用量为40kg,本项目涉及有机类原料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000h/a,涉及*苯使用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5h/a,涉及*基异*基酮使用的原子吸收光谱仪检测项目取样、加样工作时间约20h/a,则有机类原料挥发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155.66kg/a,产生速率为0.078kg/h,*苯挥发产生量为0.522kg/a,产生速率为0.021kg/h,*基异*基酮挥发产生量为0.4kg/a,产生速率为0.02kg/h。 综上,检测过程中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423.89kg/a,产生速率为0.212kg/h,*苯挥发产生量为0.522kg/a,产生速率为0.021kg/h,*基异*基酮挥发产生量为0.4kg/a,产生速率为0.02kg/h。 (2)实验挥发硫酸雾G2 本项目汽油中氯含量指标检测过程中浓硫酸添加和放出以及稀硫酸配制环节会有少量硫酸雾产生,参考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编写的《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等资料,实验室所用试剂挥发量基本在使用量的1%~4%之间。 本项目浓硫酸使用量为3.98kg,硫酸雾挥发量按保守值4%计,硫酸雾产生量为0.159kg/a,本项目涉及浓硫酸使用的氯含量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50h/a,则硫酸雾产生量为0.159kg/a,产生速率为0.003kg/h。 (3)实验燃油废气G3 本项目汽油辛烷值指标检测、柴油十六烷值指标以及汽油铅、铁、锰元素检测过程中,除汽油辛烷值标油(异辛烷),燃烧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无其他污染物产生外,其他标油和油品燃烧过程会有燃油废气产生,主要成分包括颗粒物、SO2、NOx、CO、总烃(TRVOC),烷值机燃油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接入排风系统,原子吸收光谱仪燃油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检测过程中标油燃烧消耗量占总用量的60%,待检油品燃烧消耗量占指标全检油品量的30%,则汽油及标油燃烧消耗量为380.4L/a(79×60%+1110×30%=380.4),柴油及标油燃烧消耗量为243L/a(180×60%+450×30%=243),烷值机等产生燃油废气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1600h/a。 油品燃烧污染物排放因子中颗粒物产生量参考《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手册》(胡名操,机械工业出版社,1990 年 4 月)“2-150 汽车发动机废气中有害物质重量”中烟尘数据进行计算,TRVOC(非*烷总烃,以碳氢化合物计)、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产生量参考《环境统计手册》(方品贤、江欣、奚元福,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 年12 月)“附录六、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表”中“小汽车、重载汽车”的数据进行计算,排放因子见下表。 表4-1 油品燃烧排放因子情况 单位:g/L
本项目燃油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为:颗粒物产生量为1.336kg/a、产生速率为0.0008kg/h,SO2产生量为0.90kg/a、产生速率为0.0006kg/h,NOx产生量为18.816kg/a、产生速率为0.012kg/h,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13.746kg/a、产生速率为0.009kg/h。 (4)臭气浓度 本项目检测过程将挥发一定的异味,由于本项目检测样品为汽油和柴油,使用试剂较少且配设通风橱和集气罩,相对常规检测实验室异味挥发量较少。 本项目类比天津滨海华耀医 (略) 华耀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数据,该实验室使用有机试剂使用量大于本项目,且具有明显异味物质异*醇使用量较大,实验产生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高效过滤+活性炭”装置净化,净化后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报告(ZC-SQZ-*-24),该项目排气筒污染因子中TRVOC 排放浓度为3.10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83mg/m3、臭气浓度为229(无量纲)。根据核算,本项目DA002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3.53倍),TRVOC排放浓度为10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3.23倍),预计本项目建成后DA002排气筒臭气浓度约8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表4-1 本项目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表4-2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DA002排气筒排放的*苯、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0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TRVOC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8kg/h),*基异*基酮、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基异*基酮1.8kg/h;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硫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m3,排放速率1.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50mg/m3,排放速率2.6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0.77kg/h),因此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表4-4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参数表
本项目检验中心内废气产生区域均微负压设置,正常工况下可杜绝无组织排放,为把控车间微负压效果,企业日常例行监测将增加厂房外及厂界处非*烷总烃、*基异*基酮、臭气浓度监测。 表4-5 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表
注:监测频次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确定,如环境管理部门有更严格要求,企业应按照要求执行。 非正常工况指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一般性事故和泄漏等情况时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本项目开始生产前首先启动废气处理设施,若风机故障则排除故障后再重新启动生产设备。日常运营过程中企业加强原辅料仓储区及生产巡检,物料发生泄漏可及时处理,因此,一般性事故主要表现为废气处理设施中装填活性炭吸附饱和,未及时更换时故障导致废气未经吸附净化直接排放。 表4-6 大气污染源非正常排放表
根据工程分析,对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进行核算,具体的核算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污染物年排放量见下表。 表4-7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8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有组织
2、环保措施可行性 本项目检验中心内除气瓶间和维修间及库房为独立区域,检验中心化验室、样品间区域面积为274.17m2,层高5.7m,样品间内样品柜、试剂柜和色谱室内化学时间暂存柜配设废气引风管道,烷值机配设专用排风管道,各化验室内部配设通风橱或集气罩,共设8个通风橱、5个万向罩、11个固定集气罩,排风系统为风量为*m3/h,排风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可实现化验室、样品间区域内换风次数达9.6次/h,使得化验室及样品间内处于微负压状态,可保证检测过程中废气的有效收集,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废气收集设施照片如下:
活性炭作为有机废气的吸附设备吸收效率较高,本项目采用的蜂窝状活性炭是用优质活性炭和辅助材料成方孔蜂窝状活性炭,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主要应用于中低浓度、大风量的各种有机废气净化,可应用于苯类(*苯、二*苯等)、醇类、酯类、醛类、酮类等有机气体及恶臭气的吸附,通过蜂窝状结构,使产品体积小、比表面积大、吸附效率高、风阻系数小,可降低吸附床的造价和运行成本,同时对废气处理的吸收净化效率高。 该处理工艺优势有:a)高效除恶臭:能高效去除挥发性有机物(VOC)、部分无机物、硫化氢、氨气、硫醇类等主要污染物,以及各种恶臭味。b)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只需要设置相应的排风管道和排风动力,使恶臭气体通过本设备进行脱臭分解净化,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参与化学反应。c)适应性强:可适应高浓度,大气量,不同恶臭气体物质的脱臭净化处理,可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运行稳定可靠。d)运行成本低:本设备无任何机械动作,低噪音,无需专人管理和日常维护,只需作定期检查,本设备能耗低,设备风阻极低,可节约大量排风动力能耗。e)设备占地面积小,自重轻:适合于布置紧凑、场地狭小等特殊条件。 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固定床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0m/s。 本项目DA002排气筒风机风量为*m3/h,对应环保设施活性炭总填装量4m3,活性炭吸附箱截面面积4m2,吸附箱深度1m,通过吸附层的气体流速为1.04m/s,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蜂窝状活性炭密度取0.45g/cm3,吸附容量取0.25kg有机废气/kg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单次填充量为1.8t,每季更换一次,合计填充量7.2t,可吸附有机废气1.8t。按照活性炭吸附效率60%计算,本项目DA002排气筒对应环保设施有机废气吸附总量为0.29t/a。因此DA002排气筒对应环保设施每季更换一次活性炭可保证其吸附效率。 根据分析本项目有机废气的浓度较低,如直接燃烧或回收,不仅需要非常大规模的设备,而且会造成巨额运行成本,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技术可行。 3、小结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滨海新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统计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引用非*烷总烃现有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监测期间大气中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推荐值,项目所在地块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本项目DA002排气筒排放的*苯、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基异*基酮、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硫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保目标,预计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二、废水 1、废水产生情况及达标排放可行性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样品瓶清洗废水、纯水设备排浓水及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根据计算,废水排放量为0.301m3/d(合计109.865m3/a)。 本项目纯水设备排浓水属于清净排水,经化粪池停留沉淀后排放;油样样品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水量较小,污染因子以石油类为主,水质与企业现有栈台地面冲洗废水和罐区初期雨水量接近,不会引起隔油池进出水水质和运行效果较大波动。企业现有隔油池容积90m3,隔油池采用三级隔油,石油类去除效率可达70%,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石油类≤15mg/L。 参考企业现有废水总排口水质及隔油池隔油效果,本项目新增废水水质情况如下。 表4-9 本项目废水水质情况
表4-10 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情况
根据上表,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低于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经市 (略) 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 (略) (略) 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依托符合要求的园区基础设施,不再开展依托可行性分析。 表4-11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下表4-12,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4-13: 表4-1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表4-13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详见下表: 表4-14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表4-15 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
三、噪声 (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检测中心内所用仪器设备中除烷值机外均为小型设备,通风橱自带风机较小,经建筑隔声后排放源强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未作为噪声源强进行统计,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为室外风机和烷值机,源强约为75~85dB(A),噪声源调查清单见表4-17、4-18: | |||||||||||||||||||||||||||||||||||||||||||||||||||||||||||||||||||||||||||||||||||||||||||||||||||||||||||||||||||||||||||||||||||||||||||||||||||||||||||||||||||||||||||||||||||||||||||||||||||||||||||||||||||||||||||||||||||||||||||||||||||||||||||||||||||||||||||||||||||||||||||||||||||||||||||||||||||||||||||||||||||||||||||||||||||||||||||||||||||||||||||||||||||||||||||||||||||||||||||||||||||||||||||||||||||||||||||||||||||||||||||||||||||||||||||||||||||||||||||||||||||||||||||||||||||||||||||||||||||||||||||||||||||||||||||||||||||||||||||||||||||||||||||||||||||||||||||||||||||||||||||||||||||||||||||||||||||||||||||||||||||||||||||||||||||||||||||||||||||||||||||||||||||||||||||||||||||||||||||||||||||||||||||||||||||||||||||||||||||||||||||||||||||||||||||||||||||||||||||||||||||||||||||||||||||||||||||||||||||||||||||||||||||||||||||||||||||||||||||||||||||||||||||||
表4-13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注:*以检验中心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 表4-14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注:*以检验中心所在建筑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 (2)噪声预测 采用点声源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厂界影响,预测模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以噪声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各边界的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15 噪声预测结果表
