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密云经济开发区三期A1地块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配套锅炉房-已受理项目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经济开发区三期A1地块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配套锅炉房-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密云区经济开发 (略) 一期锅炉房
公示时间:2024-09-18至2024-09-23
受理时间:2024-09-18
项目概况:本项目锅炉房内设有3台燃气锅炉(1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2台4.2MW燃气热水锅炉),为规划*-6010、*-6012、*-6014、*-6015地块提供冬季热力供应。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 (略)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密 (略) 6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密云区经济开发 (略) 一期锅炉房
公示时间:2024-09-18至2024-09-23
受理时间:2024-09-18
项目概况:本项目锅炉房内设有3台燃气锅炉(1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2台4.2MW燃气热水锅炉),为规划*-6010、*-6012、*-6014、*-6015地块提供冬季热力供应。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 (略)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密 (略) 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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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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