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鸡冠区、城子河区和鸡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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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鸡冠区、城子河区和鸡东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二期工程)变更

黑 (略) 滴道区、鸡冠区、城子河区和鸡东县

国网 (略) (略)

建设王家-白石22 (略) (滴白*线、滴白*线),线路总长32.651km(其中滴白*线16.175km,滴白*线16.476km);杏花变-七台河站七台河侧改接至 (略) 工程(河白线),线路总长20.285km(其中同塔双回0.439km, (略) 19.846km);杏花变-七台河变杏花侧改接至 (略) 工程(鸡花*线),线路总长32.756km。 (略) 径全长85.692km,建设铁塔240基

(1)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土方开挖、土方清运、物料运输以及施工现场内车辆通行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和及时清扫、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及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 (略)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淘。施工场地附近拟采取的措施为设置沉淀池,用于沉淀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略)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降噪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 (略) 和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物品集中 (略) 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略)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5)根据现状监测结果, (略) 和电磁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 (略) 电磁环境,通过采取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选用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等措施, (略) 和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二期工程)变更

黑 (略) 滴道区、鸡冠区、城子河区和鸡东县

国网 (略) (略)

建设王家-白石22 (略) (滴白*线、滴白*线),线路总长32.651km(其中滴白*线16.175km,滴白*线16.476km);杏花变-七台河站七台河侧改接至 (略) 工程(河白线),线路总长20.285km(其中同塔双回0.439km, (略) 19.846km);杏花变-七台河变杏花侧改接至 (略) 工程(鸡花*线),线路总长32.756km。 (略) 径全长85.692km,建设铁塔240基

(1)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土方开挖、土方清运、物料运输以及施工现场内车辆通行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和及时清扫、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及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 (略)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淘。施工场地附近拟采取的措施为设置沉淀池,用于沉淀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略)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降噪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 (略) 和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物品集中 (略) 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略)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5)根据现状监测结果, (略) 和电磁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 (略) 电磁环境,通过采取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选用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等措施, (略) 和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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