由上表中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经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设备噪声对厂界影响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不运行),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预计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监测频次 建设单位应针对四侧厂界进行噪声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四、固体废物 (1)固废处置产排情况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中废纯水机滤膜由设备供应商更换后带回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厂内无暂存设施,其他均为危险废物。 本项目DA002排气筒对应环保设施活性炭总填装量4m3,蜂窝状活性炭密度取0.45g/cm3,每季更换一次,合计填充量7.2t,净化效率按60%计算,有机废气吸附总量为0.29t/a,合计废活性炭量约为7.5t/a。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如下表4-16、4-17。 表4-1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表4-17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表4-18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企业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最大暂存能力约为15t,现有工程危废最大暂存量为6t,危废间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容器(200L铁桶、50L铁桶、20L铁桶、玻璃瓶)、沾染废物(棉纱、抹布)、废过滤袋、含油沙土、废滤芯、废活性炭、隔油池污油等,与本工程新增的危险废物性质相容。本工程危险废物一般贮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为两个月,最大贮存量约为4.5t,危险废物均采用密闭贮存。本项目建成后危废中转频次不变,仍为1~2个月一次,单次中转量增加。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剩余贮存能力能够满足本工程危废暂存要求。 表4-19 危废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2)危险废物暂存措施 本项目检验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包装容器盛装暂存,每班操作人员交班前将危险废物转运至为危废暂存间。 建设单位运营过程应该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的要求进行管理、处置。 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和包装物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②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③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④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⑤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⑥ 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管理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①危险废物暂存地点地面及裙角应进行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征不明的不应存入。 ③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放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④作业设备及车辆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⑤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⑥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⑧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的相关规定。 (3)一般固废暂存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生产固废为废纯水机滤膜,产生环节为纯水机,由设备供应商更换后带回处理,厂内不设暂存设施。企业需要建立一般生产固废的监理档案制度,记录了一般生产固废的产生、暂存及处置情况。一般生产固废的存储、处理需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 (四)厂内危险废物运输措施 根据《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由产生环节向危废暂存间转运时,需按以下要求进行: (1)进行危险废物卸载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2)卸载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3)危险废物装卸区应设置隔离设施,液态废物卸载区应设置收集设施。 (五)危险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液态危险废物收集时如果操作不当,或已装好的危险废物在内部转运到临时贮存设施时可能发生倾倒、撒漏到厂区地面或车间地面造成对土壤、地下水等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应消防设备、设施,危废暂存间设有明显标识,同时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由检验中心向危废暂存间转运时,转运车辆需有危险标志、符号,转运操作人员均应进行过危险货物运输的学习教育等。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持有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并且经营类别应当包括HW49、HW08,处理能力有足够余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及防控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地下设施,土壤、地下水影响途径主要为:液体物料包装容器破损、地表破裂,导致土壤层吸附大量废液,废液穿透土壤层下渗污染地下水、土壤。检验中心地面已进行防渗,内部油品和药剂转移不会发生泄漏物进入外环境情况,厂区内油品和危废转移出现洒漏时,若处理不及时,可能会导致地下水、土壤污染。 为防止油品和危险废物渗漏造成土壤、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使用液态物料区域地面做好硬化和防渗工作,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加强厂区地下水及土壤监测的前提下,不会对厂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分析 天津 (略) 已针对厂区现有工程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最新修订版本为2022年修订版,已于2022年8月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2022-155-M,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较大[较大-大气(Q2-M1-E1)+较大-水(Q2-M1-E3)]”。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对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产品、污染物等进行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包括*炔、正庚烷、异辛烷、正癸烷、120#溶剂油、石油醚、*醇、*基异*基酮、浓硫酸、冰*酸、*标、80#标油、T标油、U标油、高检标油、环己烷、*醇、润滑油、待检油品、危险废物,各类物质厂内储存及临界量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4-20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放量Q值 , TR>
根据企业现有风险评估报告,厂区现有其他风险物质Q值为21.*,位于10≤Q<100之间,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合计Q值为0.*,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风险物质Q值为21.*,仍位于10≤Q<100之间,不会造成企业风险潜势改变;本项目所在检验中心楼与办公楼相邻,属于办公类功能区,依托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角,均独立于罐区和油品装卸区以外,属于独立环境风险单元,与罐区关联性小,因此,本评价风险分析仅针对检验中心新增风险源项展开。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及影响途径 4-21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一览表
(3)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现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中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分别为: 化验室:①化验室地面已做防渗处理;②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试剂柜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③试剂柜内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风险物质泄漏,应急人员使用砂土、吸油棉等吸附材料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砂土、吸油棉等作危废。 危废暂存间:①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危废暂存间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②危废暂存间内风险物质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桶内残余液体泄漏,应急人员使用消防沙、吸油棉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消防沙、吸油棉作危废。 污水处理间(隔油间):①污水总排口处设有COD在线监测仪,实时关注排放污水的COD值变化;②日常维护检查制度,设备运转时,每两小时巡视一次设备的运行情况;③控制室人员一旦发现COD在线监测数值异常,则立即关闭污水总排口处截止阀;污水暂存在事故水收集系统处,待隔油间恢复正常使用后再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事故水池、初期雨水容纳:①设置1处地下事故水池,尺寸为13m×12m×5m,有效容积为730m3,事故水池位于全厂最低点,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通过管道靠重力流入事故水池中;②设置1处污水池地下池体,尺寸为12m×9m×3.9m,有效容积为400m3,包括1个40m3的事故水池,1个90m3的含油污水池,1个270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管道进入到含油污水池,然后通过溢流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池,用污水提升泵进入到污水处理间内处理。 厂区雨污水截止:①全厂雨水总排放口共计有2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及西侧;全厂雨水截止阀总共12个,主要分布在罐区、事故水池和污水池等通过调节雨水截止阀关闭,用于收集风险单元的事故废水;②全厂污水总排放口共计有1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全厂污水截止阀总共13个,主要分布在罐区、办公楼、化验室、污水池、污水处理间等。 (4)现有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依托可行性 本项目新增风险无暂存量较小,涉及风险单元为检测中心、危废暂存间和厂内运输环节,现有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能够满足检验中心运行过程中风险事故防控,具备依托可行性。 公司自投产以来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综上,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七、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19%,环保投资具体明细见下表。 表4-22 建设项目的环保投资项目和资金
七、其他说明 该项目属于污染影响类项目,不再开展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2 | TRVOC、非*烷总烃、*苯、*基异*基酮、臭气浓度、硫酸雾、颗粒物、SO2、NOx、CO | 检验中心内部配设通风橱或集气罩,烷值机配设专用排风管道,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厂界 | 非*烷总烃(常规例行监测) | / |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监督性监测项目:*基异*基酮、硫酸雾、颗粒物、SO2、NOx、臭气浓度 |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放口 |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LAS | 运营期油样样品瓶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进入现有隔油池集中处理后外排,纯水机排放浓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沉淀后外排,厂区内 (略) (略) 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
声环境 | 排风机设备 | 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使用液态物料区域地面做好硬化和防渗工作,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化验室:①化验室地面进行防渗处理;②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试剂柜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③试剂柜内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风险物质泄漏,应急人员使用砂土、吸油棉等吸附材料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砂土、吸油棉等作危废。 (2)危废暂存间:①危废暂存间地面加强防渗处理,存放废液体的区域与其他区域分隔,暂存容器采用铁桶等优质材料,容器下设置托盘;②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危废暂存间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③危废暂存间内风险物质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桶内残余液体泄漏,应急人员使用消防沙、吸油棉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消防沙、吸油棉作危废。 (3)污水处理间(隔油间):①污水总排口处设有COD在线监测仪,实时关注排放污水的COD值变化;②日常维护检查制度,设备运转时,每两小时巡视一次设备的运行情况;③控制室人员一旦发现COD在线监测数值异常,则立即关闭污水总排口处截止阀;污水暂存在事故水收集系统处,待隔油间恢复正常使用后再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4)事故水池、初期雨水容纳 ①设置1处地下事故水池,尺寸为13m×12m×5m,有效容积为730m3,事故水池位于全厂最低点,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通过管道靠重力流入事故水池中;②设置1处污水池地下池体,尺寸为12m×9m×3.9m,有效容积为400m3,包括1个40m3的事故水池,1个90m3的含油污水池,1个270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管道进入到含油污水池,然后通过溢流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池,用污水提升泵进入到污水处理间内处理。 (5)厂区雨污水截止 ①全厂雨水总排放口共计有2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及西侧;全厂雨水截止阀总共12个,主要分布在罐区、事故水池和污水池等通过调节雨水截止阀关闭,用于收集风险单元的事故废水;②全厂污水总排放口共计有1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全厂污水截止阀总共13个,主要分布在罐区、办公楼、化验室、污水池、污水处理间等。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口规范化 企业厂区污水总排口、危废暂存间已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 (略) 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和津环保监测《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①本项目设置的1根排气筒,DA002高度为15m,废气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 (略) ; (略) 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m的位置时, (略) 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略) 未按照规范设置, (略) 后再投入使用。 ②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应该按照名录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企业现有工程属于“四十四、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类别中“危险品仓储594 总容量*立方米及以上*立方米以下的油库(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备油库)”,为简化管理类别。天津 (略) 已于2020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要求编制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书编号为:*44F001U,排污许可证及23年度执行报告见附件。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略) 令第736号) 第十五条: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需要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的,审批部门可以依法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 本次扩建项目完成后需根据规定进行重新申请。 (3)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措施 依据《 (略) 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4)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已设 (略) 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环保档案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厂内环保管理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参加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考核。为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运行,建设单位需制定相关的环境管理方案,确定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①执行厂内主管领导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指令,并接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的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有关环境数据,为区域整体环境管理服务。 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略) 、区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做好企业环保工作; ④组织制定和修订厂内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制定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⑤按有关规定制定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 ⑥对各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签订,对厂内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等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⑦建立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 ⑧做好对技术工人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 |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功能规划。拟建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 综上,本项目在确保运营期环保治理措施切实落实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备环境可行性。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VOCs | 0.869 | 4.189 | / | 0.194 | / | 1.063 | +0.194 |
氮氧化物 | / | / | / | 0.018 | / | 0.018 | +0.018 | |
颗粒物 | / | / | / | 0.001 | 0.001 | +0.001 | ||
二氧化硫 | / | / | / | 0.0009 | 0.0009 | +0.0009 | ||
废水 | COD | 0.027 | / | / | 0.008 | / | 0.035 | -0.395 |
氨氮 | 0.003 | / | / | 0.0007 | 0.0037 | -0.0313 | ||
总氮 | 0.0055 | / | / | 0.001 | 0.0065 | +0.001 | ||
总磷 | 0.0004 | / | / | 0.0001 | / | 0.0005 | +0.0001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废纯水机滤膜 | / | / | / | 0.01 | / | 0.01 | +0.01 |
生活垃圾 | 3.9 | / | / | 0 | / | 3.9 | 0 | |
危险废物 | 200L铁桶 | 6 | / | / | 0 | / | 6 | 0 |
50L铁桶 | 0.1 | / | / | 0 | / | 0.1 | 0 | |
20L铁桶 | 0.1 | / | / | 0 | / | 0.1 | 0 | |
沾染废物(棉纱、抹布) | 0.1 | / | / | 0.1 | / | 0.2 | +0.1 | |
废过滤袋 | 1 | / | / | 0 | / | 1 | 0 | |
废滤芯 | 3.8 | / | / | 0 | / | 3.8 | 0 | |
含油沙土 | 1 | / | / | 0 | / | 1 | 0 | |
废活性炭 | 4 | / | / | 7.5 | / | 11.5 | +7.5 | |
清罐底泥 | 0.55 | / | / | 0 | / | 0.55 | 0 | |
清罐废水 | 54 | / | / | 0 | / | 54 | 0 | |
隔油池污油 | 1.5 | / | / | 0.3 | / | 1.8 | +0.3 | |
废油 | 0 | / | / | 2 | / | 2 | +2 | |
仪器清洗废水 | 0 | / | / | 21.9 | / | 21.9 | +21.9 | |
废检测液 | 0 | / | / | 0.7 | / | 0.7 | +0.7 | |
废试剂瓶 | 0 | / | / | 0.5 | / | 0.5 | +0.5 | |
废耗材 | 0 | / | / | 0.3 | / | 0.3 | +0.3 |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 (略) 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博强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 | ||||||||||||||||||
地理坐标 | (东经 117 度 32 分 35.129 秒,北纬 39 度 44 分 31.463 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M7452检测服务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补办)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选填) |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
总投资(万元) | 16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9 | ||||||||||||||||
环保投资占比(%) | 1.19 | 施工工期 | /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已完成建设,在手续完善前暂停检测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无新增用地,现有厂区现有检测中心楼内建设,建筑面积441.83m2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大气: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本项目新增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略) (略) ,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涉及废水直接排放,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地下水: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无需设置地下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本项目新增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合计Q值为0.*,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生态:本项 (略) (略) ,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 米范围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 海洋: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 ||||||||||||||||||
规划情况 | 1、规划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3 年)》;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天津南港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3 年)及有关专项规划的批复》(津政函[2009]154 号)。 2、规划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 年)》;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 年)的批复》(津政函[2009]155 号)。 3、《 (略) 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 年)》;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人民政 (略) 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 年)的批复》(津政函[2022]56号)。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环境保护局滨海新区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和文号:《关于对报审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环保滨监函[2009]4 号)。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202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环境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和文号:《关于对报审天津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环保滨函[2010]139 号)。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略) 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滨海新区 (略) 容管理局; 审查文件名称和文号:《 (略) 容 (略) 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滨环容函[2015] 14 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南港工业区规划范围为:东至规划B03 路,西 (略) ,南至青静黄排水河左治导线,北至独流减河右治导线,总面积约200 平方公里。其中,现有*域38 平方公里,围海造*124 平方公里,港池航道水域38 平方公里。要加强统一规划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集聚发展,合理安排基础设施,整体形成“一区、一带、四园”的空间结构。“一区”指南港工业区世界级重、化产业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一带”指在南港工业区西侧, (略) 建设宽约1 公里的生态绿化防护隔离带,形成南港工业区和大港油田城区之间的绿色生态屏障;“四园”指石化产业园、冶金装备制造园、综合产业园、港口物流园。其中,石化产业园由多个职能不同的组团组成,包括基础炼化组团、石油战略储备组团、有机新材料组团、精细化工组团、精细化工用地和公用工程配套组团。 南港工业区重点发展石化产业、冶金及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物流产业。一是石化产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聚酯化纤、精细化工和能量综合利用四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30 条产品链,打造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原油、成品油国家战略储备库和商业储备库,储备能力达到2000 万吨;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和10 个百万吨级通用树脂、工程塑料项目。二是冶金及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重型通用装备制造、成套设备制造和光仪电设备制造三条产业链,打造国家级现代装备制造基地。三是现代物流业,近期建设工业港区,发展业主码头和专业码头,服务重大产业项目;远期建设综合性港区,承接天津港散货物流功能,形成集疏运便捷的现代化国际港口物流体系。 本项目位于南港工业区规划石化产业用地内,为天津 (略) 成品油库区配套检验中心项目,用于成品油质量检测,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治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略) (略) ,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厂界达标;固体废物分类明确,去向合理;检验中心内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符合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与《 (略) 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 年)》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与工业布局规划符合性分析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天津 (略) 成品油库区配套检验中心项目,用于成品油质量检测,天津 (略) 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企业,检验中心项目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中“九、科学研究、开发和产品、技术服务业 485.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 年版)》中项目,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2、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全市划定*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平方公里,占天津*域国土面积的10%;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219.79平方公里,占天津管辖海域面积的10.24%;划定自然岸线合计18.63公里,占天津岸线的12.12%; (略) 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基本格局为“三区一带多点”:“三区”为北部蓟州的山地丘陵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湿地区和南部团泊洼-北大港湿地区;“一带”为海岸带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多点”为市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和其他各类保护地。 本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团泊-北大港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距离约2.07km,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本项目符合“ (略)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本项目与生态红线相对位置关系示意见附图5。 3、其他说明 该项目符合产业园区规划总体定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再开展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背景 天津 (略) 注册成立于2012年4月, (略) 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主要进行成品油仓储、销售,厂区占地面积*.5m2,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南 (略) ,西侧为仓盛街,东侧为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 企业2012年6月投资建设“壳牌华北南港工业区成品油油库项目”(津开环评书[2012]017号),2017年1月完成第一阶段(即一期工程)验收(津南港环验[2017]1号),二期工程不再建设;2018年5月投资建设“天津 (略) *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改造项目”(津南港环评[2018]1号),2019年9月完成第一阶段废气、废水、噪声自主验收,2019年11月通过第一阶段固废验收(津开环验[2019]60号),2020年9月通过第二阶段工程自主验收。 现有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储罐16座,包括10座汽油储罐(4个6000m3内浮顶罐、2个2500m3内浮顶罐、4个2000m3内浮顶罐)、2座*醇储罐(2个2000m3内浮顶罐)、2座柴油储罐(2个9500m3内浮顶罐)、2个燃油宝(即重石脑油)储罐(2个10m3固定顶罐),合计库容*立方米,配套建设输送管线、汽车装卸栈台、油气回收装置等,年中转*醇汽油*吨、柴油*吨。 天津 (略) 厂区内办公楼北侧现有1处一层辅助备用建筑(现称检验中心楼),建筑面积441.83m2,为“壳牌华北南港工业区成品油油库项目”中建设,原计划作为库区配套油品指标检验用房,“壳牌华北南港工业区成品油油库项目”环评中仅分析了建筑物的建设,未评价检验活动产排污和环境影响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购置和安装检测设备,企业油品检测工作原为委外检测。后期发展过程中,为节约委外检测周期时长和成本,天津 (略) 自2020年9月开始*续采购油品检测仪器,建设“检验中心建设项目”,截止到2023年12月,项目总投资*元人民币,主要工程内容为:在现有检验中心楼内建设8个分析室、配套样品间和气瓶间等,检验项目覆盖车用汽油GB*、组分汽油GB*、车用*醇汽油GB*、车用柴油GB*、变性燃料*醇GB*中所列全部项目,检验中心建成后承担企业自身油品质量检测的同时,具备承接第三方委托检测项目能力,检测能力为柴油/汽油油品及变性燃料*醇指标全检1090次/年、汽油/柴油指标快检3.*次/年,不涉及生物安全实验,现按照相关要求针对检验中心进行补办相关环保手续,手续完善前暂停检测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类别中“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主要工程组成 本项目总投资*元人民币,主要工程内容包括8个分析室和配套样品间、气瓶间,检测项目覆盖车用汽油GB*、组分汽油GB*、车用*醇汽油GB*、车用柴油GB*、变性燃料*醇GB*中所列全部项目,检测能力为柴油/汽油油品及变性燃料*醇指标全检1090次/年、汽油/柴油指标快检3.*次/年。 具体项目组成如下: 表2-1 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项目组成表
