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新昇新化纤坯布提档升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新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济技术开 (略) 1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磨毛机、水洗机、烘干定型机等设备,将坯布经过磨毛、水洗、烘干定型等工艺流程,形成年产*米优质化纤坯布提档升级项目。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下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经开备〔2024〕76号),项目代码:2406- *-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采用“絮凝+气浮+高效过滤+保安过滤器+反渗透”处理达标后回用至喷水织机;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烘干尾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烘干尾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中的标准限值,营运期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中厂界浓度限值。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污水处理站为边界外10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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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新昇新化纤坯布提档升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新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济技术开 (略) 1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磨毛机、水洗机、烘干定型机等设备,将坯布经过磨毛、水洗、烘干定型等工艺流程,形成年产*米优质化纤坯布提档升级项目。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下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经开备〔2024〕76号),项目代码:2406- *-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采用“絮凝+气浮+高效过滤+保安过滤器+反渗透”处理达标后回用至喷水织机;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烘干尾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烘干尾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中的标准限值,营运期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中厂界浓度限值。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污水处理站为边界外10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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