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正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法〔2018〕11号)、《贵州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要求,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正府发〔2024〕3号)已印发。现将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监督热线电话:*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正府发〔2024〕3号)。
正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政府通〔2024〕3号
正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8月29日
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用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2024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正安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一)编制依据。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要求,结合今年资金到位情况及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短板资金需求等实际进行编制。
(二)编制因由。拓展涉农资金来源渠道,落实政策要求,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财政衔接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三)编制原则。聚焦目标任务,实施精准衔接;坚持规划先行,精准精确施策;坚持*遗补缺,补齐乡村振兴短板;精准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需要,可以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 (略) 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
(二)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安排项目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解决群众生活不便的问题。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三)资金整合目标。2024年整合涉农资金*.*元,整合资金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统筹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短板项目,形成攻坚合力,避免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与社会帮扶资金等其他资金安排的项目重复。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农业农村局、生态移民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资金整合使用负总责,并按照“规划引领,项目随规划走、资金随项目走”的原则,负责审定年度实施方案,审批年度资金整合额度和年度实施项目,调度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拨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项目组、资金审计组、绩效考评组,开展日常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张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谭义昌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刘欢、周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陈晶、蹇广强同志为成员。根据县委县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目标,负责牵头拟定年度资金整合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对整合的资金进行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调度、研究解决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划项目组。规划项目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协同制定《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办法》和负责实施中的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由各部门负责项目的谋划、编制、审核,做好2024年实施方案,建立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报领导小组审批;规划项目组在规划和建立项目库,确定年度项目时要注意与相关主管部门会商和衔接,特别是项目主管部门对尚未分配的2024年项目资金,不得再单独分配安排,统一列入整合。
(三)资金审计组。资金审计组由县审计局牵头,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为成员单位,对整合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为是否应整尽整、是否瞄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短板、是否符合使用用途、是否符合使用规范。
(四)绩效考评组。绩效考评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审计局等部门参加,按照《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纲要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项目281个。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共安排项目197个。其中:生猪养殖奖补20、肉牛养殖奖补20个;种植奖补20个、农田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8个、灌溉沟渠项目1个、生猪养殖场配套设施1个、农机配套设施项目1个、茶叶产业设备配套设施项目61个、茶叶产业补植补造项目1个、茶叶运输物流建设项目1个、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个、 (略) 建设项目15个、农业产业沟渠维修建设项目2个、刺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脆红李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食用菌大棚维修建设项目1个、食用菌种植补助项目1个、粑粑柑基地人行步道建设项目1个、以工代赈项目1个、茶业厂房扩建项目1个、肉牛公共代养点改建维修项目1个、新增肉牛和能繁母牛养殖防疫奖补项目1个、养牛圈舍改扩建建设项目1个、农业产业水利灌溉建设项目1个、农业产业提水建设项目1个、养牛场维修建设项目1个、村集体经济项目10个、方竹笋采摘单轨建设项目1个、方竹低产林改造建设项目4个、
(二)基础设施项目。共安排项目84个。其中: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保1个、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公益性临时岗位项目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相关项目11个、“雨露计划”助学项目1个、 (略) 维修项目12个、“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4个、农业产业人畜饮水建设项目13个、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费项目1个、致富带头人培训1个、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20个、产业配套设施水堰建设项目1个、农田引洪渠项目建设1个、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个、提取项目管理费6个。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2024年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总投资*.*元,主要投向以下两个方面:
1.农业产业发展类。投资*.*元。其中:生猪养殖奖补1268.*元、肉牛养殖奖补*元、种植奖补793.*元、农田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277.*元、灌溉沟渠项目*元、生猪养殖场配套设施*元、农机配套设施项目*元、茶叶产业设备配套设施项目1690.*元、茶叶产业补植补造项目288.*元、茶叶运输物流建设项目*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916.*元、 (略) 建设项目969.*元、农业产业沟渠维修建设项目98.*元、刺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9.*元、脆红李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9.*元、食用菌大棚维修建设项目*元、食用菌种植补助项目*元、粑粑柑基地人行步道建设项目38.*元、村集体经济项目*元、方竹笋采摘单轨建设项目*元、方竹低产林改造建设项目*元、以工代赈项目*元、茶业厂房扩建项目*元、肉牛公共代养点改建维修项目19.*元、新增肉牛和能繁母牛养殖防疫奖补*元、养牛圈舍改扩建建设项目39.*元、农业产业水利灌溉建设项目170.*元、农业产业提水建设项目19.*元、养牛场维修建设项目*元。
2.基础设施类。投资*.*元。其中: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保124.*元、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734.*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公益性临时岗位项目570.*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相关项目1201.*元、“雨露计划”助学项目*元、 (略) 维修项目1298.*元、“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元、农业产业人畜饮水建设项目3917.*元、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费项目*元、致富带头人培训70.*元、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1222.*元、产业配套设施水堰建设项目*元、农田引洪渠项目建设83.*元、生活污水治理项目81.*元、提取项目管理费339.*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2024年全县整合资金*.*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资金*元、县级补助资金1559.*元。