三、项目主体工程构筑物及功能分区 企业厂区占地面积*.5m2,建筑面积3507.47m2,厂院内已建成完善的 (略) (略) ,可依托现有供水、供电、排污、排雨水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位于已建成检验中心楼内,厂区构筑物情况见表2-2,检验中心楼内功能分区情况见表2-3。 表2-2 本项目厂区内建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表2-3 本项目构筑物分区情况一览表
四、主要检测能力及检测量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针对汽油、柴油油品及变性燃料*醇指标进行检测,检测能力覆盖车用汽油GB*、组分汽油GB*、车用*醇汽油GB*、车用柴油 GB*、变性燃料*醇GB*中所列项目及汽油中硅含量指标(企业内控指标),服务对象包括企业自身和外部委托机构,检测能力为柴油/汽油油品及变性燃料*醇指标全检1090次/年(每个批次油品取样量为1.5L)、汽油/柴油指标快检3.*次/年(每次油品取样量为0.1L)。 表2-4 本项目检测能力一览表
表2-5 本项目检测内涵盖项目一览表
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及参数 表2-6 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六、主要药剂消耗 本项目主要药剂及样品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2-7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药剂及样品消耗一览表
注*:(1)本项目硫醇检测使用博士试剂在实验室通风橱内自行配制,配置过程为:将25g三水合*酸铅溶解于200mL水中,过滤并将滤液加到溶有60g氢氧化钠的100mL水溶液中。在沸水浴中加热此混合溶液30min,冷却后用水稀释到1000mL。 (2)本项目离子色谱仪淋洗液在实验室通风橱内自行配制,其中稀硫酸溶液浓度为5‰,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淋洗液配制方式为0.3g碳酸钠和0.042g氢氧化钠溶于水后定容于1000mL。 表2-8 本项目主要试剂理化性质表
七、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无新增职工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项,营运期用水项包括检测用水、样品瓶清洗用水、实验仪器清洗用水和实验室地面清洗用水,其中样品瓶初期清洗和地面清洗采用自来水,检测用水、样品瓶后期清洗和实验仪器清洗采用纯水,通过纯水机制备。本项目纯水制备能力为0.2m3/h,制备工艺为超滤+反渗透,出水率为60%。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纯水使用量约0.201m3/d,自来水消耗量为0.335m3/d。检测用纯水量为0.001m3/d,采样瓶后期清洗和实验仪器清洗用纯水量为0.2m3/d,采样瓶初期清洗使用自来水量为0.2m3/d,实验室地面清洗使用自来水量为0.1m3/d。 综上,本项目总用水量约 0.635m3/d(合231.775m3/a)。 (2)排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纯水机排放浓水。运营期油样样品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及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进入现有隔油池集中处理后外排,纯水机排放浓水经化粪池停留沉淀后外排,厂区内 (略) (略) 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见表 2-9,水平衡图见图2-1,本项目建成后全程水平衡图见图2-2。 表2-9 本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表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图2-2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 单位m3/d (3)供电 本项目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系统,厂区供电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用电要求。 (4)供热制冷 本项目供热制冷均依托现有设施,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均采用电力空调。 八、现有工程依托可行性 (1)废水处理 企业现有隔油池容积为90m3,本项目新增含油废水量为0.22m3/d,根据日常运行过程中无初期雨水排放,雨季罐区初期雨水产生量预计190m3/次,可短时暂存于围堰内,分批次进入隔油池进行处理,隔油池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2)危废暂存 企业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最大暂存能力约为15t,现有工程危废最大暂存量为6t,危废间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容器(200L铁桶、50L铁桶、20L铁桶、玻璃瓶)、沾染废物(棉纱、抹布)、废过滤袋、含油沙土、废滤芯、废活性炭、隔油池污油等,与本工程新增的危险废物性质相容。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一般贮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为两个月,最大贮存量约为4.5t,危险废物均采用密闭贮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剩余贮存能力能够满足本工程危废暂存要求。 九、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企业现有职工定员52人,其中生产部门41人,管理部门11人。生产部门采用四班二运转工作制,每班12小时,每天操作24小时,年操作时间365天;管理部门采用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33天。 检验中心内配备共配备职工8人,其中管理人员3名,实验操作人员5名,均由内部调配解决,不涉及新增职工定员,工作制度保持不变,即管理岗采用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33天,实验操作岗采用四班二运转工作制,每班12小时,每天操作24小时,年操作时间365天,其中油品称取和加样时间约300h/a,烷值机等产生燃油废气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1600h/a,实际胶质测定等有机废气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000h/a,涉及浓硫酸使用的氯含量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50h/a,涉及*苯使用的柴油润滑性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5h/a,涉及*基异*基酮使用的原子吸收光谱仪检测项目取样、加样工作时间约20h/a,样品单项指标检测时间5min至一天半不等,中红外快检一体设备单次检测时间为1min。 十、通风系统 本项目烷值机运行产生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排放,各化验室内配设通风橱和集气罩,油品、药剂量取以及小型可移动仪器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其他产生废气环节配设集气罩,检测过程中采用强制换风,危化品柜配设引风系统,其他区域无废气排放时自然通风。 十一、平面布置 本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天津 (略) 现有厂区内,厂区南 (略) ,西侧为仓盛街,东侧为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本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 本项目位于办公楼北侧,检验中心内部根据项目检测要求设置样品间、各类分析室、气瓶间等,各功能区通过走廊联通,烷值机设备配设专用密闭排风系统,分析室内配设通风橱或集气罩,小型可移动产生废气仪器操作过程在通风橱内进行,不可移动产生废气仪器操作过程中关闭所在化验室门窗、开启通风橱和集气罩,保证检测中废气收集,整个布局分区明确,功能清晰。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建成,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检测能力覆盖车用汽油GB*、组分汽油GB*、车用*醇汽油GB*、车用柴油 GB*、变性燃料*醇GB*中所列项目,检测工艺按照污染物排放情况分类说明: 表2-10 本项目检测项目排污情况汇总表
(1) 排放燃油废气检测项目(以汽油辛烷值指标检测为例) 图2-3 汽油辛烷值指标检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A、标油配制及称取 采用自动质量配样器将高检标油和低检标油按仪器设定比例混合配制符合要求的标准燃料500mL,高检标油、低检标油原料桶直接放入自动质量配样器内,油品通过密闭管道直接按比例抽取泵入标油容器内。标油配制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 B、样品称取 根据仪器运行要求,从待检油品中称取500mL油品,样品称取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 C、辛烷值调试、预热 设定辛烷值运行参数,检查辛烷值机内机油、蒸馏水、制冷机冷却液液面,液面低于设备运行标准时进行对应液体添加;然后将异辛烷(预热燃料)加入设备,检查设备开关,并针对设备涡轮涡杆等点位点加润滑油后点火预热。异辛烷添加过程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异辛烷燃烧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无其他污染物产生。 D、样品测定及数据读取 开启仪器依次进行标油和样品油自动测定并读取检测结果,仪器根据油品燃烧情况判定其辛烷值。辛烷值机工作原理为通过在实验室中模拟发动机的工作状态,研究汽油在燃烧过程中的性能表现。具体流程包括:试样压缩、混合气制备、燃烧分析、数据采集及处理等,通过测量样品的电介质特性,与已知的存在内存里的参数相比较,从而测定出结果。标油、样品添加过程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标油和样品燃烧过程中会有实验燃油废气G2产生。 E、仪器验证 按照样品测试程序测定*标油品辛烷值,测试结果在±0.3之内,则符合测试标准,仪器检测结果可信。*标油品燃烧过程中会有实验燃油废气G2产生。 F、检测结束 检测结束后将仪器油品容器中的剩余油品归入废油S1倒入废油容器,然后进行油品容器和称量仪器清洗,废油S1、油样瓶和仪器初期清洗废水 S2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理,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W1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外排。 检测过程中关闭烷值机室门窗、开启通风橱,检测过程中油品称取和加样环节时间较短,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量较小,经通风橱收集后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烷值机燃烧系统配设专用管道,实验燃油废气G2通过专用管道汇入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排放燃油废气及硫酸雾检测项目(汽油中氯含量指标检测) 图2-4 汽油中氯含量指标检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A、药剂添加 根据仪器运行要求,向设备洗气瓶中添加20mL浓硫酸,并更换电解液瓶中的75%冰醋酸电解液和参考电极填充液(饱和氯化钾),浓硫酸添加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硫酸雾G2产生。 B、连接电极、参数设定 依次连接仪器电极参考电极R、指示电极I及阳极A,并进行仪器运行参数设定。 C、仪器校准 使用浓度为2mmol/L的NaCl进行仪器校准,等待基线稳定在-0.5-0.5 之间且仪器温度指示正常后即可开始分析。 D、添加样品 量取100uL检测油品加入仪器,取样及加样过程中产生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E、样品测定、数据读取 开启仪器开始检测,并读取数据。 检测原理为:待检油品在高温下燃烧,使其中的氯转化为氯化氢,通过硫酸涤气器过滤,使用库仑法进行测量,即可得到总氯的含量。油品燃烧过程中会有实验燃油废气G2产生,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F、检测结束 检测结束后放出浓硫酸(归废检测液),并进行油品容器和称量仪器清洗。浓硫酸放出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硫酸雾G2产生,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样瓶和仪器初期清洗废水 S2、废检测液S3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理,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W1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外排。 另外,实验室内会使用到少量浓度为5‰的稀硫酸,采用浓硫酸在通风橱内进行,稀硫酸配置过程产生少量硫酸雾G2,经通风橱集气系统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排放有机废气检测项目(以汽油实际胶质指标检测为例) 图2-5 汽油实际胶质指标检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A、样品称取 根据仪器运行要求,使用清洁、恒重的胶质杯从待检油品中称取50mL油品,样品称取过程中会有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产生,,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B、热空气吹扫 将盛有油样的胶质杯及配衡烧杯放入胶质测定器空气浴中,在规定温度下(165℃)、规定空气流的条件下吹扫胶质杯30min,吹扫过程中油品挥发产生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C、洗前胶质称重 热空气水扫结束后,胶质杯中的残渣即为洗前胶质,通过称重获取洗前胶质量。 D、正庚烷抽提 将25mL正庚烷溶剂加入胶质杯中对残渣进行清洗,部分残渣溶于溶剂内,溶剂倾倒后剩余残渣为洗后胶质。抽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经配设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倾倒废液归入废检测液S3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理。 E、洗后胶质称重 通过称重获取洗后胶质量。 F、检测结束 检测结束后进行胶质杯清洗,油样瓶和仪器初期清洗废水 S2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理,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W1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外排。 (4)油品指标快检项目 本项目柴油、汽油产品指标快检使用中红外快检一体设备进行,该设备属于检测设备中较为特殊的1台汽、柴油一体设备,基于油品吸收红外辐射的特性,根据油品的吸收特性来计算油品的质量,可全自动快速一次分析多项汽油或柴油产品指标。检测时选定检测项目后,将设备进样管放入油品采样瓶中,排油管放入废油收集瓶内,启动设备后便可以自动进行、电子屏显示结果、自动排油。检测取用油品量为100mL,整个检测过程中除进样、排油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计入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废气,其他环节无废气排放。 本项目油样瓶和仪器粘附物质主要为汽油/柴油油品,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清洗过程首先采用家庭用洗洁精加水(油样瓶采用自来水,仪器采用纯水)进行初期清洗,油样瓶和仪器初期清洗废水S2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后期清洗采用纯水清洗,油样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W1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外排。 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环节及污染因子如下表所示: 表2-11 实验过程污染物产排环节一览表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天津 (略) 注册成立于2012年4月, (略) 开发区南港工 (略) (东)59号,主要进行成品油仓储、销售,厂区占地面积*.5m2,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南 (略) ,西侧为仓盛街,东侧为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 一、现有工程环评手续履行情况 企业2012年6月投资建设“壳牌华北南港工业区成品油油库项目”(津开环评书[2012]017号),2017年1月完成第一阶段验收(津南港环验[2017]1号),第一阶段验收时未建设工程不再建设;2018年5月投资建设“天津 (略) *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改造项目”(津南港环评[2018]1号),2019年9月完成第一阶段废气、废水、噪声自主验收,2019年11月通过第一阶段固废验收(津开环验[2019]60号),2020年9月通过第二阶段工程自主验收。 现有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储罐16座,包括10座汽油储罐(4个6000m3内浮顶罐、2个2500m3内浮顶罐、4个2000m3内浮顶罐)、2座*醇储罐(2个2000m3内浮顶罐)、2座柴油储罐(2个9500m3内浮顶罐)、2个燃油宝(即重石脑油)储罐(2个10m3固定顶罐),合计库容*立方米,配套建设输送管线、汽车装卸栈台、油气回收装置等,年中转*醇汽油*吨、柴油*吨。 各期项目工程内容及对应环评、手续履行情况如下: 表2-11 企业现有工程内容及对应环评、手续履行情况表
企业现有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表2-12 企业现有工程主要内容组成表
