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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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4-09-18

(略) *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位于 (略) 武江区西联镇西联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4°45"49.08"N,113°31"27.34"E,地块总面积为*.405 m2,现状用地类型为 (略) 用地、工业用地、灌木林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其他草地、乔木林地、设施农用地、水浇地、物流仓储用地。该地块现有权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拟规划为住宅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公安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水务局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 (略) 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广东 (略) (以下简称我司) (略) *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1970年之前,地块为农田,池塘,林地;1970~1984年,地 (略) 委办公用地之一(党校),土地使用 (略) 人民政府;1984年至2008年,地块为广东省韶关农业学校;2010年至2023年12月,地块权属 (略) (略) (略) (韶关城投集团前身)。地块主要用作为东莞(韶关)产业专业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高新区管委会等政府相关办公楼,部分办公楼(3号楼)租赁给企业作为办公楼。

根据人员访谈,地块内北部于2012至2021年,建设有一厂房(占地面积约5200m2),作为仓库和纸皮回收站(由城投集团出租给个体户使用)。仓库用于堆放建材(钢筋、脚手架等),纸皮回收站仅回收、打包纸皮,无加工。2014年, (略) 扩建,地块内有外来填土(填方量约1.*立方米),填土来源于百旺大道扩建产生的山林土。2023年12月29日, (略) 土地储备中心与韶关城投集团签订换置协议,将调查地块权属收归政府,作为储备用地。2024年1月至8月底,地块依旧作为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办公楼,9月地块内相关单位及企业*续搬离地块。 (略) 源 (略) 于9月初对地块东南区域进行了清表以及土方开挖等工作。开挖期间未有外来填土。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用途、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涉及《 (略) 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未从事过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和污泥处理处置等活动;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池塘、农田和林地,无工业生产活动。通过现场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良好,重金属含量较低,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地块基本无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本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 (略) 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适用于住宅用地。

广东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公示稿— (略) *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pdf



2024-09-18

(略) *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位于 (略) 武江区西联镇西联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4°45"49.08"N,113°31"27.34"E,地块总面积为*.405 m2,现状用地类型为 (略) 用地、工业用地、灌木林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其他草地、乔木林地、设施农用地、水浇地、物流仓储用地。该地块现有权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拟规划为住宅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公安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水务局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 (略) 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广东 (略) (以下简称我司) (略) *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1970年之前,地块为农田,池塘,林地;1970~1984年,地 (略) 委办公用地之一(党校),土地使用 (略) 人民政府;1984年至2008年,地块为广东省韶关农业学校;2010年至2023年12月,地块权属 (略) (略) (略) (韶关城投集团前身)。地块主要用作为东莞(韶关)产业专业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高新区管委会等政府相关办公楼,部分办公楼(3号楼)租赁给企业作为办公楼。

根据人员访谈,地块内北部于2012至2021年,建设有一厂房(占地面积约5200m2),作为仓库和纸皮回收站(由城投集团出租给个体户使用)。仓库用于堆放建材(钢筋、脚手架等),纸皮回收站仅回收、打包纸皮,无加工。2014年, (略) 扩建,地块内有外来填土(填方量约1.*立方米),填土来源于百旺大道扩建产生的山林土。2023年12月29日, (略) 土地储备中心与韶关城投集团签订换置协议,将调查地块权属收归政府,作为储备用地。2024年1月至8月底,地块依旧作为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办公楼,9月地块内相关单位及企业*续搬离地块。 (略) 源 (略) 于9月初对地块东南区域进行了清表以及土方开挖等工作。开挖期间未有外来填土。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用途、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涉及《 (略) 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未从事过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和污泥处理处置等活动;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池塘、农田和林地,无工业生产活动。通过现场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良好,重金属含量较低,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地块基本无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本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 (略) 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适用于住宅用地。

广东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公示稿— (略) *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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