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略) 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18日至 2024年09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略) 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增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增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荔 (略) 1号。项目占地面积39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0平方米,主要从事医疗服务,建 (略) 床位数300张,门/急诊量为1500人次/天。项目员工人数312人,院区内设食堂,全年工作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其中急诊、住院部24小时/天,门诊8小时/天。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医疗废水、食堂含油废水、浓水、锅炉定期排水、生活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经市 (略) 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18日至 2024年09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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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略) 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增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增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荔 (略) 1号。项目占地面积39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0平方米,主要从事医疗服务,建 (略) 床位数300张,门/急诊量为1500人次/天。项目员工人数312人,院区内设食堂,全年工作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其中急诊、住院部24小时/天,门诊8小时/天。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医疗废水、食堂含油废水、浓水、锅炉定期排水、生活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经市 (略) 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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