二、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图2-5 企业库区*醇汽油储运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6 企业库区柴油储运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6 企业油气回收系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根据企业例行监测报告统计数据,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表2-13 企业现有工程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上表,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及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效率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非*烷总烃≤25mg/m3,油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95%)。 表2-14 企业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企业厂界处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mg/m3)。 根据《天津 (略) 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报告(2024年下半年)》中数据,油气回收系统密封点泄漏检测值最大值为334.20μmol/mol,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 μmol/mol)。 (2)废水 企业厂区储罐冲洗水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现有污水排放量为1060m3/a(不包括罐区初期雨水),外排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罐区初期雨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进入隔油池隔油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经厂区废 (略) (略) 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厂区现有1处450m3初期雨水池,1处90m3隔油池。 根据企业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水质例行监测报告结果,废水排放情况如下: 表2-15 企业厂区总排口水污染物监测结果
根据上表,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低于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废水达标排放。 根据企业雨水排放口监测报告结果,雨水水质情况如下: 表2-16 企业厂区雨水排口水污染物监测结果
(3)噪声 企业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输送泵、油气回收装置等,隔声降噪措施包括减振及厂房隔声。 根据企业例行监测中数据,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17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四侧厂界处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根据对现场调查和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容器(200L铁桶、50L铁桶、20L铁桶、玻璃瓶)、沾染废物(棉纱、抹布)、废过滤袋、含油沙土、废滤芯、废活性炭、清罐底泥、清罐废水、隔油池污油、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包装容器(200L铁桶、50L铁桶、20L铁桶、玻璃瓶)、沾染废物(棉纱、抹布)、废过滤袋、含油沙土、废滤芯、废活性炭、隔油池污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罐底泥、清罐废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 (略) 管理部门清运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主要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见表2-18、2-19。 表2-18 企业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表2-19 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四、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项目 (略) 环保局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在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存放地设置了标识牌,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及标识设置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2-7 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及标识设置情况 五、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该企业涉及国家总量控制排放总量的污染物有CODcr、氨氮、VOCs等,各项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指标情况如下表。 表2-19 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表 t/a
注:*企业建设时间较早,环评批复未对总磷、总氮、VOCs总量统计; **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通过废水量1060m3/a和废水总排口监测数据COD 25mg/L、氨氮2.78mg/L、总磷0.41mg/L、总氮5.20mg/L核算;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通过DA001排气筒非*烷总烃监测数据0.124g/m3和油气回收装置设计风量800m3/h核算。 现有运行中工程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总量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六、现有项目排污许可证情况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天津 (略) 属于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要求编制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书编号为:*44F001U,排污许可证及23年度执行报告见附件。 七、现有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天津 (略) 已针对厂区内现有工程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最新修订版本为2022年修订版,已于2022年8月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2022-155-M,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较大[较大-大气(Q2-M1-E1)+较大-水(Q2-M1-E3)]”。 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为: (1)罐区:①罐区采用稳高压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和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②罐区自控系统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自控系统可实时显示罐区液位、温度、体积、质量等参数,反映储罐的进、出、存物料情况,并有自检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可进行自动报警;③罐区液位测量选用雷达液位计,高液位联锁选用电容液位开关;④变性燃料*醇罐和柴油罐为双层罐底,并且在两层罐底间设置泄漏检测孔;⑤罐区周围设置摄像头监视器,实时监测罐区状况;⑥制定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罐区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⑦罐区四周设有防火堤,防火堤内四周有边沟,能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液的收集;⑧组分汽油、变性燃料*醇、柴油罐区防火堤外围设有雨水、污水截止阀,正常状况下,雨水截止阀关闭,污水截止阀开启,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液进 (略) ;⑨ 清净剂罐 (略) 和栈台处边沟相连,借助栈台处雨污水截止阀进行有效截断;⑩罐区周围设有消防箱、应急箱,以便事故发生时能立即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2)泵区:①泵区设有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信号引至控制系统集中显示、报警;②泵区周围设有摄像头监视器,实时监测泵区状况;③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泵区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④泵区四周设有防火堤,能对事故状态下废液进行有效收集;⑤组分汽油泵区、柴油泵区分别设置有雨水、污水截止阀,防止事故状态 (略) (略) ,清净剂泵 (略) 与栈台处边沟相连;⑥泵区周围设有消防箱、应急箱,以便事故发生时能立即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3)栈台:①栈台处设有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②栈台周围设有摄像头监视器,实时监测栈台状况;③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栈台处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④栈台四周设有边沟,能对事故状态下废液进行导流和有效收集;⑤栈台处设置有雨水、污水截止阀,防止事故状态 (略) (略) ;⑥栈台周围设有消防箱、应急箱,以便事故发生时能立即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4)油气回收装置的地埋式气液分离罐:①气液分离罐所在的防渗罐池用C35防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中掺入防渗外加剂;垫层采用C20混凝土,渗标号为P6,抗冻等级F200;②防渗罐池已进行防腐处理,与土壤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已刷环氧沥青涂层;③气液分离罐设有液位计,可随时观察其液位变化,若气液分离罐液面超过50%,则启动潜油泵将油品抽入油罐;④日常维护检查制度,系统正常工作后操作员每天巡视一遍现场,做好工作记录。⑤气液分离罐为地埋罐,设有防渗罐池,罐体上方填满沙土,一旦发生泄漏,防渗罐池能对事故状态下废液进行有效收集,不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事故结束后对沙土进行更换即可,带有油品的沙土作为危废处理。 (5)危废暂存间:①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危废暂存间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②危废暂存间内风险物质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桶内残余液体泄漏,应急人员使用消防沙、吸油棉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消防沙、吸油棉作危废。 (6)污水处理间(隔油间):①污水总排口处设有COD在线监测仪,实时关注排放污水的COD值变化;②日常维护检查制度,设备运转时,每两小时巡视一次设备的运行情况;③控制室人员一旦发现COD在线监测数值异常,则立即关闭污水总排口处截止阀;污水暂存在事故水收集系统处,待隔油间恢复正常使用后再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7)油气回收装置:①油气回收装置能实时测量装置压力及温度信号,具有压力、温度报警连锁停车功能,能够实时测量并显示装置液位,并具有高低液位报警及连锁停车功能、自动调节液位功能;②日常维护检查制度,系统正常工作后操作员每天巡视一遍现场,做好工作记录;③控制室人员和巡检人员一旦发现油气回收装置出现异常,则立即停止*醇汽油的装车,疏散周围人群,加大通风,技术人员戴好呼吸器对设备进行抢修。 (8)化验室:①化验室地面已做防渗处理;②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试剂柜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③试剂柜内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风险物质泄漏,应急人员使用砂土、吸油棉等吸附材料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砂土、吸油棉等作危废。 (9)事故水池、初期雨水容纳 ①设置1处地下事故水池,尺寸为13m×12m×5m,有效容积为730m3,事故水池位于全厂最低点,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通过管道靠重力流入事故水池中;②设置1处污水池地下池体,尺寸为12m×9m×3.9m,有效容积为400m3,包括1个40m3的事故水池,1个90m3的含油污水池,1个270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管道进入到含油污水池,然后通过溢流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池,用污水提升泵进入到污水处理间内处理。 (10)厂区雨污水截止 ①全厂雨水总排放口共计有2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及西侧;全厂雨水截止阀总共12个,主要分布在罐区、事故水池和污水池等通过调节雨水截止阀关闭,用于收集风险单元的事故废水;②全厂污水总排放口共计有1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全厂污水截止阀总共13个,主要分布在罐区、办公楼、化验室、污水池、污水处理间等。 在落实现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公司自投产以来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故现有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八、现有环境管理情况 企业已设 (略) 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环保档案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厂内环保管理人员均为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参加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考核。 企业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①执行厂内主管领导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指令,并接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的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有关环境数据,为区域整体环境管理服务。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略) 、区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做好企业环保工作;④组织制定和修订厂内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制定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⑤按有关规定制定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⑥对各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签订,对厂内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等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⑦建立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⑧做好对技术工人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 九、日常监测履行情况 现有工程日常监测履行情况如下: 表2-20 现有工程日常监测履行情况
十、现有环境问题 企业现有工程中油品仓储工程已履行环保手续,取得排污许可证,通过了环保验收,企业运行至今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但检验中心后期扩建未履行环保手续。 现有环境问题为:检验中心后期扩建未履行环保手续。 解决方案:现按照相关要求针对检验中心进行补办相关环保手续。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大气环境 (1)常规因子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滨海新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O3)的监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3-1 2023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单位:μg/m3
由上表可知,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根据《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号),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蓝天保卫战行动,全市空气质量全面改善,PM2.5 浓度持续下降,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通过节能、改造等工作,可有效减少细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的产生。同时明确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主要目标, (略) 到2025年,全市PM2.5 浓度控制在38 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全市及各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NOX和VOCs 排放总量均下降12%以上。 (略) 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逐步推进和区域建设逐渐饱和,本项目选址区域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项目所在区域将得到改善。 (2)特征因子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特征因子为非*烷总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km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中石化石油工 (略) 的特征污染物非*烷总烃的监测数据,用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报告编号:H*a),具体监测信息见下表。 表3-2 监测信息情况表
