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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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目标:到2035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福建省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示范园区、绿色发展的产城融合样板。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规划区排放生活、生产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规划区入驻企业及社会生活产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规划区占地及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区建设对区域景观环境影响;规划区企业产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环境空气: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控制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

②水环境: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入驻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循环使用率;

③声环境:加强噪声控制,确保达标排放;

④通过分类收集,减缓固废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量,提倡废物利用,对危险废物必须进行登记,统一进行管理;

⑤项目施工期防治水土流失,进行生态绿化;

⑥入驻企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上限清单和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规划总体符合相关上位规划,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明晰,在规划目标、用地布局、产业发展导向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资源能够得到保障;纳污水体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在当前条件下可满足规划区域废水、废气排放需求;在实施总量控制和区域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报告认为规划规模较为合理。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相关公众可以在调查表(相关调查表可从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 (略) 站下载)填写自意见和要求后发送至邮箱,也可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同时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意见,也可直接拜访相关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规划环评相关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09月18日-2024年0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八、环评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鹿 (略) 鹿城*号18栋13楼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77- * Email:*@*q.com

建设单位: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邱工 联系方式:0599-*

九、明确在报送生态环境局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 (略) 站上进行公示,公众可进入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 (略) 站查阅。

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目标:到2035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福建省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示范园区、绿色发展的产城融合样板。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规划区排放生活、生产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规划区入驻企业及社会生活产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规划区占地及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区建设对区域景观环境影响;规划区企业产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环境空气: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控制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

②水环境: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入驻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循环使用率;

③声环境:加强噪声控制,确保达标排放;

④通过分类收集,减缓固废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量,提倡废物利用,对危险废物必须进行登记,统一进行管理;

⑤项目施工期防治水土流失,进行生态绿化;

⑥入驻企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上限清单和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规划总体符合相关上位规划,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明晰,在规划目标、用地布局、产业发展导向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资源能够得到保障;纳污水体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在当前条件下可满足规划区域废水、废气排放需求;在实施总量控制和区域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报告认为规划规模较为合理。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相关公众可以在调查表(相关调查表可从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 (略) 站下载)填写自意见和要求后发送至邮箱,也可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同时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意见,也可直接拜访相关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规划环评相关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09月18日-2024年0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八、环评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鹿 (略) 鹿城*号18栋13楼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77- * Email:*@*q.com

建设单位: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邱工 联系方式:0599-*

九、明确在报送生态环境局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 (略) 站上进行公示,公众可进入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 (略) 站查阅。

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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