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庄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关于袁庄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袁庄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袁庄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 (略) 潘集区袁庄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9845.*元,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扩建,并对取水泵房内设备进行淘汰更新,新增输水管1根,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絮凝沉淀池、普通快滤池、排水排泥池、新建综合楼等及其他附属工程,建成后可达到供水规模*t/d的生产能力。
本项 (略) 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406-*-04-01-*,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 (略) 、 (略) 面全部硬化;非作业地面裸露的场地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挡围堰,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 (略) ,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污染周围水体;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加强车辆管理并使用清洁燃料,不得在施工区内搅拌水泥,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废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地表 (略) ,其中管道试压冲洗消毒废水经收集后用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施工生产废水设临时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水厂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潘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开挖土石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利用,可以用作其他工程回填, (略) ,剩余少量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主要是地基及管沟开挖施工阶段,用于管沟回填、周边综合利用及绿化,专车运至指定位置,项目区内整体平衡,无弃土产生。
(五)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联系方式:传真:0554-*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袁庄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袁庄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 (略) 潘集区袁庄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9845.*元,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扩建,并对取水泵房内设备进行淘汰更新,新增输水管1根,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絮凝沉淀池、普通快滤池、排水排泥池、新建综合楼等及其他附属工程,建成后可达到供水规模*t/d的生产能力。
本项 (略) 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406-*-04-01-*,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 (略) 、 (略) 面全部硬化;非作业地面裸露的场地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挡围堰,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 (略) ,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污染周围水体;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加强车辆管理并使用清洁燃料,不得在施工区内搅拌水泥,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废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地表 (略) ,其中管道试压冲洗消毒废水经收集后用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施工生产废水设临时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水厂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潘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开挖土石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利用,可以用作其他工程回填, (略) ,剩余少量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主要是地基及管沟开挖施工阶段,用于管沟回填、周边综合利用及绿化,专车运至指定位置,项目区内整体平衡,无弃土产生。
(五)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联系方式:传真:0554-*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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