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9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套户外家具用品生产线项目 | 灵峰街道霞泉绿色家居产业园 | 浙江新艺 (略) | 年产*套户外家具用品(餐椅、户外休闲椅等)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挤塑废气: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 塑料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生产废水经冷却水塔循环使用,不排放。 噪声:进行减震、隔声等措施。 固废:设置固废暂存间及危废仓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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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套户外家具用品生产线项目 | 灵峰街道霞泉绿色家居产业园 | 浙江新艺 (略) | 年产*套户外家具用品(餐椅、户外休闲椅等)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挤塑废气: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 塑料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生产废水经冷却水塔循环使用,不排放。 噪声:进行减震、隔声等措施。 固废:设置固废暂存间及危废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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