根据上表知,本项目引用监测点位及引用点位的监测时间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相关要求。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见下图。 图3-1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图 非*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值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3-3 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上表可看出,非*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参考值(2.0mg/m3)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声, 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选址为《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适用区,本项目厂界四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内,经现场实地踏勘,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调查。 3. 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无新增地下设备,检测油品样品及使用药剂均暂存于样品间试剂柜内,检测中心各功能区均已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本项目油样样品瓶清洗废水、纯水机排放浓水依托厂区内现 (略) 进入隔油池集中处理后外排,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直接排放,外排废水最终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在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废水无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 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该项目属于污染影响类项目,不再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内,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类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依托现有厂区生产,不涉及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检测过程中非*烷总烃、TR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SO2、NOx、颗粒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异味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具体标准值如下: 表3-4 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注*:由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高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TRVOC相应限值,故本评价不再单独分析*醇物质。 表3-5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注*:本项目新建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为厂区内办公楼,高度9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满足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要求。 表3-6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标准值见下表。 表3-9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表3-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纯水机滤膜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单位处理,由设备供应商更换后直接带走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单位,厂内无暂存设施。 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减量替代工作的通知》(津环水[2020]115号)、《202 (略) 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差异化替代要求》、《 (略)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办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VOCs(取TRVOC核算结果)、NOx;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 同时对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废水中的总氮、总磷进行排放量计算。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 ①预测排放总量: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VOCs预测产生量: 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46.2kg/a+油品检测过程(268.23kg/a+ 155.66kg/a + 13.746kg/a)≈0.484t/a。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VOCs预测排放量:0.484×(1-60%)≈0.194t/a。 氮氧化物预测排放量:0.018 t/a。 颗粒物预测排放量:0.001 t/a。 二氧化硫预测排放量:0.0009 t/a。 ②按标准排放浓度计算总量: 本项目VOCs按排放速率标准核算量为1.8kg/h×3900h×10-3=7.02t/a 本项目VOCs按排放浓度标准核算量为60mg/m3×*m3/h×3900h× 10-9= 3.51t/a 本项目氮氧化物按排放速率标准核算量为0.77kg/h×1600h×10-3=1.232t/a 本项目氮氧化物按排放浓度标准核算量为240mg/m3×*m3/h×1600h ×10-9=5.76t/a 本项目颗粒物按排放速率标准核算量为3.5kg/h×1600h×10-3=5.6t/a 本项目颗粒物按排放浓度标准核算量为120mg/m3×*m3/h×1600h ×10-9=2.88t/a 本项目二氧化硫按排放速率标准核算量为2.6kg/h×1600h×10-3=4.16t/a 本项目二氧化硫按排放浓度标准核算量为550mg/m3×*m3/h×1600h ×10-9=13.2t/a (2)废水 废水总量指标核算过程 ①预测排放总量: COD排放量:109.865m3/a×73.15mg/L÷106=0.008t/a NH3-N排放量:109.865m3/a×6.64mg/L÷106=0.0007t/a 总磷排放量:109.865m3/a×0.66mg/L÷106=0.0001t/a 总氮排放量:109.865m3/a×13.29mg/L÷106=0.001t/a ②按标准排放浓度计算总量: 废水污染物中COD、NH3-N标准核算排放量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CODcr=500mg/L,NH3-N=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为依据,计算过程如下: COD:109.865m3/a×500mg/L÷106=0.055t/a NH3-N:109.865m3/a×45mg/L÷106=0.005t/a 总磷:109.865m3/a×8mg/L÷106=0.0009t/a 总氮:109.865m3/a×70mg/L÷106=0.008t/a ③排入外环境的量 本项目废水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厂出水排放标准执行DB12/599-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其CODcr 30mg/L、氨氮1.5(3.0)mg/L(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共151天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总氮10mg/L、总磷0.3mg/L。 COD:109.865m3/a×30mg/L÷106=0.003t/a NH3-N:3.0mg/L×5/12×109.865m3/a×10-6+1.5mg/L×7/12×109.865m3/a×10-6 =0.0002t/a 总磷:109.865m3/a×0.3mg/L÷106=0.*t/a 总氮:109.865m3/a×10mg/L÷106=0.001t/a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 表3-9 全厂污染物总量一览表
注:*企业建设时间较早,环评批复未对VOCs总量统计。 根据《202 (略) 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差异化替代要求》,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总量指标进行2倍削减替代。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 0.194t/a、氮氧化物0.018t/a,COD和氨氮未超出环评批复量,建议以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保部门对本项目排污水平进行考核、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建成,不再对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影响进行评价。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1、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1)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 检验中心内烷值机室、高温室、天平室、常规分析室内均设置通风橱,油品、药剂量取以及小型可移动仪器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烷值机设备配设专用密闭排风系统,其他检测过程中产生废气的不可移动仪器配设固定集气罩或万向集气罩,天平室内由于分析天平仪器灵敏度要求在通风橱外使用,称量过程中关闭所在化验室门窗、开启通风橱,以保证废气收集。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包括油品称取、加样及实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基异*基酮、TRVOC、非*烷总烃、硫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臭气浓度。检测活动开始前首先启动通风橱及集气罩引风系统,排风系统为风量为*m3/h,检验中心化验室、样品间区域面积为274.17m2,层高5.7m,排风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可实现化验室、样品间区域内换风次数达9.6次/h,可保证化验室及样品间内处于微负压状态,废气集气效率为100%,有机废气净化效率按保守值60%计,其他污染物不考虑净化效果。 库区油品取样过程挥发油气属于油库运转过程中产生,计入库区废气排放,本评价仅分析检验中心内废气排放。 A、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产生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检测过程中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中挥发量较小,约占检测油品量的1%,均通过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 本项目油品检测量为4361.15kg/a,标油使用量259kg/a,油品称取和加样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为46.2kg/a,本项目检验中心油品称取和加样时间约300h/a,则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46.2kg/a,产生速率为0.154kg/h。 B、油品检测过程产生实验挥发有机废气G1b 本项目检测过程中有机溶剂和油品会有一定量挥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检测过程中油品消耗主要环节为烷值机内燃烧消耗,其他检测项目中油品大部分排入废油接收瓶,少量挥发进入大气环境,检测过程中挥发油品约占油品指标全检油品量的20%。 参照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26),根据其对实验室有机废气排放量调查结果,实验室有机溶剂约30%挥发进入大气中。其中*基异*基酮除取样、加样时少量挥发外,其他均在原子吸收光谱仪内燃烧消耗,该物质挥发率与油品称取、加样一致,按照1%估算。 本项目油品指标全检油品量为1341.15kg/a,检测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为268.23kg/a,排放有机废气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000h/a,则油品挥发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268.23kg/a,产生速率为0.134kg/h。 本项目有机类原料使用量约518.855kg,其中*苯使用量为1.74kg,*基异*基酮使用量为40kg,本项目涉及有机类原料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000h/a,涉及*苯使用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25h/a,涉及*基异*基酮使用的原子吸收光谱仪检测项目取样、加样工作时间约20h/a,则有机类原料挥发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155.66kg/a,产生速率为0.078kg/h,*苯挥发产生量为0.522kg/a,产生速率为0.021kg/h,*基异*基酮挥发产生量为0.4kg/a,产生速率为0.02kg/h。 综上,检测过程中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423.89kg/a,产生速率为0.212kg/h,*苯挥发产生量为0.522kg/a,产生速率为0.021kg/h,*基异*基酮挥发产生量为0.4kg/a,产生速率为0.02kg/h。 (2)实验挥发硫酸雾G2 本项目汽油中氯含量指标检测过程中浓硫酸添加和放出以及稀硫酸配制环节会有少量硫酸雾产生,参考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编写的《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等资料,实验室所用试剂挥发量基本在使用量的1%~4%之间。 本项目浓硫酸使用量为3.98kg,硫酸雾挥发量按保守值4%计,硫酸雾产生量为0.159kg/a,本项目涉及浓硫酸使用的氯含量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50h/a,则硫酸雾产生量为0.159kg/a,产生速率为0.003kg/h。 (3)实验燃油废气G3 本项目汽油辛烷值指标检测、柴油十六烷值指标以及汽油铅、铁、锰元素检测过程中,除汽油辛烷值标油(异辛烷),燃烧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无其他污染物产生外,其他标油和油品燃烧过程会有燃油废气产生,主要成分包括颗粒物、SO2、NOx、CO、总烃(TRVOC),烷值机燃油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接入排风系统,原子吸收光谱仪燃油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检测过程中标油燃烧消耗量占总用量的60%,待检油品燃烧消耗量占指标全检油品量的30%,则汽油及标油燃烧消耗量为380.4L/a(79×60%+1110×30%=380.4),柴油及标油燃烧消耗量为243L/a(180×60%+450×30%=243),烷值机等产生燃油废气检测项目工作时间约1600h/a。 油品燃烧污染物排放因子中颗粒物产生量参考《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手册》(胡名操,机械工业出版社,1990 年 4 月)“2-150 汽车发动机废气中有害物质重量”中烟尘数据进行计算,TRVOC(非*烷总烃,以碳氢化合物计)、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产生量参考《环境统计手册》(方品贤、江欣、奚元福,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 年12 月)“附录六、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表”中“小汽车、重载汽车”的数据进行计算,排放因子见下表。 表4-1 油品燃烧排放因子情况 单位:g/L
