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101#泊位增加1-辛烯货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101#泊位增加1-辛烯货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烟台港万 (略) 101#泊位增加1-辛烯货种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烟台港万 (略) 对《烟台港万 (略) 101#泊位增加1-辛烯货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101#泊位增加1-辛烯货种工程
建设单位:烟台港万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依托现有101#泊位1#和2#作业点新建1-辛烯卸船设施及配套的供电、仪表等辅助设施,2条1-辛烯卸船支管线DN250,长度约67.5m,依托西港区现有管廊建设1条DN300卸船主管线至万华工业园界区,长度约2.2km,设计输送能力400m3/h,设计1-辛烯卸船能力*吨/年,设计到港船型*吨级,罐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建设地点:烟台开发区大季家烟台港西港区内,烟台港万 (略) 液体化工码头101#泊位。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本工程装卸软管及管道均密闭操作,与后方罐区直接相连,装载过程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控制要求。按照液体化工品装卸船作业技术规程,装卸作业前首先对输送管线进行氮气试压,确认管线通畅、无泄漏。因此正常情况下,装卸过程中不产生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设备及管线密封点处可能存在少量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装卸完成后进行氮气扫线,将装卸软管与船舶之间管道内的物料扫向船舶回收。项目厂界VOCs(非*烷总烃)可以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二)废水
(1)码头废水
拟建项目装卸区依托现有工程码头装卸区,正常运营情况下不新增码头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船舶废水
本工程的船舶生活污水不得在港区内排放,由船方在船舶内收集、暂存,在距最近*地3海里以外海域,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表3排放;船舶含油污水由船方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船舶压载水严禁在港区内排放。
(三)噪声
噪声源主要是运营期装卸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减少车辆、船舶鸣号次数等措施,预测工程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码头装卸设备保养、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到港船舶垃圾。
(1)船舶垃圾:船舶生活垃圾约为1.32t/a,营运期到港船舶垃圾及时接收并予以分选检疫,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经卫生检疫部门检查后送由检疫部门认可的部门处理,其他船舶垃圾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由船方委托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有资质的接收单位处理。船舶保养废物产生量为0.40t/a。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保养废物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检疫之后按相关规定处理;非疫情地区的船舶保养废物由船方委托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有资质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2)*域固废:本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装卸设备产生设备保养、维修等使用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危险废物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14-08,机修油棉纱产生量约0.025t/a,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废软管产生量约0.2t/3a,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项目管道检修期间会产生少量清管废液,产生量约0.015t/a,属于危险废物HW06,危废代码900-404-06。拟建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工程固废全部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处置。
(五)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企业拟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备的应急体系,确保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syqg
2、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方式:0535-* 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 (略) 络连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sypu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烟台港万 (略)
邮寄通讯地址:烟台开发区大季家烟台港西港区内(烟台港万 (略) 朱经理收)
联系人:朱锦波
电话:0535-*
邮箱:*@*63.com
环评单位:烟台 (略)
通讯地址:烟台开 (略) 202号电子大厦702
电话:0535-*
联系人:宋工
邮箱:*@*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烟台港万 (略) 101#泊位增加1-辛烯货种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烟台港万 (略) 对《烟台港万 (略) 101#泊位增加1-辛烯货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101#泊位增加1-辛烯货种工程
建设单位:烟台港万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依托现有101#泊位1#和2#作业点新建1-辛烯卸船设施及配套的供电、仪表等辅助设施,2条1-辛烯卸船支管线DN250,长度约67.5m,依托西港区现有管廊建设1条DN300卸船主管线至万华工业园界区,长度约2.2km,设计输送能力400m3/h,设计1-辛烯卸船能力*吨/年,设计到港船型*吨级,罐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建设地点:烟台开发区大季家烟台港西港区内,烟台港万 (略) 液体化工码头101#泊位。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本工程装卸软管及管道均密闭操作,与后方罐区直接相连,装载过程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控制要求。按照液体化工品装卸船作业技术规程,装卸作业前首先对输送管线进行氮气试压,确认管线通畅、无泄漏。因此正常情况下,装卸过程中不产生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设备及管线密封点处可能存在少量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装卸完成后进行氮气扫线,将装卸软管与船舶之间管道内的物料扫向船舶回收。项目厂界VOCs(非*烷总烃)可以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二)废水
(1)码头废水
拟建项目装卸区依托现有工程码头装卸区,正常运营情况下不新增码头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船舶废水
本工程的船舶生活污水不得在港区内排放,由船方在船舶内收集、暂存,在距最近*地3海里以外海域,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表3排放;船舶含油污水由船方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船舶压载水严禁在港区内排放。
(三)噪声
噪声源主要是运营期装卸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减少车辆、船舶鸣号次数等措施,预测工程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码头装卸设备保养、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到港船舶垃圾。
(1)船舶垃圾:船舶生活垃圾约为1.32t/a,营运期到港船舶垃圾及时接收并予以分选检疫,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经卫生检疫部门检查后送由检疫部门认可的部门处理,其他船舶垃圾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由船方委托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有资质的接收单位处理。船舶保养废物产生量为0.40t/a。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保养废物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检疫之后按相关规定处理;非疫情地区的船舶保养废物由船方委托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有资质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2)*域固废:本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装卸设备产生设备保养、维修等使用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危险废物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14-08,机修油棉纱产生量约0.025t/a,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废软管产生量约0.2t/3a,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项目管道检修期间会产生少量清管废液,产生量约0.015t/a,属于危险废物HW06,危废代码900-404-06。拟建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工程固废全部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处置。
(五)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企业拟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备的应急体系,确保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syqg
2、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方式:0535-* 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 (略) 络连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sypu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烟台港万 (略)
邮寄通讯地址:烟台开发区大季家烟台港西港区内(烟台港万 (略) 朱经理收)
联系人:朱锦波
电话:0535-*
邮箱:*@*63.com
环评单位:烟台 (略)
通讯地址:烟台开 (略) 202号电子大厦702
电话:0535-*
联系人:宋工
邮箱:*@*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