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2号教学科研组团航空学院部分工艺改造-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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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2号教学科研组团航空学院部分工艺改造-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号科研楼地下1-3层部分房间、地上3-4层部分房间
公示时间:2024-09-19至2024-09-24
受理时间:2024-09-19
项目概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由于教育需要,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统一规划,拟将学校下属的六个飞机系、飞力系、固体所、动控所、流体所、人机环实验室统由北京航空 (略) 路校区搬迁至沙河校区2号教学科研楼。本项目占地面积2145m2,总建筑面积6017m2,用于教学、科研实验。本项目涉及的实验包括流动控制实验、等离子体实验、飞机起落架实验、多功能微纳材料技术实验、北航空天环境控制与先进传热实验、航空航天能源材料与技术实验、电子设备冷却性能实验、腐蚀试验、粉体实验、超疏水表面制备实验、长航时智能无人机实验、飞行器热控制实验、稀薄气体环境实验、低温设备高温设备实验、飞行力学实验、结构静力实验、隐身测试实验、光测力学实验、多尺度结构力学实验、疲劳实验、动控实验、隐身飞行器总体技术实验、长寿命实验、超算实验、结构健康监测实验、强度仿真实验。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号科研楼地下1-3层部分房间、地上3-4层部分房间
公示时间:2024-09-19至2024-09-24
受理时间:2024-09-19
项目概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由于教育需要,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统一规划,拟将学校下属的六个飞机系、飞力系、固体所、动控所、流体所、人机环实验室统由北京航空 (略) 路校区搬迁至沙河校区2号教学科研楼。本项目占地面积2145m2,总建筑面积6017m2,用于教学、科研实验。本项目涉及的实验包括流动控制实验、等离子体实验、飞机起落架实验、多功能微纳材料技术实验、北航空天环境控制与先进传热实验、航空航天能源材料与技术实验、电子设备冷却性能实验、腐蚀试验、粉体实验、超疏水表面制备实验、长航时智能无人机实验、飞行器热控制实验、稀薄气体环境实验、低温设备高温设备实验、飞行力学实验、结构静力实验、隐身测试实验、光测力学实验、多尺度结构力学实验、疲劳实验、动控实验、隐身飞行器总体技术实验、长寿命实验、超算实验、结构健康监测实验、强度仿真实验。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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