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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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8月29日,贵州生态 (略) (原名: (略) 城投环境 (略) )组织召开了《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贵州 (略) )、验收单位(贵州生态 (略) )、运营单位(贵阳京环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贵州生态 (略) (原名: (略) 城投环境 (略) )于2022年11月委托贵州 (略) 编制《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1月18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筑环表〔2022〕265号),其中包含10个垃圾分拣转运站,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为其中之一,本验收仅针对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地位于三马片区杨惠村三组安猫山,设计转运规模为580t/d(其中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圾550t/d),属于II类转运站,新建2层大件处理及压缩车间一座,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垃圾的卸料、转运及大件垃圾破碎,占地面积3695.56m2,破碎区面积为400m2,卸料区面积为2100m2。新建一层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可回收垃圾分拣、打包及暂存,占地面积1300m2,包含有害垃圾在暂存间一座,面积60m2。新建2层综合办公楼一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1172.16m2(站区不涉 (略) 的修建,只建设转运站)。

本次验收期间,项目实际设计转运规模为430t/d(其中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圾400t/d),项目有害垃圾暂存间未单独建设,与危废间共用,故本次验收范围仅包含已建部分及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简化管理,已于2023年9月11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证编号为*69K010Q,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建成投入试运行。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至今正常进行自行监测及台账记录,经核实, (略) 城投环境 (略) (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排污许可证副本内容不完善,存在遗漏废气排口,危废类别填写有误等问题。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2〕265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主要涉及变动内容如下:

变动项目 环评及其批复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 对比重大变动清单内容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主体工程 新建2层大件处理及压缩车间一座,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垃圾的卸料、转运及大件垃圾破碎,占地面积3695.56m2。破碎区面积为400m2,卸料区面积为2100m2 新建2层大件处理及压缩车间一座,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垃圾的卸料、转运及大件垃圾破碎,占地面积3909.85m2。破碎区面积为400m2,卸料区面积为2100m2 大件处理及压缩车间占地面积较环评设计偏大,但项目总占地面积较环评规划占地面积小;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平面布置面积发生变化,但红线未变,且不涉及其他污染变化,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新建一层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可回收垃圾分拣、打包及暂存。占地面积1300m2。包含有害垃圾在暂存间一座,面积60m2 新建一层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可回收垃圾分拣、打包及暂存。占地面积947.48m2。有害垃圾暂存间与危废间共用,分区放置,不单独设置。 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占地面积较环评设计小,根据现场踏勘,有害垃圾暂存间与危废间共用,分区放置,不单独设置。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和“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平面布置面积发生变化,但红线未变,且不涉及其他污染变化;有害垃圾暂存间与危废间共用,分区放置,不单独设置,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辅助工程 新建2层综合办公楼一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1172.16m2 新建2层综合办公楼一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440.39m2 综合办公楼占地面积较环评设计偏小,且项目总占地面积较环评规划占地面积小;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平面布置面积发生变化,但红线未变,且不涉及其他污染变化,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工程 化粪池1座(25m3),初期雨水池1座(22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220m3),事故池(80m3)。 2个玻璃钢化粪池(共75m3),初期雨水池1座(11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500m3),事故池(80m3)。 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容量较环评大,初期雨水池较环评设计小(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按前15min收集核算,可满足当前运行需求),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化粪池较环评设计容量大50m3、渗滤液收集池容量较环评大280m3,事故池与环评设计容量一致,经核实判断,环评文本中采用的计算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池设计容量较大,考虑到项 (略) 境内,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更为合理,故本次验 (略) 暴雨强度公式一:i=(6.853+4.195lgTe)(1+0.707lgP)/(t+5.168)0.601按前15min收集核算,计算得出项目初期雨水池容量应为78.76m3,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110m3,可满足当前运行需求。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卸料大厅恶臭经负压条件收集后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一并经过“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未收集的卸料大厅恶臭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经喷淋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①大件垃圾破碎臭气及颗粒物设置了1套废气治理措施,滤网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m3/h。

