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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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村

三、建设单位: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华峰 (略)

五、项目概况:

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拟在平武县水晶镇实施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涉及河道总长1522m/3段,其中上干水磨段新建右岸堤防606m,大石头组段新建左岸堤防496m,土黄坝组段新建右岸堤防420m。附属设施工程为新建穿堤涵管3处,分别位于上干水磨段桩号右0+400、大石头组段左0+390、土黄坝组段右0+320处。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

项目总投资244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场周围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将场地散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施工工区内各设置1个不小于5m3的隔油沉淀池,将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基坑施工安排在枯水期施工,并避开降雨施工,在基坑内设排水沟、集水坑,并在下游设置一个集水井,基坑废水经集水井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水,严禁直接排入河道;临时拌合站内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混凝土输送泵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不低于20m3)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文明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并在围挡顶部设置水喷雾装置,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严格控制扬尘;临时拌合站内水泥及粉料均放置在料筒仓内,搅拌机设置除尘器,同时加强拌合站内的洒水降尘;物料堆放采用遮盖措施;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合理安排运输时 (略) 线;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敏感点附近施工加设临时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合理安排工期,把施工时间控制在最短范围内;合理 (略) 线和时间, (略) 段和敏感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开挖土石方通过自身的合理调运,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外运处理;项目施工人员租赁周边民房,生活垃圾依托当地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

(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你单位须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优化施工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开挖表土单独剥离,妥善保存;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临时堆场进行拦挡、覆盖;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选择在枯水期施工;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恢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管理,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日常管理措施、消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类。已取得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项目〔2022〕322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核实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是否涉及平武县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及占地类型面积的复函》,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用地规划。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村

三、建设单位: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华峰 (略)

五、项目概况:

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拟在平武县水晶镇实施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涉及河道总长1522m/3段,其中上干水磨段新建右岸堤防606m,大石头组段新建左岸堤防496m,土黄坝组段新建右岸堤防420m。附属设施工程为新建穿堤涵管3处,分别位于上干水磨段桩号右0+400、大石头组段左0+390、土黄坝组段右0+320处。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

项目总投资244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场周围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将场地散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施工工区内各设置1个不小于5m3的隔油沉淀池,将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基坑施工安排在枯水期施工,并避开降雨施工,在基坑内设排水沟、集水坑,并在下游设置一个集水井,基坑废水经集水井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水,严禁直接排入河道;临时拌合站内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混凝土输送泵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不低于20m3)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文明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并在围挡顶部设置水喷雾装置,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严格控制扬尘;临时拌合站内水泥及粉料均放置在料筒仓内,搅拌机设置除尘器,同时加强拌合站内的洒水降尘;物料堆放采用遮盖措施;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合理安排运输时 (略) 线;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敏感点附近施工加设临时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合理安排工期,把施工时间控制在最短范围内;合理 (略) 线和时间, (略) 段和敏感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开挖土石方通过自身的合理调运,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外运处理;项目施工人员租赁周边民房,生活垃圾依托当地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

(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你单位须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优化施工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开挖表土单独剥离,妥善保存;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临时堆场进行拦挡、覆盖;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选择在枯水期施工;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恢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管理,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日常管理措施、消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类。已取得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项目〔2022〕322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核实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段防洪治理工程是否涉及平武县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及占地类型面积的复函》,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用地规划。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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