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洲乡旧政府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梅洲乡旧政府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洲乡旧政府出租项目 (项目名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洲乡旧政府出租项目
2.2项目地点:诏安县梅洲乡
2.3项目概况:为盘活闲置固定资产,拟对梅洲乡旧政府进行出租,出租范围为旧政府一楼主体框架范围内, (略) 得出测量评估面积为278.8m2,最低限价为5元/m2,月租金为1394元,每年租金为*元。
2.4租赁期:3年,租金一年一付;
2.6最低控制价:5元/m2,人民币大写*元整每平方米。
2.7租赁方式:投标人自投工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含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一切税、费由投标人自负。
2.8中标条件:最高价中标法。采用一次性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带有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9中标租赁金:中标公示期5日结束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和3年的履约保证金,并凭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凭证签订租赁合同,此后每一年租金需在承租期开始前一个月足额汇入招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不予支付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经营、资信良好的企业法人、工商个体户;
(2)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
(3)本次招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9 月 19 日至2024年 09 月 25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办理报名手续时应提供投标人本人身份证信息等相关材料。
4.2 获取地点及方式:① (略) 诏安县南诏镇文峰 (略) 170号-福建 (略) ,填写报名表、电话等方式进行报名。
注: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中标条件:
5.1本招标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
5.2 投标人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则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现金 (参加投标时请密封好并标注其姓名),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提交时招标人暂不予查验,开标后,若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现场查验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数额,视为无效投标,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在缴纳完3年的履约保证金以及第一年租金和签订完租赁合同后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 月26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购买标书时的办理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3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cn、 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公开栏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
地 址:诏安县梅洲乡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9.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文峰 (略) 170号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96-*
具体事项详见投标活动须知及招标文件;项目招投标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洲乡旧政府出租项目 (项目名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洲乡旧政府出租项目
2.2项目地点:诏安县梅洲乡
2.3项目概况:为盘活闲置固定资产,拟对梅洲乡旧政府进行出租,出租范围为旧政府一楼主体框架范围内, (略) 得出测量评估面积为278.8m2,最低限价为5元/m2,月租金为1394元,每年租金为*元。
2.4租赁期:3年,租金一年一付;
2.6最低控制价:5元/m2,人民币大写*元整每平方米。
2.7租赁方式:投标人自投工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含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一切税、费由投标人自负。
2.8中标条件:最高价中标法。采用一次性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带有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9中标租赁金:中标公示期5日结束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和3年的履约保证金,并凭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凭证签订租赁合同,此后每一年租金需在承租期开始前一个月足额汇入招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不予支付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经营、资信良好的企业法人、工商个体户;
(2)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
(3)本次招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9 月 19 日至2024年 09 月 25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办理报名手续时应提供投标人本人身份证信息等相关材料。
4.2 获取地点及方式:① (略) 诏安县南诏镇文峰 (略) 170号-福建 (略) ,填写报名表、电话等方式进行报名。
注: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中标条件:
5.1本招标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
5.2 投标人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则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现金 (参加投标时请密封好并标注其姓名),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提交时招标人暂不予查验,开标后,若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现场查验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数额,视为无效投标,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在缴纳完3年的履约保证金以及第一年租金和签订完租赁合同后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 月26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购买标书时的办理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3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cn、 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公开栏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
地 址:诏安县梅洲乡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9.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文峰 (略) 170号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96-*
具体事项详见投标活动须知及招标文件;项目招投标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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