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富民县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云南自清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云南自清 (略) 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 (略) 富民县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工业园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8′19.311″,北纬:25°16′37.615″。项目主 (略) (略) 床单、手术服、床罩、病服、毛巾、被服等医用物品的洗涤服务,占地面积*.3m2,原有建筑不变,在原有厂房新增1台3t/h的燃气锅炉、2台导热油燃气加热器对清洗生产线供热,同时更换和新增部分洗脱一体机,清洗制度由2班制变为1班制(16h工作时间变为10h工作时间),洗涤规模不变,为日洗涤量*件/d,(其中非传染性的布草数量约*件/d,传染性的布草数量约*件/d),年洗涤量约为*件/a。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依托现有隔油池及化粪池进行处理,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后,经总排口排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洒水降尘、物料遮盖堆放;遮盖、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与软水废水、洗涤废水、锅炉及软水器废水进入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超滤设备(规模20m3/h)净化满足《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后回用于洗涤过程。超滤设备反冲洗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A等级标准,即:COD≤500mg/L、BOD5≤35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悬浮物≤400mg/L,动植物油≤100mg/L,LAS≤20(稀释倍数),pH6.5~9.5(无量纲) 。粪大肠菌群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 。废水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燃气锅炉、导热油燃气加热器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气锅炉废气与1#导热油燃气加热器燃烧废气同一根不低于1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导热油燃气加热器燃烧废气经不低于1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锅炉和导热油燃气加热器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 ≤20mg/m 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软水器供应商更换时回收带走处置,维修废物(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由机修单位全部带走处置,废导热油由设备厂家更换带走处置,均不在厂区内储存。布草洗涤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超滤设备更换废物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储存;食堂垃圾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前对污泥属性进行鉴定,如鉴定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如不属于危废则消毒后由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总量
废水:*.10m3/a,COD 0.23t/a,氨氮0.008t/a,总磷0.0005t/a,纳入哨箐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
废气:958.*m3/a,颗粒物:0.126t/a、SO2:0.183t/a、NOX:1.414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 (略)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0871-*(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 (略) 富民县永定街 (略) 358号
邮编:*
附件: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富民县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云南自清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云南自清 (略) 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 (略) 富民县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工业园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8′19.311″,北纬:25°16′37.615″。项目主 (略) (略) 床单、手术服、床罩、病服、毛巾、被服等医用物品的洗涤服务,占地面积*.3m2,原有建筑不变,在原有厂房新增1台3t/h的燃气锅炉、2台导热油燃气加热器对清洗生产线供热,同时更换和新增部分洗脱一体机,清洗制度由2班制变为1班制(16h工作时间变为10h工作时间),洗涤规模不变,为日洗涤量*件/d,(其中非传染性的布草数量约*件/d,传染性的布草数量约*件/d),年洗涤量约为*件/a。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依托现有隔油池及化粪池进行处理,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后,经总排口排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洒水降尘、物料遮盖堆放;遮盖、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与软水废水、洗涤废水、锅炉及软水器废水进入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超滤设备(规模20m3/h)净化满足《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后回用于洗涤过程。超滤设备反冲洗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A等级标准,即:COD≤500mg/L、BOD5≤35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悬浮物≤400mg/L,动植物油≤100mg/L,LAS≤20(稀释倍数),pH6.5~9.5(无量纲) 。粪大肠菌群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 。废水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燃气锅炉、导热油燃气加热器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气锅炉废气与1#导热油燃气加热器燃烧废气同一根不低于1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导热油燃气加热器燃烧废气经不低于1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锅炉和导热油燃气加热器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 ≤20mg/m 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软水器供应商更换时回收带走处置,维修废物(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由机修单位全部带走处置,废导热油由设备厂家更换带走处置,均不在厂区内储存。布草洗涤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超滤设备更换废物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储存;食堂垃圾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前对污泥属性进行鉴定,如鉴定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如不属于危废则消毒后由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总量
废水:*.10m3/a,COD 0.23t/a,氨氮0.008t/a,总磷0.0005t/a,纳入哨箐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
废气:958.*m3/a,颗粒物:0.126t/a、SO2:0.183t/a、NOX:1.414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 (略)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0871-*(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 (略) 富民县永定街 (略) 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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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医疗洗涤用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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