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废旧塑料再生造粒生产项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废旧塑料再生造粒生产项目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 日至9月 24 日
联系电话:0873-* 传真:0873-*
通讯地址:云南省 (略) (略) (略) 级行政中心6幢4楼407室
邮 编:*
项目名称 | 废旧塑料再生造粒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 (略) 鸡街 (略) 边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鸡街镇德周废旧塑料加工厂 | |
环评文件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昊诚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鸡街镇德周废旧塑料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位于云南省 (略) 鸡街 (略) 边,加工厂始建于2002年3月,建设1条年废塑料处理能力500吨的生产线。 2019年,加工厂新购清洗机、切粒机、造粒机等废塑料颗粒生产设施对原有项目进行产能扩建,建设1条年废塑料处理能力5000吨的生产线,原有生产设施拆除,生产车间、环保设施等沿用,工艺不变。扩建完成后加工厂的废塑料处理能力为5000t/a,目前废塑料颗粒生产线已经建成。2020年2月19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个环罚字〔2020〕9号),加工厂已对罚款进行缴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熔融出料废气、 (略) 燃烧废气和挤出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水洗+除雾+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所采用水洗+除雾+UV光氧催化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外排废气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排放限值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厂界外500m范围内涉及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厂界西侧300米处的铅厂社区;位于厂区上风向,距离较远,最终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外排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1)生活污水:卫生间废水经一个5m3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施肥;员工洗澡洗手废水经一个20m3的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2)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一个35m3的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3)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内设置1个28m3的漂洗池,1个18m3的沉淀池(1#),1个5m3的沉淀池(2#),1个15m3的沉淀池(3#),1个180m3回水池。生产废水经漂洗池、1-3#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回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且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处理污泥、废气水洗污泥、废填料、废UV灯管、 (略) 、废机油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水处理污泥和废气水洗污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泥进行属性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置。废填料和废UV灯管由厂家定期更换带走,不在厂区里暂存。废矿物油必须采用专用桶分类妥善保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固废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对于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体现在运营期,影响源主要是危险废物暂存间,影响因子主要是废机油,影响方式为垂直入渗。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项目 (略) 简单防渗,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沉淀池和化粪池做一般防渗,危废暂存间、1-3#沉淀池、漂洗池、回水池做重点防渗,具体防渗要求为: (略) 硬化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沉淀池和化粪池防渗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1-3#沉淀池、漂洗池、回水池、危废暂存间暂存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要求,即渗透系数应≤1×10-10 cm/s。 在项目按照环评提出的防渗要求对相关环节进行防渗的前提下,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拟审批 |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 日至9月 24 日
联系电话:0873-* 传真:0873-*
通讯地址:云南省 (略) (略) (略) 级行政中心6幢4楼407室
邮 编:*
项目名称 | 废旧塑料再生造粒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 (略) 鸡街 (略) 边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鸡街镇德周废旧塑料加工厂 | |
环评文件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昊诚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鸡街镇德周废旧塑料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位于云南省 (略) 鸡街 (略) 边,加工厂始建于2002年3月,建设1条年废塑料处理能力500吨的生产线。 2019年,加工厂新购清洗机、切粒机、造粒机等废塑料颗粒生产设施对原有项目进行产能扩建,建设1条年废塑料处理能力5000吨的生产线,原有生产设施拆除,生产车间、环保设施等沿用,工艺不变。扩建完成后加工厂的废塑料处理能力为5000t/a,目前废塑料颗粒生产线已经建成。2020年2月19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个环罚字〔2020〕9号),加工厂已对罚款进行缴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熔融出料废气、 (略) 燃烧废气和挤出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水洗+除雾+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所采用水洗+除雾+UV光氧催化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外排废气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排放限值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厂界外500m范围内涉及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厂界西侧300米处的铅厂社区;位于厂区上风向,距离较远,最终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外排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1)生活污水:卫生间废水经一个5m3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施肥;员工洗澡洗手废水经一个20m3的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2)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一个35m3的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3)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内设置1个28m3的漂洗池,1个18m3的沉淀池(1#),1个5m3的沉淀池(2#),1个15m3的沉淀池(3#),1个180m3回水池。生产废水经漂洗池、1-3#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回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且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处理污泥、废气水洗污泥、废填料、废UV灯管、 (略) 、废机油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水处理污泥和废气水洗污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泥进行属性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置。废填料和废UV灯管由厂家定期更换带走,不在厂区里暂存。废矿物油必须采用专用桶分类妥善保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固废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对于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体现在运营期,影响源主要是危险废物暂存间,影响因子主要是废机油,影响方式为垂直入渗。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项目 (略) 简单防渗,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沉淀池和化粪池做一般防渗,危废暂存间、1-3#沉淀池、漂洗池、回水池做重点防渗,具体防渗要求为: (略) 硬化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沉淀池和化粪池防渗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1-3#沉淀池、漂洗池、回水池、危废暂存间暂存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要求,即渗透系数应≤1×10-10 cm/s。 在项目按照环评提出的防渗要求对相关环节进行防渗的前提下,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拟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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