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8日如东经济开发区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 (略) 10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报告类型 | 批准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年产*平方米4SG玻璃和*平方米夹胶玻璃技改项目 | 江苏 (略) | 报告表 | 东管审环[2024]19号 | 2024年9月2日 |
注:环评批文见附件。
东管审环[2024]19号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江苏 (略) 年产*平方米4SG玻璃和*平方米夹胶玻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8日如东经济开发区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 (略) 10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报告类型 | 批准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年产*平方米4SG玻璃和*平方米夹胶玻璃技改项目 | 江苏 (略) | 报告表 | 东管审环[2024]19号 | 2024年9月2日 |
注:环评批文见附件。
东管审环[2024]19号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江苏 (略) 年产*平方米4SG玻璃和*平方米夹胶玻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