本项目燃油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为:颗粒物产生量为1.336kg/a、产生速率为0.0008kg/h,SO2产生量为0.90kg/a、产生速率为0.0006kg/h,NOx产生量为18.816kg/a、产生速率为0.012kg/h,TRVOC(非*烷总烃)产生量为13.746kg/a、产生速率为0.009kg/h。 (4)臭气浓度 本项目检测过程将挥发一定的异味,由于本项目检测样品为汽油和柴油,使用试剂较少且配设通风橱和集气罩,相对常规检测实验室异味挥发量较少。 本项目类比天津滨海华耀医 (略) 华耀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数据,该实验室使用有机试剂使用量大于本项目,且具有明显异味物质异*醇使用量较大,实验产生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高效过滤+活性炭”装置净化,净化后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报告(ZC-SQZ-*-24),该项目排气筒污染因子中TRVOC 排放浓度为3.10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83mg/m3、臭气浓度为229(无量纲)。根据核算,本项目DA002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3.53倍),TRVOC排放浓度为10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3.23倍),预计本项目建成后DA002排气筒臭气浓度约8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表4-1 本项目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表4-2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DA002排气筒排放的*苯、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0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TRVOC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8kg/h),*基异*基酮、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基异*基酮1.8kg/h;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硫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m3,排放速率1.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50mg/m3,排放速率2.6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0.77kg/h),因此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表4-4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参数表
本项目检验中心内废气产生区域均微负压设置,正常工况下可杜绝无组织排放,为把控车间微负压效果,企业日常例行监测将增加厂房外及厂界处非*烷总烃、*基异*基酮、臭气浓度监测。 表4-5 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表
注:监测频次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确定,如环境管理部门有更严格要求,企业应按照要求执行。 非正常工况指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一般性事故和泄漏等情况时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本项目开始生产前首先启动废气处理设施,若风机故障则排除故障后再重新启动生产设备。日常运营过程中企业加强原辅料仓储区及生产巡检,物料发生泄漏可及时处理,因此,一般性事故主要表现为废气处理设施中装填活性炭吸附饱和,未及时更换时故障导致废气未经吸附净化直接排放。 表4-6 大气污染源非正常排放表
根据工程分析,对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进行核算,具体的核算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污染物年排放量见下表。 表4-7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8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有组织
2、环保措施可行性 本项目检验中心内除气瓶间和维修间及库房为独立区域,检验中心化验室、样品间区域面积为274.17m2,层高5.7m,样品间内样品柜、试剂柜和色谱室内化学时间暂存柜配设废气引风管道,烷值机配设专用排风管道,各化验室内部配设通风橱或集气罩,共设8个通风橱、5个万向罩、11个固定集气罩,排风系统为风量为*m3/h,排风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可实现化验室、样品间区域内换风次数达9.6次/h,使得化验室及样品间内处于微负压状态,可保证检测过程中废气的有效收集,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废气收集设施照片如下:
活性炭作为有机废气的吸附设备吸收效率较高,本项目采用的蜂窝状活性炭是用优质活性炭和辅助材料成方孔蜂窝状活性炭,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主要应用于中低浓度、大风量的各种有机废气净化,可应用于苯类(*苯、二*苯等)、醇类、酯类、醛类、酮类等有机气体及恶臭气的吸附,通过蜂窝状结构,使产品体积小、比表面积大、吸附效率高、风阻系数小,可降低吸附床的造价和运行成本,同时对废气处理的吸收净化效率高。 该处理工艺优势有:a)高效除恶臭:能高效去除挥发性有机物(VOC)、部分无机物、硫化氢、氨气、硫醇类等主要污染物,以及各种恶臭味。b)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只需要设置相应的排风管道和排风动力,使恶臭气体通过本设备进行脱臭分解净化,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参与化学反应。c)适应性强:可适应高浓度,大气量,不同恶臭气体物质的脱臭净化处理,可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运行稳定可靠。d)运行成本低:本设备无任何机械动作,低噪音,无需专人管理和日常维护,只需作定期检查,本设备能耗低,设备风阻极低,可节约大量排风动力能耗。e)设备占地面积小,自重轻:适合于布置紧凑、场地狭小等特殊条件。 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固定床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0m/s。 本项目DA002排气筒风机风量为*m3/h,对应环保设施活性炭总填装量4m3,活性炭吸附箱截面面积4m2,吸附箱深度1m,通过吸附层的气体流速为1.04m/s,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蜂窝状活性炭密度取0.45g/cm3,吸附容量取0.25kg有机废气/kg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单次填充量为1.8t,每季更换一次,合计填充量7.2t,可吸附有机废气1.8t。按照活性炭吸附效率60%计算,本项目DA002排气筒对应环保设施有机废气吸附总量为0.29t/a。因此DA002排气筒对应环保设施每季更换一次活性炭可保证其吸附效率。 根据分析本项目有机废气的浓度较低,如直接燃烧或回收,不仅需要非常大规模的设备,而且会造成巨额运行成本,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技术可行。 3、小结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滨海新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统计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引用非*烷总烃现有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监测期间大气中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推荐值,项目所在地块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本项目DA002排气筒排放的*苯、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基异*基酮、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硫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保目标,预计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二、废水 1、废水产生情况及达标排放可行性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样品瓶清洗废水、纯水设备排浓水及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根据计算,废水排放量为0.301m3/d(合计109.865m3/a)。 本项目纯水设备排浓水属于清净排水,经化粪池停留沉淀后排放;油样样品瓶和仪器后期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水量较小,污染因子以石油类为主,水质与企业现有栈台地面冲洗废水和罐区初期雨水量接近,不会引起隔油池进出水水质和运行效果较大波动。企业现有隔油池容积90m3,隔油池采用三级隔油,石油类去除效率可达70%,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石油类≤15mg/L。 参考企业现有废水总排口水质及隔油池隔油效果,本项目新增废水水质情况如下。 表4-9 本项目废水水质情况
表4-10 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情况
根据上表,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低于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经市 (略) 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 (略) (略) 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依托符合要求的园区基础设施,不再开展依托可行性分析。 表4-11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下表4-12,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4-13: 表4-1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表4-13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详见下表: 表4-14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表4-15 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
三、噪声 (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检测中心内所用仪器设备中除烷值机外均为小型设备,通风橱自带风机较小,经建筑隔声后排放源强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未作为噪声源强进行统计,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为室外风机和烷值机,源强约为75~85dB(A),噪声源调查清单见表4-17、4-18: | |||||||||||||||||||||||||||||||||||||||||||||||||||||||||||||||||||||||||||||||||||||||||||||||||||||||||||||||||||||||||||||||||||||||||||||||||||||||||||||||||||||||||||||||||||||||||||||||||||||||||||||||||||||||||||||||||||||||||||||||||||||||||||||||||||||||||||||||||||||||||||||||||||||||||||||||||||||||||||||||||||||||||||||||||||||||||||||||||||||||||||||||||||||||||||||||||||||||||||||||||||||||||||||||||||||||||||||||||||||||||||||||||||||||||||||||||||||||||||||||||||||||||||||||||||||||||||||||||||||||||||||||||||||||||||||||||||||||||||||||||||||||||||||||||||||||||||||||||||||||||||||||||||||||||||||||||||||||||||||||||||||||||||||||||||||||||||||||||||||||||||||||||||||||||||||||||||||||||||||||||||||||||||||||||||||||||||||||||||||||||||||||||||||||||||||||||||||||||||||||||||||||||||||||||||||||||||||||||||||||||||||||||||||||||||||||||||||||||||||||||||||||||||||
表4-13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注:*以检验中心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 表4-14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注:*以检验中心所在建筑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 (2)噪声预测 采用点声源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厂界影响,预测模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以噪声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各边界的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15 噪声预测结果表
由上表中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经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设备噪声对厂界影响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不运行),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预计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监测频次 建设单位应针对四侧厂界进行噪声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四、固体废物 (1)固废处置产排情况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中废纯水机滤膜由设备供应商更换后带回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厂内无暂存设施,其他均为危险废物。 本项目DA002排气筒对应环保设施活性炭总填装量4m3,蜂窝状活性炭密度取0.45g/cm3,每季更换一次,合计填充量7.2t,净化效率按60%计算,有机废气吸附总量为0.29t/a,合计废活性炭量约为7.5t/a。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如下表4-16、4-17。 表4-1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表4-17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表4-18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企业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最大暂存能力约为15t,现有工程危废最大暂存量为6t,危废间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容器(200L铁桶、50L铁桶、20L铁桶、玻璃瓶)、沾染废物(棉纱、抹布)、废过滤袋、含油沙土、废滤芯、废活性炭、隔油池污油等,与本工程新增的危险废物性质相容。本工程危险废物一般贮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为两个月,最大贮存量约为4.5t,危险废物均采用密闭贮存。本项目建成后危废中转频次不变,仍为1~2个月一次,单次中转量增加。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剩余贮存能力能够满足本工程危废暂存要求。 表4-19 危废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2)危险废物暂存措施 本项目检验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包装容器盛装暂存,每班操作人员交班前将危险废物转运至为危废暂存间。 建设单位运营过程应该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的要求进行管理、处置。 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和包装物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②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③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④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⑤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⑥ 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管理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①危险废物暂存地点地面及裙角应进行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征不明的不应存入。 ③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放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④作业设备及车辆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⑤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⑥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⑧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的相关规定。 (3)一般固废暂存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生产固废为废纯水机滤膜,产生环节为纯水机,由设备供应商更换后带回处理,厂内不设暂存设施。企业需要建立一般生产固废的监理档案制度,记录了一般生产固废的产生、暂存及处置情况。一般生产固废的存储、处理需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 (四)厂内危险废物运输措施 根据《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由产生环节向危废暂存间转运时,需按以下要求进行: (1)进行危险废物卸载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2)卸载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3)危险废物装卸区应设置隔离设施,液态废物卸载区应设置收集设施。 (五)危险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液态危险废物收集时如果操作不当,或已装好的危险废物在内部转运到临时贮存设施时可能发生倾倒、撒漏到厂区地面或车间地面造成对土壤、地下水等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应消防设备、设施,危废暂存间设有明显标识,同时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由检验中心向危废暂存间转运时,转运车辆需有危险标志、符号,转运操作人员均应进行过危险货物运输的学习教育等。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持有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并且经营类别应当包括HW49、HW08,处理能力有足够余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及防控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地下设施,土壤、地下水影响途径主要为:液体物料包装容器破损、地表破裂,导致土壤层吸附大量废液,废液穿透土壤层下渗污染地下水、土壤。检验中心地面已进行防渗,内部油品和药剂转移不会发生泄漏物进入外环境情况,厂区内油品和危废转移出现洒漏时,若处理不及时,可能会导致地下水、土壤污染。 为防止油品和危险废物渗漏造成土壤、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使用液态物料区域地面做好硬化和防渗工作,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加强厂区地下水及土壤监测的前提下,不会对厂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分析 天津 (略) 已针对厂区现有工程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最新修订版本为2022年修订版,已于2022年8月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2022-155-M,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较大[较大-大气(Q2-M1-E1)+较大-水(Q2-M1-E3)]”。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对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产品、污染物等进行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包括*炔、正庚烷、异辛烷、正癸烷、120#溶剂油、石油醚、*醇、*基异*基酮、浓硫酸、冰*酸、*标、80#标油、T标油、U标油、高检标油、环己烷、*醇、润滑油、待检油品、危险废物,各类物质厂内储存及临界量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4-20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放量Q值 , TR>
