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振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弹性毡及年产1000吨气凝胶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振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弹性毡及年产1000吨气凝胶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在作出审批意见之前,对拟批准项目进行公示。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略)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9月18日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弹性毡及年产1000吨气凝胶粉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广源大道以北、 (略) 以西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弹性毡和1000吨气凝胶粉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和定期排放的冷却 (略) (略) ,接管花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玻璃纤维弹性毡生产线和毛、混棉、精开松、梳理、上胶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玻璃纤维弹性毡生产线固化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间接水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气凝胶粉生产线在拆分、研磨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在作出审批意见之前,对拟批准项目进行公示。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略)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9月18日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弹性毡及年产1000吨气凝胶粉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广源大道以北、 (略) 以西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弹性毡和1000吨气凝胶粉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和定期排放的冷却 (略) (略) ,接管花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玻璃纤维弹性毡生产线和毛、混棉、精开松、梳理、上胶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玻璃纤维弹性毡生产线固化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间接水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气凝胶粉生产线在拆分、研磨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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