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河区双河镇新丰村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公告
关于临河区双河镇新丰村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略) 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拨用方式供应以下一宗集体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临河区双河镇新丰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供地的请示>的批复》(临政字[2024]460号)批准,决定同意将临河区双河镇新丰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 (略) 临河区双河镇新丰村村民委员会,用于双河镇新丰村石墨面粉精加工建设项目。拨用面积为3032.43平方米(合4.*亩),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拨用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对拨用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皓悦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4年9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略) 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拨用方式供应以下一宗集体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临河区双河镇新丰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供地的请示>的批复》(临政字[2024]460号)批准,决定同意将临河区双河镇新丰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 (略) 临河区双河镇新丰村村民委员会,用于双河镇新丰村石墨面粉精加工建设项目。拨用面积为3032.43平方米(合4.*亩),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拨用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对拨用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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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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