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按照《 (略) 的通知》(国发〔2024〕7号)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 (略) 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特此通知。
补贴范围和实施期限
第一条 报废货车车辆所有人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报废时间距强制报废期提前1年(含1年)以上,强制报废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实际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第二条 报废更新货车车辆所有人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本细则第四条中报废货车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第三条 新购置货车车辆所有人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 (略) 冷链配送货车,车辆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相关要求,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第四条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 (略) 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补贴标准
第一条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
第二条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0
满2年(含)不足4年 1.8
满4年(含)以上 2.5
重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2
满2年(含)不足4年 3.5
满4年(含)以上 4.5
第三条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1.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2.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见表1,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轴 4.0 7.0
3轴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第四条 仅新 (略) 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元/辆。
报废更新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
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申请人对其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此细则即日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咨询电话:0452-* 联系人:王国威
报名地点:梅里斯区交通运输局221室
按照《 (略) 的通知》(国发〔2024〕7号)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 (略) 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特此通知。
补贴范围和实施期限
第一条 报废货车车辆所有人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报废时间距强制报废期提前1年(含1年)以上,强制报废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实际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第二条 报废更新货车车辆所有人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本细则第四条中报废货车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第三条 新购置货车车辆所有人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 (略) 冷链配送货车,车辆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相关要求,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第四条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 (略) 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补贴标准
第一条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
第二条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0
满2年(含)不足4年 1.8
满4年(含)以上 2.5
重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2
满2年(含)不足4年 3.5
满4年(含)以上 4.5
第三条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1.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2.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见表1,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轴 4.0 7.0
3轴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第四条 仅新 (略) 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元/辆。
报废更新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
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申请人对其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此细则即日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咨询电话:0452-* 联系人:王国威
报名地点:梅里斯区交通运输局2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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