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42号)、《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天台县涉及专项资金下达*,其中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资金*。现将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方向
1.补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2023年新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重点“小巨人”企业)等5类企业。
②企业在2022年或2023年有新产品通过浙江省工业新产品评价。
③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
2.补助标准。参照《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32号)第9条款、以及《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稳进提质的若干意见》(天政办函〔2022〕30 号)第五条款执行。
3.申报材料
①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②2023年度天台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单台生产性设备*元<含*元,不含税>以上的设备,进口设备要求附设备进口报关单,设备金额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见附件2);
③发票(原件复印件);
④设备现场照片:反映设备全景以及相应铭牌号(如无铭牌,请附采购合同);
⑤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方向
1.补助对象。2023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已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
2.服务内容: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对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组织专业化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开展“一对一”诊断咨询,形成诊断咨询报告(附件3),帮助企业对标“小巨人”申报要求,查找短板弱项,提出对标提升的具体建议。
3.支付方式:由县经信和商务局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并补助给诊断咨询服务机构,每家企业补助不高于3000元,诊断对象20家左右。
4.申报材料:询价函、报价单、谈判记录、诊断咨询报告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方向
1.支持对象:符合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基础申报条件,且参与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支持方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资金共*,剔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方向资金,剩余资金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根据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自评表(见附件5),对企业于2023年10月1日后获得的各项指标进行赋分,按企业赋分总值占比进行一次性奖补,每家不超过*元。
3.申报材料
①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方案(见附件4)
②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自评表(见附件5)
③自评赋分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办法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单位仔细对照政策内容,整理出相关扶持补助项目,在9月20日申报截止日期内,登录台州政企通( (略) 财政专项资金云通办),进入系统后,切换区划“天台县”端口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网站地址:http://**。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县经信局企业科 何乔立 0576-*
县经信局投资科 张 然 0576-*
县财政局企业科 何芳芳 0576-*
附件:1.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扶持项目申报表
2.2023年度天台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
3.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报告(模板)
4.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方案(模板)
5.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自评表
天台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天台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4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42号)、《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天台县涉及专项资金下达*,其中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资金*。现将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方向
1.补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2023年新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重点“小巨人”企业)等5类企业。
②企业在2022年或2023年有新产品通过浙江省工业新产品评价。
③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
2.补助标准。参照《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32号)第9条款、以及《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稳进提质的若干意见》(天政办函〔2022〕30 号)第五条款执行。
3.申报材料
①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②2023年度天台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单台生产性设备*元<含*元,不含税>以上的设备,进口设备要求附设备进口报关单,设备金额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见附件2);
③发票(原件复印件);
④设备现场照片:反映设备全景以及相应铭牌号(如无铭牌,请附采购合同);
⑤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方向
1.补助对象。2023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已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
2.服务内容: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对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组织专业化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开展“一对一”诊断咨询,形成诊断咨询报告(附件3),帮助企业对标“小巨人”申报要求,查找短板弱项,提出对标提升的具体建议。
3.支付方式:由县经信和商务局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并补助给诊断咨询服务机构,每家企业补助不高于3000元,诊断对象20家左右。
4.申报材料:询价函、报价单、谈判记录、诊断咨询报告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方向
1.支持对象:符合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基础申报条件,且参与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支持方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资金共*,剔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方向资金,剩余资金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根据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自评表(见附件5),对企业于2023年10月1日后获得的各项指标进行赋分,按企业赋分总值占比进行一次性奖补,每家不超过*元。
3.申报材料
①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方案(见附件4)
②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自评表(见附件5)
③自评赋分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办法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单位仔细对照政策内容,整理出相关扶持补助项目,在9月20日申报截止日期内,登录台州政企通( (略) 财政专项资金云通办),进入系统后,切换区划“天台县”端口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网站地址:http://**。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县经信局企业科 何乔立 0576-*
县经信局投资科 张 然 0576-*
县财政局企业科 何芳芳 0576-*
附件:1.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扶持项目申报表
2.2023年度天台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
3.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报告(模板)
4.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方案(模板)
5.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自评表
天台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天台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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