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对武冈市辰扬树脂瓦厂新建ASA合成树脂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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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对武冈市辰扬树脂瓦厂新建ASA合成树脂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 (略) 辰扬树脂瓦厂新建ASA合成树脂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辰扬树脂瓦厂新建ASA合成树脂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9-*( (略) 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综合股)

传 真:0739-*( (略) 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春光大道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1

邵市环评(6)〔2024〕12号

(略) 辰扬树脂瓦厂新建ASA合成树脂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9.19

(略) 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 (略) 辰扬树脂瓦厂新建ASA合成树脂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辰扬树脂瓦厂新建ASA合成树脂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9-*( (略) 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综合股)

传 真:0739-*( (略) 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春光大道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1

邵市环评(6)〔2024〕12号

(略) 辰扬树脂瓦厂新建ASA合成树脂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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