(略) 设置有风机, (略) 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 (略) 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量为*m3/h。

③项目未收集的卸料大厅恶臭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设置有喷淋系统,经喷淋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排气筒高度较环评设计高,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排气筒高度较环评设计高,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略) 临近北侧居民两侧设置喷淋系统,共需约布置300m喷淋管道,喷头600个。 (略) 临近北侧居民两侧设置2台雾炮机代替喷淋系统。 项目采用雾炮机等效代替喷淋系统,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采用雾炮机等效代替喷淋系统,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转运规模 设计转运规模为580t/d(其中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圾550t/d),属于II类转运站。 项目实际转运规模为430t/d(其中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圾400t/d),属于II类转运站。 项目实际转运规模较环评设计转运规模小,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实际转运规模减小,属于生产能力减小,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排放量 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 (略) (略) ,化粪池定期由专业吸粪车抽走,不外排;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吸污车就近送至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排水量约39.696m3/d。 项目实际化粪池定期由专业吸粪车抽走,不外排;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吸污车就近送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排水量约29.7m3/d。 项目废水排放量较环评设计减小,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6.(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废水排放量较环评设计减少,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设备情况 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项目拟设9辆18t运输车辆,4台壁挂式高压清洗机。 项目实际建设9辆31t运输车辆,2台壁挂式高压清洗机。 项目运输车辆型号改变及壁挂式高压清洗机数量减少,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运输车辆型号改变及壁挂式高压清洗机数量减少,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实际设置2个玻璃钢化粪池(共75m3),初期雨水池1座(11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500m3),事故池(80m3)。其中,项目化粪池较环评设计容量大50m3、渗滤液收集池容量较环评大280m3,事故池与环评设计容量一致,经核实判断,环评文本中采用的计算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池设计容量较大,考虑到项 (略) 境内,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更为合理,故本次验 (略) 暴雨强度公式一:i=(6.853+4.195lgTe)(1+0.707lgP)/(t+5.168)0.601按前15min收集核算,计算得出项目初期雨水池容量应为78.76m3,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110m3,可满足当前运行需求。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 (略) (略) ,项目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吸污车就近送至高雁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定期由专业吸粪车抽送至高雁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车向垃圾压缩机内倾倒垃圾时产生的颗粒物及臭气。

①大件垃圾破碎臭气及颗粒物设置了1套废气治理措施,滤网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m3/h。

(略) 设置有风机, (略) 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 (略) 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量为*m3/h。

③项目设置有喷淋系统,对无组织排放恶臭及颗粒物有一定去除效果。

(略) 临近北侧居民两侧设置2台雾炮机代替喷淋系统进行除臭,每天 (略) 进行洒水降尘,车辆出场时,降低行驶速度。加强厂区绿化,尽可能减小了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产生及治理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设置区域内禁鸣喇叭标识;站区内、外设置绿化。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以及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渗滤液池产生的污泥等。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贵州生态 (略) 清运处置。

(5)地下水防治

项目已对渗滤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及压缩车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生产车间设有截流沟,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其他

分区防渗。

落实风险防控要求,已编制“贵阳京环 (略) 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编号:*-2024-179-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聚信检字 [2023] 第 * 号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化粪池排放口WW1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聚信检字 [2023] 第 * 号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2022)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聚信检字 [2023] 第 * 号验收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贵州生态 (略) 清运处置。

(5)地下水

经现场勘查,项目已对渗滤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及压缩车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生产车间设有截流沟,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排污许可申请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已于2023年9月11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公开端上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69K010Q。

(7)入河排污口论证

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或者减量替代消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无入河排污口,因此无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

(8)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五、整改内容

(1)企业应根据最新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01-20发布)规范标识标牌,完善制度和台账管理;