根据企业现有风险评估报告,厂区现有其他风险物质Q值为21.*,位于10≤Q<100之间,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合计Q值为0.*,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风险物质Q值为21.*,仍位于10≤Q<100之间,不会造成企业风险潜势改变;本项目所在检验中心楼与办公楼相邻,属于办公类功能区,依托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角,均独立于罐区和油品装卸区以外,属于独立环境风险单元,与罐区关联性小,因此,本评价风险分析仅针对检验中心新增风险源项展开。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及影响途径 4-21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一览表
(3)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现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中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分别为: 化验室:①化验室地面已做防渗处理;②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试剂柜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③试剂柜内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风险物质泄漏,应急人员使用砂土、吸油棉等吸附材料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砂土、吸油棉等作危废。 危废暂存间:①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危废暂存间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②危废暂存间内风险物质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桶内残余液体泄漏,应急人员使用消防沙、吸油棉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消防沙、吸油棉作危废。 污水处理间(隔油间):①污水总排口处设有COD在线监测仪,实时关注排放污水的COD值变化;②日常维护检查制度,设备运转时,每两小时巡视一次设备的运行情况;③控制室人员一旦发现COD在线监测数值异常,则立即关闭污水总排口处截止阀;污水暂存在事故水收集系统处,待隔油间恢复正常使用后再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事故水池、初期雨水容纳:①设置1处地下事故水池,尺寸为13m×12m×5m,有效容积为730m3,事故水池位于全厂最低点,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通过管道靠重力流入事故水池中;②设置1处污水池地下池体,尺寸为12m×9m×3.9m,有效容积为400m3,包括1个40m3的事故水池,1个90m3的含油污水池,1个270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管道进入到含油污水池,然后通过溢流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池,用污水提升泵进入到污水处理间内处理。 厂区雨污水截止:①全厂雨水总排放口共计有2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及西侧;全厂雨水截止阀总共12个,主要分布在罐区、事故水池和污水池等通过调节雨水截止阀关闭,用于收集风险单元的事故废水;②全厂污水总排放口共计有1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全厂污水截止阀总共13个,主要分布在罐区、办公楼、化验室、污水池、污水处理间等。 (4)现有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依托可行性 本项目新增风险无暂存量较小,涉及风险单元为检测中心、危废暂存间和厂内运输环节,现有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能够满足检验中心运行过程中风险事故防控,具备依托可行性。 公司自投产以来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综上,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七、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19%,环保投资具体明细见下表。 表4-22 建设项目的环保投资项目和资金
七、其他说明 该项目属于污染影响类项目,不再开展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2 | TRVOC、非*烷总烃、*苯、*基异*基酮、臭气浓度、硫酸雾、颗粒物、SO2、NOx、CO | 检验中心内部配设通风橱或集气罩,烷值机配设专用排风管道,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厂界 | 非*烷总烃(常规例行监测) | / |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监督性监测项目:*基异*基酮、硫酸雾、颗粒物、SO2、NOx、臭气浓度 |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放口 |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LAS | 运营期油样样品瓶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进入现有隔油池集中处理后外排,纯水机排放浓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沉淀后外排,厂区内 (略) (略) 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
声环境 | 排风机设备 | 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使用液态物料区域地面做好硬化和防渗工作,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化验室:①化验室地面进行防渗处理;②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试剂柜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③试剂柜内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风险物质泄漏,应急人员使用砂土、吸油棉等吸附材料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砂土、吸油棉等作危废。 (2)危废暂存间:①危废暂存间地面加强防渗处理,存放废液体的区域与其他区域分隔,暂存容器采用铁桶等优质材料,容器下设置托盘;②日常人员巡检制度,每4小时巡检一次,24小时专人负责,检查危废暂存间是否存在事故风险;③危废暂存间内风险物质包装容器一旦发生破损,桶内残余液体泄漏,应急人员使用消防沙、吸油棉覆盖泄漏物料,并将破损桶转移至安全地,处理完后将含物料的消防沙、吸油棉作危废。 (3)污水处理间(隔油间):①污水总排口处设有COD在线监测仪,实时关注排放污水的COD值变化;②日常维护检查制度,设备运转时,每两小时巡视一次设备的运行情况;③控制室人员一旦发现COD在线监测数值异常,则立即关闭污水总排口处截止阀;污水暂存在事故水收集系统处,待隔油间恢复正常使用后再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4)事故水池、初期雨水容纳 ①设置1处地下事故水池,尺寸为13m×12m×5m,有效容积为730m3,事故水池位于全厂最低点,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通过管道靠重力流入事故水池中;②设置1处污水池地下池体,尺寸为12m×9m×3.9m,有效容积为400m3,包括1个40m3的事故水池,1个90m3的含油污水池,1个270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管道进入到含油污水池,然后通过溢流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池,用污水提升泵进入到污水处理间内处理。 (5)厂区雨污水截止 ①全厂雨水总排放口共计有2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及西侧;全厂雨水截止阀总共12个,主要分布在罐区、事故水池和污水池等通过调节雨水截止阀关闭,用于收集风险单元的事故废水;②全厂污水总排放口共计有1个,分布在厂区南侧;全厂污水截止阀总共13个,主要分布在罐区、办公楼、化验室、污水池、污水处理间等。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口规范化 企业厂区污水总排口、危废暂存间已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 (略) 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和津环保监测《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①本项目设置的1根排气筒,DA002高度为15m,废气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 (略) ; (略) 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m的位置时, (略) 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略) 未按照规范设置, (略) 后再投入使用。 ②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应该按照名录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企业现有工程属于“四十四、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类别中“危险品仓储594 总容量*立方米及以上*立方米以下的油库(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备油库)”,为简化管理类别。天津 (略) 已于2020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要求编制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书编号为:*44F001U,排污许可证及23年度执行报告见附件。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略) 令第736号) 第十五条: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需要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的,审批部门可以依法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 本次扩建项目完成后需根据规定进行重新申请。 (3)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措施 依据《 (略) 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4)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已设 (略) 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环保档案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厂内环保管理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参加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考核。为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运行,建设单位需制定相关的环境管理方案,确定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①执行厂内主管领导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指令,并接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的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有关环境数据,为区域整体环境管理服务。 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略) 、区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做好企业环保工作; ④组织制定和修订厂内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制定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⑤按有关规定制定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 ⑥对各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签订,对厂内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等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⑦建立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 ⑧做好对技术工人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 |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功能规划。拟建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 综上,本项目在确保运营期环保治理措施切实落实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备环境可行性。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VOCs | 0.869 | 4.189 | / | 0.194 | / | 1.063 | +0.194 |
氮氧化物 | / | / | / | 0.018 | / | 0.018 | +0.018 | |
颗粒物 | / | / | / | 0.001 | 0.001 | +0.001 | ||
二氧化硫 | / | / | / | 0.0009 | 0.0009 | +0.0009 | ||
废水 | COD | 0.027 | / | / | 0.008 | / | 0.035 | -0.395 |
氨氮 | 0.003 | / | / | 0.0007 | 0.0037 | -0.0313 | ||
总氮 | 0.0055 | / | / | 0.001 | 0.0065 | +0.001 | ||
总磷 | 0.0004 | / | / | 0.0001 | / | 0.0005 | +0.0001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废纯水机滤膜 | / | / | / | 0.01 | / | 0.01 | +0.01 |
生活垃圾 | 3.9 | / | / | 0 | / | 3.9 | 0 | |
危险废物 | 200L铁桶 | 6 | / | / | 0 | / | 6 | 0 |
50L铁桶 | 0.1 | / | / | 0 | / | 0.1 | 0 | |
20L铁桶 | 0.1 | / | / | 0 | / | 0.1 | 0 | |
沾染废物(棉纱、抹布) | 0.1 | / | / | 0.1 | / | 0.2 | +0.1 | |
废过滤袋 | 1 | / | / | 0 | / | 1 | 0 | |
废滤芯 | 3.8 | / | / | 0 | / | 3.8 | 0 | |
含油沙土 | 1 | / | / | 0 | / | 1 | 0 | |
废活性炭 | 4 | / | / | 7.5 | / | 11.5 | +7.5 | |
清罐底泥 | 0.55 | / | / | 0 | / | 0.55 | 0 | |
清罐废水 | 54 | / | / | 0 | / | 54 | 0 | |
隔油池污油 | 1.5 | / | / | 0.3 | / | 1.8 | +0.3 | |
废油 | 0 | / | / | 2 | / | 2 | +2 | |
仪器清洗废水 | 0 | / | / | 21.9 | / | 21.9 | +21.9 | |
废检测液 | 0 | / | / | 0.7 | / | 0.7 | +0.7 | |
废试剂瓶 | 0 | / | / | 0.5 | / | 0.5 | +0.5 | |
废耗材 | 0 | / | / | 0.3 | / | 0.3 | +0.3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