1.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万元、中央少数民族任务补助资金*元、中央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元、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元。
2.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元。其中:省级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元。
3.整合县级财政涉农资金1559.*元。其中:县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9.*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项目审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镇(乡、街道)、村共同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实施的开工、进度、质量、验收负责,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
(一)强化衔接项目库管理。县乡村振兴局要按照“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的程序,坚持“聚焦精准、群众参与、公开透明、逐步完善”的基本原则,围绕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任务,及时更新项目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原则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选择项目。
(二)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县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的筹集、调配,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并监督所有项目实行质保金制度,项目管理费按照《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正府办发〔2022〕2号)规定,整合资金项目规划、设计、监理、审计等项目管理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金的5%),统一由县级从提取的项目管理费中分配资金解决,不能在项目资金中支付,对县级分配资金不足的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县发改局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监管;县交通局负责 (略) 水毁维修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监管;县林业局负责方竹低效林改造项目、生态护林员管护费项目的实施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养殖、肉牛养殖、种植业、农村公厕保洁员、农田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沟渠维修、生猪养殖配套设施、农机、茶叶设备更新、茶叶补植补造建设、茶叶物流、肉牛防疫奖补、 (略) 建设、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的实施监管;县生态移民局负责全县安置点公益性临时岗位、安置点方面的项目实施监管;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建设方面的项目实施监管;县委统战部负责少数民族方面的项目实施监管;县委组织部负责村集体经济方面的项目实施监管;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沟渠维修、刺梨脆红产业蓄水池、食用菌、“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养牛圈舍改建、致富带头人培训、交通补贴、项目管理费等项目实施监管。整合资金使用主管部门要按行业技术要求依规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实施方案审查意见,下达实施方案批复审批,由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实施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投资概算、实施期限、实施方式、绩效目标、覆盖村(居)及人口范围、资产权属、保障措施,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效益分析,以及必要的附件和附表等。所有项目按照《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表》规定时间建设完工。
(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按照“权责对等”原则,以及“谁主管、谁监管”和“谁实施、谁负责”的工作机制,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并按项目管理要求及时组织或指导项目自查验收和县级验收。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将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及项目建设等情况 (略) 站或主流媒体公开,并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项目资金绩效。为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整合资金使用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附件:1.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表
附件1
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名称 | 年度资金规模 | 年度计划整合 | 备注 |
合计=一+二+三+四 | * | * | ||
一 | 中央财政合计 | * | * | |
1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 * | |
2 | 水利发展资金 | |||
3 |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部分) | |||
4 |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 | |||
5 |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部分) | |||
6 |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不含退耕还林还草、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和相关试点资金) | |||
7 |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 | |||
8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
9 |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其他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部分) | |||
10 |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 |||
11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 (略) 建设项目资金(支 (略) 部分) | |||
12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
13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 | |||
14 |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 |||
15 |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 |||
16 |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部分) | 117.00 | 117.00 | |
17 | 旅游发展基金 | |||
18 | 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 (略) 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 (略) 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 |||
二 | 省级财政资金小计 | * | * | |
1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 * | |
2 |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不含防汛抗旱) | |||
3 |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 | |||
4 | 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和相关试点资金) | |||
5 | 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田建设补助 | |||
6 | 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
7 | 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 | |||
8 | 省级污染防治专项用于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 |||
9 | 省级农村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 |||
10 | 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 | |||
11 | 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 (略) 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 (略) 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 |||
三 | 市级财政资金小计 | |||
…… | ||||
四 | 县级财政资金小计 | * | * | |
1 |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 * |
注:标注★的支出方向可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不填列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
