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京港板桥港区上海 (略) 原料码头1~3号泊位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上海 (略) ;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雨花台区板桥街道西端的长江南岸,板桥汽渡上游侧;
投资总额: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817.*元,占总投资的11.18%;
占地面积: (略) 9818m2;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现有原料码头1~3号泊位进行改建,靠泊船舶等级由8000吨级提升至*吨级,改建后1~3号泊位可同时靠泊1艘*吨级船舶和1艘5000吨级船舶,设计年吞吐量*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南京港板桥港区上海 (略) 原料码头1~3号泊位改建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得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收的范围。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_syvHsg?pwd=2yf7;提取码:2yf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有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http://**_*.html),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填写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 (略) ;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电话:*。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 (略) ;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
上海 (略)
2024年9月18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 (略) 服务电话:025-*,*@*ttp://**,江苏 (略) 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