(2)落实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

六、整改落实

已落实

七、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设置了2个玻璃钢化粪池(共75m3),初期雨水池1座(11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500m3),事故池(80m3)。项目化粪池较环评设计容量大50m3、渗滤液收集池容量较环评大280m3,事故池与环评设计容量一致,经核实判断,环评文本中采用的计算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池设计容量较大,考虑到项 (略) 境内,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更为合理,故本次验 (略) 暴雨强度公式一:i=(6.853+4.195lgTe)(1+0.707lgP)/(t+5.168)0.601按前15min收集核算,计算得出项目初期雨水池容量应为78.76m3,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110m3,可满足当前运行需求。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出站外,化粪池定期由 (略) 的专业吸粪车抽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外排;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 (略) 的吸污车就近送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化粪池排放口WW1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车向垃圾压缩机内倾倒垃圾时产生的颗粒物及臭气。

①大件垃圾破碎臭气及颗粒物设置了1套废气治理措施,滤网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m3/h。

(略) 设置有风机, (略) 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 (略) 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量为*m3/h。

③项目设置有喷淋系统、雾炮机,对无组织排放恶臭及颗粒物有一定去除效果。

(略) 临近北侧居民两侧设置2台雾炮机代替喷淋系统进行除臭,每天 (略) 进行洒水降尘,车辆出场时,降低行驶速度。加强厂区绿化,尽可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2022)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设置区域内禁鸣喇叭标识;站区内、外设置绿化。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贵州生态 (略) 清运处置。经过收集和委托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本次验收现场勘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验收要求。

5、地下水污染防治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已对渗滤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及压缩车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生产车间设有截流沟,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经现场勘查,应排污许可要求定期进行自主检测,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营稳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经本次验收核实,于2024年5月9日取得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的关于《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024-179-L,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并建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八、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生态 (略)

地址: (略) 修文县小箐镇小箐村境内

联系人:尤总

联系电话:*

2、运营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京环 (略)

地址: (略) 白云区艳山红镇观公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山红镇背官村,现云大道与贵黔高违亮角南侧)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3、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

附件:0-贵阳贵安生活垃圾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8.30(含附图、附件)

0-贵阳贵安生活垃圾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2024.8.30

2024年8月29日,贵州生态 (略) (原名: (略) 城投环境 (略) )组织召开了《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贵州 (略) )、验收单位(贵州生态 (略) )、运营单位(贵阳京环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贵州生态 (略) (原名: (略) 城投环境 (略) )于2022年11月委托贵州 (略) 编制《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1月18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筑环表〔2022〕265号),其中包含10个垃圾分拣转运站,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为其中之一,本验收仅针对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地位于三马片区杨惠村三组安猫山,设计转运规模为580t/d(其中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圾550t/d),属于II类转运站,新建2层大件处理及压缩车间一座,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垃圾的卸料、转运及大件垃圾破碎,占地面积3695.56m2,破碎区面积为400m2,卸料区面积为2100m2。新建一层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可回收垃圾分拣、打包及暂存,占地面积1300m2,包含有害垃圾在暂存间一座,面积60m2。新建2层综合办公楼一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1172.16m2(站区不涉 (略) 的修建,只建设转运站)。

本次验收期间,项目实际设计转运规模为430t/d(其中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圾400t/d),项目有害垃圾暂存间未单独建设,与危废间共用,故本次验收范围仅包含已建部分及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简化管理,已于2023年9月11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证编号为*69K010Q,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建成投入试运行。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至今正常进行自行监测及台账记录,经核实, (略) 城投环境 (略) (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排污许可证副本内容不完善,存在遗漏废气排口,危废类别填写有误等问题。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2〕265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主要涉及变动内容如下:

变动项目 环评及其批复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 对比重大变动清单内容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主体工程 新建2层大件处理及压缩车间一座,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垃圾的卸料、转运及大件垃圾破碎,占地面积3695.56m2。破碎区面积为400m2,卸料区面积为2100m2 新建2层大件处理及压缩车间一座,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垃圾的卸料、转运及大件垃圾破碎,占地面积3909.85m2。破碎区面积为400m2,卸料区面积为2100m2 大件处理及压缩车间占地面积较环评设计偏大,但项目总占地面积较环评规划占地面积小;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平面布置面积发生变化,但红线未变,且不涉及其他污染变化,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新建一层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可回收垃圾分拣、打包及暂存。占地面积1300m2。包含有害垃圾在暂存间一座,面积60m2 新建一层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可回收垃圾分拣、打包及暂存。占地面积947.48m2。有害垃圾暂存间与危废间共用,分区放置,不单独设置。 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占地面积较环评设计小,根据现场踏勘,有害垃圾暂存间与危废间共用,分区放置,不单独设置。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和“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平面布置面积发生变化,但红线未变,且不涉及其他污染变化;有害垃圾暂存间与危废间共用,分区放置,不单独设置,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辅助工程 新建2层综合办公楼一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1172.16m2 新建2层综合办公楼一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440.39m2 综合办公楼占地面积较环评设计偏小,且项目总占地面积较环评规划占地面积小;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平面布置面积发生变化,但红线未变,且不涉及其他污染变化,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工程 化粪池1座(25m3),初期雨水池1座(22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220m3),事故池(80m3)。 2个玻璃钢化粪池(共75m3),初期雨水池1座(11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500m3),事故池(80m3)。 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容量较环评大,初期雨水池较环评设计小(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按前15min收集核算,可满足当前运行需求),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化粪池较环评设计容量大50m3、渗滤液收集池容量较环评大280m3,事故池与环评设计容量一致,经核实判断,环评文本中采用的计算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池设计容量较大,考虑到项 (略) 境内,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更为合理,故本次验 (略) 暴雨强度公式一:i=(6.853+4.195lgTe)(1+0.707lgP)/(t+5.168)0.601按前15min收集核算,计算得出项目初期雨水池容量应为78.76m3,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110m3,可满足当前运行需求。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卸料大厅恶臭经负压条件收集后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一并经过“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未收集的卸料大厅恶臭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经喷淋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①大件垃圾破碎臭气及颗粒物设置了1套废气治理措施,滤网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m3/h。

(略) 设置有风机, (略) 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 (略) 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量为*m3/h。

③项目未收集的卸料大厅恶臭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设置有喷淋系统,经喷淋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排气筒高度较环评设计高,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排气筒高度较环评设计高,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略) 临近北侧居民两侧设置喷淋系统,共需约布置300m喷淋管道,喷头600个。 (略) 临近北侧居民两侧设置2台雾炮机代替喷淋系统。 项目采用雾炮机等效代替喷淋系统,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采用雾炮机等效代替喷淋系统,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转运规模 设计转运规模为580t/d(其中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圾550t/d),属于II类转运站。 项目实际转运规模为430t/d(其中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圾400t/d),属于II类转运站。 项目实际转运规模较环评设计转运规模小,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实际转运规模减小,属于生产能力减小,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排放量 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 (略) (略) ,化粪池定期由专业吸粪车抽走,不外排;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吸污车就近送至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排水量约39.696m3/d。 项目实际化粪池定期由专业吸粪车抽走,不外排;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吸污车就近送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排水量约29.7m3/d。 项目废水排放量较环评设计减小,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6.(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废水排放量较环评设计减少,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设备情况 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项目拟设9辆18t运输车辆,4台壁挂式高压清洗机。 项目实际建设9辆31t运输车辆,2台壁挂式高压清洗机。 项目运输车辆型号改变及壁挂式高压清洗机数量减少,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运输车辆型号改变及壁挂式高压清洗机数量减少,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实际设置2个玻璃钢化粪池(共75m3),初期雨水池1座(11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500m3),事故池(80m3)。其中,项目化粪池较环评设计容量大50m3、渗滤液收集池容量较环评大280m3,事故池与环评设计容量一致,经核实判断,环评文本中采用的计算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池设计容量较大,考虑到项 (略) 境内,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更为合理,故本次验 (略) 暴雨强度公式一:i=(6.853+4.195lgTe)(1+0.707lgP)/(t+5.168)0.601按前15min收集核算,计算得出项目初期雨水池容量应为78.76m3,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110m3,可满足当前运行需求。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 (略) (略) ,项目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吸污车就近送至高雁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定期由专业吸粪车抽送至高雁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车向垃圾压缩机内倾倒垃圾时产生的颗粒物及臭气。