根据《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法〔2018〕11号)、《贵州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要求,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正府发〔2024〕3号)已印发。现将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监督热线电话:*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正府发〔2024〕3号)。
正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政府通〔2024〕3号
正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8月29日
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用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2024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正安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一)编制依据。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要求,结合今年资金到位情况及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短板资金需求等实际进行编制。
(二)编制因由。拓展涉农资金来源渠道,落实政策要求,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财政衔接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三)编制原则。聚焦目标任务,实施精准衔接;坚持规划先行,精准精确施策;坚持*遗补缺,补齐乡村振兴短板;精准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需要,可以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 (略) 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
(二)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安排项目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解决群众生活不便的问题。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三)资金整合目标。2024年整合涉农资金*.*元,整合资金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统筹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短板项目,形成攻坚合力,避免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与社会帮扶资金等其他资金安排的项目重复。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农业农村局、生态移民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资金整合使用负总责,并按照“规划引领,项目随规划走、资金随项目走”的原则,负责审定年度实施方案,审批年度资金整合额度和年度实施项目,调度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拨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项目组、资金审计组、绩效考评组,开展日常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张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谭义昌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刘欢、周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陈晶、蹇广强同志为成员。根据县委县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目标,负责牵头拟定年度资金整合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对整合的资金进行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调度、研究解决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划项目组。规划项目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协同制定《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办法》和负责实施中的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由各部门负责项目的谋划、编制、审核,做好2024年实施方案,建立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报领导小组审批;规划项目组在规划和建立项目库,确定年度项目时要注意与相关主管部门会商和衔接,特别是项目主管部门对尚未分配的2024年项目资金,不得再单独分配安排,统一列入整合。
(三)资金审计组。资金审计组由县审计局牵头,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为成员单位,对整合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为是否应整尽整、是否瞄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短板、是否符合使用用途、是否符合使用规范。
(四)绩效考评组。绩效考评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审计局等部门参加,按照《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纲要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项目281个。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共安排项目197个。其中:生猪养殖奖补20、肉牛养殖奖补20个;种植奖补20个、农田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8个、灌溉沟渠项目1个、生猪养殖场配套设施1个、农机配套设施项目1个、茶叶产业设备配套设施项目61个、茶叶产业补植补造项目1个、茶叶运输物流建设项目1个、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个、 (略) 建设项目15个、农业产业沟渠维修建设项目2个、刺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脆红李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食用菌大棚维修建设项目1个、食用菌种植补助项目1个、粑粑柑基地人行步道建设项目1个、以工代赈项目1个、茶业厂房扩建项目1个、肉牛公共代养点改建维修项目1个、新增肉牛和能繁母牛养殖防疫奖补项目1个、养牛圈舍改扩建建设项目1个、农业产业水利灌溉建设项目1个、农业产业提水建设项目1个、养牛场维修建设项目1个、村集体经济项目10个、方竹笋采摘单轨建设项目1个、方竹低产林改造建设项目4个、
(二)基础设施项目。共安排项目84个。其中: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保1个、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公益性临时岗位项目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相关项目11个、“雨露计划”助学项目1个、 (略) 维修项目12个、“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4个、农业产业人畜饮水建设项目13个、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费项目1个、致富带头人培训1个、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20个、产业配套设施水堰建设项目1个、农田引洪渠项目建设1个、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个、提取项目管理费6个。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2024年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总投资*.*元,主要投向以下两个方面:
1.农业产业发展类。投资*.*元。其中:生猪养殖奖补1268.*元、肉牛养殖奖补*元、种植奖补793.*元、农田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277.*元、灌溉沟渠项目*元、生猪养殖场配套设施*元、农机配套设施项目*元、茶叶产业设备配套设施项目1690.*元、茶叶产业补植补造项目288.*元、茶叶运输物流建设项目*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916.*元、 (略) 建设项目969.*元、农业产业沟渠维修建设项目98.*元、刺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9.*元、脆红李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9.*元、食用菌大棚维修建设项目*元、食用菌种植补助项目*元、粑粑柑基地人行步道建设项目38.*元、村集体经济项目*元、方竹笋采摘单轨建设项目*元、方竹低产林改造建设项目*元、以工代赈项目*元、茶业厂房扩建项目*元、肉牛公共代养点改建维修项目19.*元、新增肉牛和能繁母牛养殖防疫奖补*元、养牛圈舍改扩建建设项目39.*元、农业产业水利灌溉建设项目170.*元、农业产业提水建设项目19.*元、养牛场维修建设项目*元。
2.基础设施类。投资*.*元。其中: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保124.*元、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734.*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公益性临时岗位项目570.*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相关项目1201.*元、“雨露计划”助学项目*元、 (略) 维修项目1298.*元、“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元、农业产业人畜饮水建设项目3917.*元、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费项目*元、致富带头人培训70.*元、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1222.*元、产业配套设施水堰建设项目*元、农田引洪渠项目建设83.*元、生活污水治理项目81.*元、提取项目管理费339.*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2024年全县整合资金*.*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资金*元、县级补助资金1559.*元。
