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容县信仁医院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容县信仁医院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容发改核准〔2024〕1号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容县信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发展容县医疗、康复、保健服务,优化容县医疗资源布局,增进容县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容县信 (略) 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6-*-04-01-*。
项目单位:容县信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容州镇容 (略) (略) 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现状儿童楼3号楼和仓库进行改建,儿童3号 (略) ,仓库改建成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484.35平方米,其中儿童楼3号楼建筑面积1684.35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改建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水电改造工程、以及消防、喷淋工程等。项 (略) 病床位55张,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系统,购置医疗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应根据经广西 (略) 评估的《 (略)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修订版)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请你单位按照本批复所附《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容县民政局关于容 (略) (略) 3号楼的请示〉的公文处理笺》、《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容县民政局关于容 (略) 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请示〉的公文处理笺》、《容县民政局关于〈 (略)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意见回复》、《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 (略)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再次征求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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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发改核准〔2024〕1号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容县信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发展容县医疗、康复、保健服务,优化容县医疗资源布局,增进容县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容县信 (略) 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6-*-04-01-*。
项目单位:容县信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容州镇容 (略) (略) 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现状儿童楼3号楼和仓库进行改建,儿童3号 (略) ,仓库改建成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484.35平方米,其中儿童楼3号楼建筑面积1684.35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改建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水电改造工程、以及消防、喷淋工程等。项 (略) 病床位55张,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系统,购置医疗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应根据经广西 (略) 评估的《 (略)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修订版)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请你单位按照本批复所附《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容县民政局关于容 (略) (略) 3号楼的请示〉的公文处理笺》、《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容县民政局关于容 (略) 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请示〉的公文处理笺》、《容县民政局关于〈 (略)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意见回复》、《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 (略)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再次征求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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