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鑫霖建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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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鑫霖建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五华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鑫霖建筑)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3788.3m2

地理位置:五华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项目中心经纬度:经度115.*,纬度23.*)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城镇住宅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华 (略)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小组在2024年9月多次往返调查地块进行现场探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根据调查结果:

2013年征收前,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田。2013年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进行扩建,对调查地块以南约800m的农田及丘陵林地进行平整,平整工作从南部的丘陵林地开始,利用南部丘陵边坡开挖土方平整北部农田、坑塘水面,调查地块在农田平整区域内。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扩建区域南部的丘陵边坡2013年前无开发利用,一至为林地,无外来污染源,其土方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2014年,调查地块获批划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同年,在调查地块内建成彩钢瓦房,围蔽管理。20 (略) (略) 通过竞投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性质为商业用地。2018年, (略) (略) 清除地块内的彩钢瓦房,围蔽管理。2021年8月6日,调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按法律程序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至调查期间,调查地块内未有进行开发利用。纵观调查地块的历史利用沿革,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无养殖历史,无污染投诉事故,无危险废物、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固废平整情况,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2013年前,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在只有一家生产企业(五 (略) ,西北侧190m),其余区域均为农用地及居民区。2013年,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扩容,周边农用地*续进行开发建设,调查地块周边现存企业均为2013年后建成,广东五华经济开发 (略) 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配套完善,开发区内所有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 (略) 进入五华 (略) 进行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坑河。

2024年9月,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地块东侧与工业大道相邻,北侧与进城大道相邻,西侧 (略) 相邻,南侧与广 (略) 相邻。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一共有12家企业,考虑到地下水流向及三坑河对污染通过地下水迁移的阻隔作用,本次调查重点分析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样上游区域的7家企业:

①广 (略) ,根据《广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①该区域地下水监测指标的平均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的浓度限值,没有出现超标现象,水质良好(检测结果见附件XX);②区域地下水流向为自南往北;③气态污染物全年排放总量为1.2t/a,其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0.33t/a)、非*烷总烃(0.73t/a);④企业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略) ;⑤固体废物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因此判断广 (略) 不存在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略) (略) ,生产过程不设酸洗、磷化、电镀等污染工序,所有原材料均为外购,不锈钢带在冲压机和车床中制作出符合尺寸的钢板,送进全自动卷管机进行卷管,再经抛光机处理钢管接口处不平的表面,即可包装出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抛光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对外排放,生 (略) (略)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对外出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略) (略) 主要从事钢材、铝型材仓储销售,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④五华县裕兴 (略) 主要从事挖掘机铲抖的生产,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苯)及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经 (略) (略) ,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⑤五华 (略) 从事扬声器材生产销售的企业,生产流程涉及少量的锡焊及点胶工艺,气态污染物产生量极低,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⑥五 (略) 建成后一直无生产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⑦五华 (略) 为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配套的大型污水处理厂,负责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净化处理,主要排放污染物为臭气,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经调查分析,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12家企业不存在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调查地块东南西北四侧2013年前均为农用地,2013年后随着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东、西、北三侧 (略) ,南侧与广 (略) 相邻,周边500m范围内12家企业不存在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满足《 (略) 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可在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束的所有条件,因此,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可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五华县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五华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鑫霖建筑)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3788.3m2

地理位置:五华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项目中心经纬度:经度115.*,纬度23.*)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城镇住宅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华 (略)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小组在2024年9月多次往返调查地块进行现场探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根据调查结果:

2013年征收前,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田。2013年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进行扩建,对调查地块以南约800m的农田及丘陵林地进行平整,平整工作从南部的丘陵林地开始,利用南部丘陵边坡开挖土方平整北部农田、坑塘水面,调查地块在农田平整区域内。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扩建区域南部的丘陵边坡2013年前无开发利用,一至为林地,无外来污染源,其土方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2014年,调查地块获批划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同年,在调查地块内建成彩钢瓦房,围蔽管理。20 (略) (略) 通过竞投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性质为商业用地。2018年, (略) (略) 清除地块内的彩钢瓦房,围蔽管理。2021年8月6日,调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按法律程序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至调查期间,调查地块内未有进行开发利用。纵观调查地块的历史利用沿革,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无养殖历史,无污染投诉事故,无危险废物、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固废平整情况,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2013年前,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在只有一家生产企业(五 (略) ,西北侧190m),其余区域均为农用地及居民区。2013年,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扩容,周边农用地*续进行开发建设,调查地块周边现存企业均为2013年后建成,广东五华经济开发 (略) 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配套完善,开发区内所有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 (略) 进入五华 (略) 进行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坑河。

2024年9月,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地块东侧与工业大道相邻,北侧与进城大道相邻,西侧 (略) 相邻,南侧与广 (略) 相邻。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一共有12家企业,考虑到地下水流向及三坑河对污染通过地下水迁移的阻隔作用,本次调查重点分析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样上游区域的7家企业:

①广 (略) ,根据《广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①该区域地下水监测指标的平均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的浓度限值,没有出现超标现象,水质良好(检测结果见附件XX);②区域地下水流向为自南往北;③气态污染物全年排放总量为1.2t/a,其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0.33t/a)、非*烷总烃(0.73t/a);④企业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略) ;⑤固体废物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因此判断广 (略) 不存在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略) (略) ,生产过程不设酸洗、磷化、电镀等污染工序,所有原材料均为外购,不锈钢带在冲压机和车床中制作出符合尺寸的钢板,送进全自动卷管机进行卷管,再经抛光机处理钢管接口处不平的表面,即可包装出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抛光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对外排放,生 (略) (略)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对外出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略) (略) 主要从事钢材、铝型材仓储销售,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④五华县裕兴 (略) 主要从事挖掘机铲抖的生产,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苯)及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经 (略) (略) ,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⑤五华 (略) 从事扬声器材生产销售的企业,生产流程涉及少量的锡焊及点胶工艺,气态污染物产生量极低,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⑥五 (略) 建成后一直无生产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⑦五华 (略) 为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配套的大型污水处理厂,负责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净化处理,主要排放污染物为臭气,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经调查分析,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12家企业不存在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调查地块东南西北四侧2013年前均为农用地,2013年后随着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东、西、北三侧 (略) ,南侧与广 (略) 相邻,周边500m范围内12家企业不存在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满足《 (略) 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可在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束的所有条件,因此,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可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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