1.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万元、中央少数民族任务补助资金*元、中央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元、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元。
2.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元。其中:省级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元。
3.整合县级财政涉农资金1559.*元。其中:县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9.*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项目审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镇(乡、街道)、村共同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实施的开工、进度、质量、验收负责,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
(一)强化衔接项目库管理。县乡村振兴局要按照“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的程序,坚持“聚焦精准、群众参与、公开透明、逐步完善”的基本原则,围绕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任务,及时更新项目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原则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选择项目。
(二)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县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的筹集、调配,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并监督所有项目实行质保金制度,项目管理费按照《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正府办发〔2022〕2号)规定,整合资金项目规划、设计、监理、审计等项目管理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金的5%),统一由县级从提取的项目管理费中分配资金解决,不能在项目资金中支付,对县级分配资金不足的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县发改局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监管;县交通局负责 (略) 水毁维修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监管;县林业局负责方竹低效林改造项目、生态护林员管护费项目的实施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养殖、肉牛养殖、种植业、农村公厕保洁员、农田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沟渠维修、生猪养殖配套设施、农机、茶叶设备更新、茶叶补植补造建设、茶叶物流、肉牛防疫奖补、 (略) 建设、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的实施监管;县生态移民局负责全县安置点公益性临时岗位、安置点方面的项目实施监管;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建设方面的项目实施监管;县委统战部负责少数民族方面的项目实施监管;县委组织部负责村集体经济方面的项目实施监管;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沟渠维修、刺梨脆红产业蓄水池、食用菌、“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养牛圈舍改建、致富带头人培训、交通补贴、项目管理费等项目实施监管。整合资金使用主管部门要按行业技术要求依规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实施方案审查意见,下达实施方案批复审批,由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实施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投资概算、实施期限、实施方式、绩效目标、覆盖村(居)及人口范围、资产权属、保障措施,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效益分析,以及必要的附件和附表等。所有项目按照《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表》规定时间建设完工。
(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按照“权责对等”原则,以及“谁主管、谁监管”和“谁实施、谁负责”的工作机制,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并按项目管理要求及时组织或指导项目自查验收和县级验收。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将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及项目建设等情况 (略) 站或主流媒体公开,并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项目资金绩效。为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整合资金使用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附件:1.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表
附件1
正安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名称 | 年度资金规模 | 年度计划整合 | 备注 |
合计=一+二+三+四 | * | * | ||
一 | 中央财政合计 | * | * | |
1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 * | |
2 | 水利发展资金 | |||
3 |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部分) | |||
4 |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 | |||
5 |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部分) | |||
6 |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不含退耕还林还草、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和相关试点资金) | |||
7 |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 | |||
8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
9 |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其他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部分) | |||
10 |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 |||
11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 (略) 建设项目资金(支 (略) 部分) | |||
12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
13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 | |||
14 |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 |||
15 |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 |||
16 |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部分) | 117.00 | 117.00 | |
17 | 旅游发展基金 | |||
18 | 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 (略) 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 (略) 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 |||
二 | 省级财政资金小计 | * | * | |
1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 * | |
2 |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不含防汛抗旱) | |||
3 |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 | |||
4 | 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和相关试点资金) | |||
5 | 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田建设补助 | |||
6 | 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
7 | 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 | |||
8 | 省级污染防治专项用于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 |||
9 | 省级农村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 |||
10 | 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 | |||
11 | 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 (略) 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 (略) 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 |||
三 | 市级财政资金小计 | |||
…… | ||||
四 | 县级财政资金小计 | * | * | |
1 |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 * |
注:标注★的支出方向可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不填列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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