①大件垃圾破碎臭气及颗粒物设置了1套废气治理措施,滤网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m3/h。

(略) 设置有风机, (略) 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 (略) 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量为*m3/h。

③项目设置有喷淋系统,对无组织排放恶臭及颗粒物有一定去除效果。

(略) 临近北侧居民两侧设置2台雾炮机代替喷淋系统进行除臭,每天 (略) 进行洒水降尘,车辆出场时,降低行驶速度。加强厂区绿化,尽可能减小了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产生及治理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设置区域内禁鸣喇叭标识;站区内、外设置绿化。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以及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渗滤液池产生的污泥等。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贵州生态 (略) 清运处置。

(5)地下水防治

项目已对渗滤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及压缩车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生产车间设有截流沟,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其他

分区防渗。

落实风险防控要求,已编制“贵阳京环 (略) 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编号:*-2024-179-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聚信检字 [2023] 第 * 号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化粪池排放口WW1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聚信检字 [2023] 第 * 号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2022)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聚信检字 [2023] 第 * 号验收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贵州生态 (略) 清运处置。

(5)地下水

经现场勘查,项目已对渗滤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及压缩车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生产车间设有截流沟,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排污许可申请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已于2023年9月11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公开端上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69K010Q。

(7)入河排污口论证

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或者减量替代消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无入河排污口,因此无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

(8)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五、整改内容

(1)企业应根据最新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01-20发布)规范标识标牌,完善制度和台账管理;

(2)落实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

六、整改落实

已落实

七、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设置了2个玻璃钢化粪池(共75m3),初期雨水池1座(11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500m3),事故池(80m3)。项目化粪池较环评设计容量大50m3、渗滤液收集池容量较环评大280m3,事故池与环评设计容量一致,经核实判断,环评文本中采用的计算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池设计容量较大,考虑到项 (略) 境内,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更为合理,故本次验 (略) 暴雨强度公式一:i=(6.853+4.195lgTe)(1+0.707lgP)/(t+5.168)0.601按前15min收集核算,计算得出项目初期雨水池容量应为78.76m3,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110m3,可满足当前运行需求。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出站外,化粪池定期由 (略) 的专业吸粪车抽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外排;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 (略) 的吸污车就近送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或比例坝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化粪池排放口WW1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车向垃圾压缩机内倾倒垃圾时产生的颗粒物及臭气。

①大件垃圾破碎臭气及颗粒物设置了1套废气治理措施,滤网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m3/h。

(略) 设置有风机, (略) 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 (略) 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量为*m3/h。

③项目设置有喷淋系统、雾炮机,对无组织排放恶臭及颗粒物有一定去除效果。

(略) 临近北侧居民两侧设置2台雾炮机代替喷淋系统进行除臭,每天 (略) 进行洒水降尘,车辆出场时,降低行驶速度。加强厂区绿化,尽可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2022)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设置区域内禁鸣喇叭标识;站区内、外设置绿化。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发电厂,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贵州生态 (略) 清运处置。经过收集和委托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本次验收现场勘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验收要求。

5、地下水污染防治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已对渗滤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及压缩车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生产车间设有截流沟,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经现场勘查,应排污许可要求定期进行自主检测,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营稳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经本次验收核实,于2024年5月9日取得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的关于《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024-179-L,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并建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八、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生态 (略)

地址: (略) 修文县小箐镇小箐村境内

联系人:尤总

联系电话:*

2、运营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京环 (略)

地址: (略) 白云区艳山红镇观公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山红镇背官村,现云大道与贵黔高违亮角南侧)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3、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

附件:0-贵阳贵安生活垃圾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8.30(含附图、附件)

0-贵阳贵安生活垃圾云岩区三马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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